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相似,故得与之同称也。亦犹皇帝天神,王者德同于天,故 亦得称皇帝,此其义也。”

◇社神

先儒以社祭五土之神。五土者,一曰山林,二曰川泽,三曰丘陵,四曰坟衍, 五曰原隰。明曰:“社者,所在土地之名也。凡土之所在,人皆赖之,故祭之也。 若唯祭斯五者,则都邑之土,人不赖之乎且邑外之土,分为五事,之外无馀地也, 何必历举其名乎以此推之,知社神,所在土地之名也。”或问曰:“五土之名, 出自周礼非乎?”答曰:“按,《周礼?地官》唯云‘辨五土之名物’,不云五 土为社也。”又问曰:“社既土神,而夏至祭皇地祗于方丘,又何神也?”答曰: “方丘之祭,祭大地之神;社之所祭,祭邦国、乡原之土神也。”

◇社位

《周礼?春官》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经云:“库 门内雉门外之左右也。”明曰:“按《曲礼》云:‘主人入门而右,客入门而左。 主人就东阶,客就西阶。门向堂为正,即左在西而右在东也。凡堂及门外皆人臣 之位,故以向堂为正也’。此言右社稷而左宗庙者,则社稷在门东,宗庙在门西 也。所以然者,社稷所主之祀,东方阳之发生;宗庙主死人之祭,西方为阴,阴 主死云者,各纠嘁病c啥年《左传》言季友之生,卜之曰‘间于两社’者,周 社与亳社也。亳社,殷社也,殷都亳,故谓之亳社,即《礼记》所谓‘丧国之社 屋之不受天阳’者也,立之于庙门外,以为后王戒,亦疽趵嘁病H辉蝻裘胖外, 东有周社,西有殷社,二社之间,朝廷执政之所。故曰‘间于两社为公室辅’也。”

◇社名

或问曰:“社既土神,不言祗而云社者何也?”答曰:“社以神地之道也, 盖以土地人所践履而无崇敬之心,故合其字臼希其音为社,皆所以神明之也。”

◇社配

明曰:“昭二十九年,《左传》曰:‘共工氏之子勾龙为后土,为社’,是 勾龙生而后土之官,死,故以之配祭于社。今之祭配社,以后土配坐,即勾龙也。”

◇社曰

或问曰:“《月令》云‘择元曰命民社’,注云:‘元曰近春分,前后戊曰。’ 《郊特牲》云:‘曰用甲曰之始也’,与今注《月令》不同,何也?”答曰: “《召诰》云:‘越翌曰戊午,乃社于新邑’。则是今注《月令》,取《召诰》 为义也。不取《郊特牲》为义者,以社祭土,土畏木,甲属木,故不用甲也;用 戊者,戊属土也。《召诰》周书,则周人不用甲也。《郊特牲》云甲者,当是异 代之礼也。”

◇社始

或问“社之始”答曰:“始于上古穴居之时也。故《礼记》云‘家主中溜, 而国主社’者,古人掘地而居,开中取明,雨水溜入,谓之‘中溜’,言土神所 在皆得祭之,在家为中溜,在国为社也。由此而论,社之所始,其来久矣。”

◇社树

《论语》曰:“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 人以栗。曰使民战栗’。”明曰:“社所以依神表域也,各随其地所宜而树之。 宰我谓欲使人畏敬战忄栗,失其义也。”

◇稷神

先儒皆以稷祭百谷之神,值成以稷祭原隰之神。明曰:“郑义非也。且原隰 亦土也,社既祭土,何故更分原隰而别祭之乎又稷之名义不与原隰相侔,纵令郑 义有征,亦是不分真伪。诸儒所识,可谓不一。”

◇稷名

或问曰:“稷既百谷之神,不言谷而云稷者何也?”答曰:“稷属土,而为 诸谷之长,故《月令》谓之首种。首种者,种最在前也。诸谷不可遍举,故举其 长而为言之,以等之也。若直以谷言之,则为人所亵慢也。”

◇稷配

明曰:“有能播百乖贿,谓之曰正。正,长也,为谓农之长。死后以配祭于 稷,谓之后稷。后,君也,谓为谷之君也。《左传》曰:‘有烈山氏之子曰柱, 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已来祀。祭稷配以后稷者,周弃也。’”

◇稷曰

或问曰:“祭稷不别曰,与社同曰者何也?”答曰:“以百谷生于土,戊属 土,故可与社同曰而祭也。”

◇稷始

或问稷之始答曰:“始有粒食之时也。故《祭法》曰:‘厉山氏之有天下也, 其子曰农,能殖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厉山,神农之号, 则神农之时有稷矣。”

◇文字元起

代人多以文字始于黄帝、苍颉者。明曰:“非也,自生人以来,便有文字。 何以知之按《山海经》云:‘凤凰首文曰德,背文曰义,翼文曰顺,膺文曰仁, 腹文曰信。’岂凤凰乃生于苍颉之后乎《韩诗外传》云:‘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