馆,谓逆旅舍。其人字庄子。
  
  晋、楚之争霸在郑,秦之争天下在韩、魏。林少颖谓:六国卒并于秦,出于范睢远交近攻之策。取韩、魏以执天下之枢也,其远交也。二十年不加兵于楚,四十年不加兵于齐,其近攻也。今年伐韩,明年伐魏,更出迭入无宁岁,韩、魏折而入于秦,四国所以相继而亡也。秦取六国,谓之蚕食,盖蚕之食叶,自近及远。《古史》云:“范睢自为身谋,未见有益于秦。”愚谓:此策不为无益,然韩不用韩^,魏不废信陵,则国不亡。
  
  周赧王卒于乙巳,明年丙午,秦迁西周公,而东周君犹存也。壬子,秦迁东周君,而周遂不祀。作史者,当自丙午至壬子,系周统于七国之上,乃得春秋存陈之义。《大事记》周赧后即系秦,朱子以为未当,《纲目》以七国如楚、汉并书之。
  
  七国,齐、魏、赵、韩皆大夫篡,楚为黄,秦为吕,唯燕为旧国,召公之泽远矣。惠王不用乐毅,太子丹乃用荆轲,其能国乎?
  
  老泉谓:秦之忧在六国,蜀最僻,最小,最先取;楚最强,最后取,非其忧在蜀也。愚谓:取蜀则楚在掌中矣,白起所以再战而烧夷陵也。
  
  鲁仲连书:富比乎陶、卫。延笃注《战国策》云:“陶朱公子荆。”王邵云:“魏冉封陶,商君封卫。”今按:商君封于商,非封卫也。
  
  李文叔《书战国策》曰:“为是说者非难,而载是说者为不易得。使秦、汉而后,复有为是说者,必无能载之者矣。”愚观董晋之答回纥语,李怀光、谭忠之说刘总,词气雄健,有先秦风,韩、杜二公之笔力,足以发之也。《董晋行状》、《燕将录》。
  
  秦昭王五十一年灭周,是岁汉高祖生于丰沛。天道之倚伏,可畏哉!《史记》昭王五十一年,赧王卒。皇甫谧曰:“高祖生。”
  
  秦庄襄王元年,灭东周。三年,始皇立,而柏翳之秦亦灭。二世元年,废卫君,是岁诸侯之起者五国。三年,而秦亡。然则灭人之国,乃所以自灭也。
  
  秦皇欲以一至万,新莽推三万六千岁历纪,宋明帝给三百年期,其愚一也。汉世祖曰:“日复一日,安敢远期十岁乎?”真帝王之言哉!
  
  魏公子退让,而口不忍献五城;尹翁归不私,而不敢见其邑子。是以君子正容以悟之,使人之意也消。
  
  箝语燔书,秦欲愚其民而不能愚陈涉;指鹿束蒲,高欲愚其君而不能愚子婴。
  
  韦昭《洞历记》:纣无道,比干知极谏必死,作《秣马金阙歌》。古歌尚质,必无“秣马金阙”之语,盖依托也。
  
  贾生《过秦》曰:“秦孝公据ァ⒑之固。”春秋时,ィ桃林,晋地,非秦有也。
  
  史记正误[《索隐》、《正义》、《史剡》、《通鉴考异》、《古史》、《大事记解题》所考正者,皆不著。]
  
  《五帝本纪》列黄帝、颛、辛、尧、舜,谓:“孔子所告宰予,儒者或不传,及《春秋》、《国语》,发明《五德》、《系姓》章矣。《书》缺有间,乃时见于他说。”五峰胡氏曰:“仲尼《系易》,历叙制器致用,兼济生民者,独称牺、农、黄帝、尧、舜氏,盖以是为五帝也,而颛、辛无闻焉。太史公所载,特形容之虚语尔。”朱文公曰:“《易大传》,孔圣之言;八卦,文字之祖,何故遗而不录?”
  
  舜年二十以孝闻,年三十尧举之,年五十摄行天子事,年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书正义》曰:“舜年六十二为天子。《大禹谟》: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载,乃求禅禹。《孟子》云:‘舜荐禹于天十七年。’是在位五十年明矣。《史记》皆谬。”
  
  《夏本纪》:太康崩,弟仲康立。仲康崩,子相立。相崩,子少康立。《左传正义》曰:“太康失邦,及少康绍国,尚有百载,乃灭有穷。《本纪》不言羿、浞之事,是迁说之疏。”
  
  《殷本纪》:祖乙迁于邢。《书正义》曰:“郑玄云:‘祖乙去相居耿,而国为水所毁,于是修德以御之,不复徙也。’”
  
  小辛立,殷复衰,百姓思盘庚,乃作《盘庚》三篇。与《书序》违,非也。
  
  太甲既立三年,伊尹放之于桐宫。居桐宫三年,悔过反善。伊尹乃迎而授之政,谓太甲归亳之岁。已为即位六年,迁说妄也。
  
  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为德,立其庙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训》。与《书序》相违。
  
  帝阳甲之时,殷衰,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皇王大纪》曰:“以其世考之,自沃丁至阳甲,立弟者九世。”中丁之名,误也。
  
  太戊,为太甲之孙。《三代表》云:“太戊,小甲弟。”则亦是沃丁弟,太甲子。《书正义》谓:《本纪》、《世表》必有一误。
  
  《周本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