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立秋有礼,名曰ァ刘。《汉书注》谓之<豸娄>娄。杨子曰:“不媵,腊也与哉?”今人尚知有腊,而媵则不知久矣。
  牛女之事,始于齐谐成武丁之妄言,成于《博物志》乘槎之浪说,千载之下,妇人女子。传为口实可也;文人墨士,乃习为常语,使上天列宿,横被污蔑,岂不可怪之甚耶。
  《长恨歌》载玄宗避暑骊山,以七月七日与贵妃凭肩誓心,愿世为夫妇。《天宝遗事》又言,帝与贵妃每至七月七日夜,在华清宫游宴,宫女皆陈瓜果乞巧。皆误也。考之史,玄宗幸华清皆以十月,其返皆以二月或四月,未有过夏者。野史之不足信,往往如此。
  《岁时记事》云:“七夕,俗以蜡作婴儿,浮水中,以为妇人宜子之祥,谓之‘化生’。”王建诗,“水拍银盘弄化生”是也。今人以泥塑婴儿,或银范者,知为化生,而不知七夕之戏。
  闽人最重中元节,家家设楮陌冥衣,具列先人号位,祭而燎之。女家则具父母冠服袍笏之类,皆纸为者,笼之以纱,谓之“纱箱”,送父母家;女死。婿亦代送。至莆中,则又清晨陈设甚严,子孙具冠服,出门望空揖让,罄折导神以入,祭毕,复送之出。虽云孝思之诚,然亦近于戏矣。是月之夜,家家具斋,馄饨、楮钱,延巫于市上,祝而散之,以施无祀鬼神,谓之“施食”。贫家不能办,有延至八九月者。此近于淫,然亦古人仁鬼神之意,且其费亦不多也。
  七月中元日,谓之“盂兰会”。目连因母陷饿鬼狱中,故设此功德,令诸饿鬼一切得食也。人之祖考,不望其登天堂,生极乐世界,而以饿鬼期之乎?弗思甚矣!
  唐乔琳以七月七日生,亦以七月七日被刑。
  海潮八月独大,何也?潮应月者也。故月望则潮盛。而八月之望,则尤盛也。然独钱塘然耳。闽、广、胶莱诸海,皆与常时无别也。枚乘《七发》以八月之望,观涛乎广陵之曲江。夫广陵之涛,亦岂以八月独盛哉?乘之所指,亦谓吴、越耳。其曰广陵者,当时吴、越皆属扬州也。
  人言八月望有月华,或言夜半;或言微雨后;或言不必八月,凡秋夜之望俱月之;或言其五采鲜明,旁照数十丈,如金线者百余道;或言但红云围绕之而已。余自少至壮,彻夜伺之者十数,竟不得一见也。临川吴比部跚为余言少时曾一见之,其景象鲜妍,千态万媚,真人间所未见之奇,惜未能操笔赋之耳。人又言二月朔日正午有日华,而人愈不得见。余考李程日《五色赋》云:“德动天鉴,祥开日华。”殆谓是耶?
  《月令》:“八月鸿雁来矣。”至九月,又言“鸿雁来宾”,何也?仲秋先至者为主,季秋后至者为宾也。
  雀入大水为蛤,北方人常习见之,每至季秋,千百为群,飞噪至水滨,簸荡旋舞,数四而后入。其为蛤与否,不可得而知也。然冬月何尝无雀?或所变者。又是一种耶?或亦有不尽变者,如鹰化鸠,雉化蜃之类耶?
  九日佩茱萸登高,饮菊花酒,相传以为费长房教桓景避灾之术。余按戚夫人侍儿贾佩兰言:“在宫中,九月九日食蓬饵,饮菊花酒。”则汉初已有之矣,不始于桓景也。
  九日作糕,自是古制。今江、浙以北尚沿之,闽人乃以是日作粽,与端午同,不知何取也。
  菊有黄华;桃华于仲春,桐华于季春,皆不言有,而菊独言有者,殒霜肃杀,万木黄落,而菊独有华也。菊色不一,而专言黄者,秋令属金,金以黄为正色也。
  吕公忌曰:“九日天明时,以片糕搭儿女头额。”更祝曰:“愿儿百事俱高。”此古人九日作糕之意,其登高亦必由此,《续齐谐》所传,不足信也。
  十月谓之阳月,先儒以为纯阴之月,嫌于无阳,故曰阳月,此臆说也。天地之气,有纯阳必有纯阴,岂能讳之?而使有如女国讳,其无男而改名男国,庸有益乎?大凡天地之气,阳极生阴,阴极生阳。当纯阴纯阳用事之日,而阴阳之潜伏者已鸣妹绒烈樱故四月有亢龙之戒,而十月有阳月之称。即天地之气,四月多寒,而十月多暖,有桃李生华者,俗谓之小阳春,则阳月之义断可见矣。
  四月麦熟,阳中之阴也。十月桃李花,阴中之阳也。
  《道经》以正月望为上元,七月望为中元,十月望为下元,遂有三元、三官大帝之称,此俗妄之甚也。天地以金、木、水、火、土为五府,犹人之有五官也。春木,夏火,秋金,冬水,而土寄王焉。火官主于行火,俗所避忌,而土官又不可得见,故遂以春为天官,秋为地官,冬为水官,其实木、金、水三位也。四时五气合而成岁,缺一不可,何独祀其三而遗其二乎?至于火之功用尤钜,古人四时钻燧改火,而今乃摈之,不得与三官之列,亦不幸矣。
  宋初中元下元。皆张灯。如上元之例。至淳化间。始罢之。
  日当南至,昼漏极短,而晷影极长。日当北至,昼漏极长,而晷影极短。以其极也,故谓之至。然南至为北陆,北至为南陆者,何也?以其影之在地者言也。然极居天中,日之北至,不能逾极而北也,故书南至而不书北至也。
  今人冬至多用书云事,《左传》:“春王正月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