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原文:
  凡歆所改,皆经传之明条大纲,删去一条,[删去大纲明条共千余字,附刊于后。]乃羼以己意。今其原文皆存,去伪补真,则全书血脉贯通。今删一条,必以原文一条补之,其改易字句者,则改从原文,不胪举其文。
  5阙略:
  《王制》文少,纲目分明,可举行,以实出圣作贤述也。歆本非制作之才,丧心狂病,迎合莽意,故其所改之新说,皆不能举行,虽马、郑极意求通,亦不能明切。如九服,不知天下若干州、若干国;五等分封,四公一州,究不知其封几公,与大小相维之制;九州则西只一州;北方二州,乃并封幽、并、兖、冀,多少悬殊,乖昼井之意。如郑注百二十女分十五夕,弼成五服之为千里,徒为笑柄而已。
  6改旧:
  歆意与博士为难,非博士之名义宏纲不改之。盖恶其显著,乃思立异帜。今于所改之条,备引博士旧说以明之。初本名通,误遭蒙蚀,试加考究,其迹显然。
  7自异:
  刘歆未上《周礼》以前,与以后议论相反。如莽初嫁女十一媵,后娶百二十女;初以六艺归孔子,后全属之周公;初以地合附庸四等,后以地爵皆五等。一人之说,前后不同。盖歆本今学弟子,为莽改《周礼》,兼以报博士怨,故前后不同如此。或乃犹以《周礼》为校书所得,未尝即此考之。
  8矛盾:
  歆删博士明条,乱以己说,删改未尽者,尝有矛盾之事。如以地为五等矣,而大国、次国、小国之文全同《王制》;如以百二十女为内官矣,而九嫔乃与九卿对文。凡新改之文与旧文血脉不能贯通,非其智力有穷,作伪劳拙,势有必至,若《考工记》序本以为《冬官》,后其弟子乃以《冬官》为阙,久而误其非,亦矛盾之一端也。
  9依托:
  刘所改之文,每不标异树的,必取经传可以蒙循之文,以求取信。又时有名同实异之事,以此迷误后学,久而不悟。如六卿之文取《甘誓》,然《甘誓》乃从行之卿,上有三卿,居守者以三孤为卿,仍袭三公九卿之名。师、保为太子官,三公所摄,即以为本职,而又以为不必备。依稀恍惚,似皆有所本。然推考原,皆不如其所言,辨晰毫厘,要贵精识。
  lO征莽:
  《公羊》师说以《春秋》为汉制作,歆改为《周礼》,亦是此意。故云:“发得周礼,以明因监。”考《莽传》凡专条皆曾举行与称述之,如百二十女、九畿、五等封、六卿、六遂,九州无梁、徐,加并、幽之类是也。以此证之,足见专为迎合莽意而改,初非欲以《周礼》为经也。
  11误解:
  刘歆所羼之条,本出臆增,无所考证,故其说不定。如《周礼》之出有数说,《连山》《归藏》有数说,赋、比、兴之不可解,《考工记》之非《冬官》,虽马、郑极心推补,终不能明。至于唐、宋以后,尤为疑窦,凡《通典》《通考》史志书,一涉《周礼》专条,便成歧误。观其解说,其误自明。此例最为繁多,略举是例而已。
  12流误:
  误解其病在《周礼》,流误则因而害于他经。如刘炫之作《连山》《归藏》,朱子之赋、比、兴,《汉书》之邹、夹,《尚书》之《百篇序》,束皙之《补亡诗》,以及马、郑之《诗》《书》注,降而至于《释文・序录》《隋经籍志》,疵谬百出,皆根源于《周礼》。今掘其根株,则枝叶自瘁。
  今按:前人删改《周礼》者多矣,皆以意为之,或乃去其真者,许其伪者。今立十二证目为主,必十二证全者乃删之。如不能悉全,亦必有八九证者乃可。略举九服示例,以下可以意推。

  九服万国九千里删:
  《夏官・大司马》:“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
  《职方氏》:“乃辨九服之邦国: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服。”
  违经:
  《尧典》:“咨!四岳。”“咨!十有二牧。”《皋陶谟》:“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州十有二师。外薄四海,咸建五长。”《康诰》:“侯、甸、男邦、采、卫。”[甸不当在侯字之下,“甸”盖“男”字之误,隶书“男”亦作“甸”。《左传》“郑伯甸也”,即郑伯男也。]
  反传:
  《左传》:“侯、甸、男邦、采、卫。”《国语》:“先王之制,邦内畿服,[即甸服。]邦外侯服,五百里侯服。侯、卫宾服。[即绥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
  改旧:
  《王制》:“千里之内曰甸,千里之外曰采、曰流。”博士说:“王者方五千里。”今《尚书》欧阳、夏侯说:“中国方五千里。”《公羊》说:“殷三千诸侯,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