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六之“畏邻戒”,则无咎矣。蜀汉之亡也,吴华核诣宫门上表曰:“成都不守,社稷倾覆。臣以草芥,窃怀不宁。陛下至仁,必垂哀悼。臣不胜忡怅之情,谨拜表以闻。”吁,华核亦吴之祖伊欤!
  
  学古入官然后能议事以制,伯夷以《礼》折民,汉儒以《春秋》决狱。子产曰:“学而后入政,未闻以政学者也。”荀卿始为法后王之说,李斯师之,谓诸生不师今而学古。太史公亦惑于流俗之见,《六国表》云:“传曰:法后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变相类,议卑而易行也。”文帝谓:卑之毋甚高论。宣帝谓:俗儒好是古非今。秦既亡,而李斯之言犹行也。《孟子》曰:“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
  
  舜之克艰,文王之无逸,心也。后之勤政者,事为而已。
  
  勿以人,立政之戒也。爻辞,周公所作,《师》之上六、《既济》之九三,皆曰:“小人勿用。”
  
  《左氏传》引《商书》曰:“沈渐刚克,高明柔克。”《洪范》言:惟十有三祀,箕子不忘商也,故谓之《商书》。陶渊明于义熙后,但书甲子,亦箕子之志也。陈咸用汉腊亦然。
  
  既获仁人,武所以克商也。养民以致贤人,兴汉在于一言。延揽英雄,务悦民心,复汉在于一言。
  
  张文饶曰:“尧之历象,盖天法也。舜之玑衡,浑天法也。”
  
  李仁父《宰相年表序》曰:“孔子序三代之《书》,其称相者,独伊尹、伊陟、傅说、周公、召公、毕公六人耳。”
  
  尔尚盖前人之愆,惟忠惟孝。若沈劲之于充,张嵊之于稷,李湛之于义府,可谓能盖愆矣。
  
  刑止于五,而《秋官?条狼氏》“誓驭曰车J”,此春秋时尝有之,至秦用之,岂成周之法哉!
  
  烹鱼烦则碎,治民烦则乱,故以丛脞为戒。器久不用则蠹,政不常修则坏,故以屡省为戒。多事非也,不事事亦非也。
  
  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苏氏虽以意言之,考之《书》,明于五刑以弼五教,皋陶所执之法也;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舜所操之权也。皋陶执法于下,而舜以其权济于上,刘颂所谓君臣之分,各有所司。《王制》曰:“王三又,然后制刑。”“又”与“宥”同。则苏氏之言亦有所本。
  
  格于皇天,格其非心,皆诚意感通而极其至。事君如事天。
  
  玩物丧志,志为物所役也。李文饶《通犀带赋》曰:“美服珍玩,近于祸机。虞公灭而垂棘返,壮武残而龙剑飞。先哲所以闻义则服,防患则微。经侯委而去,宣子辞环以归。”此可为玩物之戒。
  
  好问则裕,谓闻见广而德有馀也。《中庸》曰:“舜好问。”博学之,必审问之;学以聚之,必问以辨之;敏而好学,必不耻下问。《老子》亦云:“知而好问者圣,勇而好问者胜。”
  
  舜咨十二牧,终于“难任人”;命九官,终于“舨魉怠保豢鬃哟鹞邦之问,终于“远佞人”,一也。
  
  南丰序《南齐书》曰:“唐、虞为二《典》者,所记岂独其迹邪?并与其深微之意而传之。”又曰:“方是时,岂特任政者皆天下之士哉,盖执简操笔而随者,亦皆圣人之徒也。”后山《黄楼铭序》云:“昔之诗人,歌其政事,则并其道德而传之。”朱文公《诗?破斧传》云:“当是之时,虽披坚执锐之人,亦皆能以周公之心为心,而不自为一身一家之计,盖亦莫非圣人之徒也。”皆用南丰文法。
  
  虞之《赓歌》,夏《五子之歌》,此《三百篇》之《权舆》也。《洪范》无偏无陂,至归其有极,蔡氏谓此章盖《诗》之体,使人吟咏而得其性情,与《周礼?大师》教以六诗,同一机。《伊训》以三风十愆训《太甲》,自“圣谟洋洋”而下,亦叶其音,盖欲日诵是训,如卫武公之《抑》戒也。故曰:“《诗》可以兴。”
  
  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凡两言之,或谓脱简重出。《东观汉记》王阜为重泉令。鸾鸟集学宫,阜击磬而舞,况舜乐所感乎!
  
  汤之《诰》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武之《誓》曰:“惟人万物之灵。”刘子所谓“天地之中”,子思所谓“天命之谓性”,孟子所谓“性善”,渊源远矣。
  
  《文侯之命》其归视尔师,宁尔邦,此《觐礼》所谓“伯父无事归宁乃邦”。古者待诸侯之礼如此。平王能存西周礼文之旧,而不能雪君父之雠耻,岂知礼之本乎?
  
  洪舒于民,古文作“洪荼”,薛氏曰:“大为民荼毒也。”
  
  宅西曰“昧谷”,虞翻谓当为“柳谷”,《周礼注》:度西曰“柳谷”。魏明帝时,张掖柳谷口水溢涌,宝石负图,即其地也。
  
  周之盛也,内诸侯为伯,为周、召、毕公之任。周之衰也,外诸侯为伯,为齐、晋之霸,三公行二伯之职,以统诸侯,则霸者安得而窃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