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语增、二五。儒增、二六艺增、二七。对作八四。等篇,都是批评当时的假书的。
   问孔、二八。非韩、二九。刺孟三十。是批评古书的。
   变虚、十六。异虚、十八。感虚、十九。福虚、二十。祸虚、二一。龙虚、二二。雷虚二三。是批评假书中纪载的天人感应的事的。
   寒温、四一。谴告、四二。变动、四三。招致第四四篇,今阙。四篇,是从根本上批评当时儒教的天人感应论的。
   讲瑞、五十。指瑞、五一。是应五二。是批评当时的祥瑞论的。
   死伪、六三。纪妖、六四。订鬼、六五。四讳、六八。□时、六九。讥日、七十。卜筮、七一。难岁、七三。诘术七四。等篇,是批评当时的许多迷信的。
  论衡的精神只在「订其真伪,辨其实虚」八个字。所以我说王充的哲学是批评的哲学,他的精神只是一种评判的精神。
  现在且说王充的批评方法。上文我说王充的哲学只是当时科学的方法适用到天文学以外的问题上去。当时的天文学者最注重效验,王充的批评方法也最注重效验。他批评当时的灾异学派说:
   变复之家不推类验之,空张法术惑人君。明雩。
  他是属于自然主义一派的道家的,说见下。但他嫌当时的自然学派也不注重效验的方法。他说:
  道家论自然,不知引物事以验其言行,故自然之说未见信。自然。
他又说:
   凡论事者,违实不引效验,则虽甘义繁说,众不见信。知实。
他的方法的根本观念,只是这「效验」两字。他自己说:
   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空言虚语,虽得道心,人犹不信。……唯圣心贤意,方比物类,为能实之。薄葬。
  我们若要懂得王充说的「效验」究竟是什么,最好是先举几条例:
   (例一)儒者曰:「日朝见,出阴中。暮不见,入阴中。阴气晦冥,故没不见。」如实论之,不出入阴中。何以效之?
   夫夜,阴也,气亦晦冥。或夜举火者,光不灭焉。……火夜举,光不灭,日暮入,独不见,非气验也。
   夫观冬日之入出,朝出东南,暮入西南。东南西南非阴,古以北方为阴。何故谓出入阴中?
   且夫星小犹见,日大反灭,世儒之论虚妄也。说日。
   (例二)雷者,太阳之激气也。……盛夏之时,太阳用事,阴气承之。阴阳分争,则相较轸,较轸则激射。激射为毒,中人,辄死;中木,木折;中屋,屋坏。人在木下屋间,偶中而死矣。何以验之。
   试以一斗水灌冶铸之火,气激裂,若雷之音矣。或近之,必灼人体。天地为炉大矣,阳气为火猛矣,云雨为水多矣,分争激射,安得不迅?中伤人身,安得不死?……
   雷者,火也。何以验之?这两句,今本倒置,今以意改正。以人中雷而死,即询其身,中头则须发烧鳎中身则皮肤灼,临其尸,上闻火气,一验也。道术之家以为雷烧石色赤,投于井中,石焦井寒,激声大鸣,若雷之状,二验也。人伤于寒,寒气入腹,腹中素温,温寒分争,激气雷鸣,三验也。当雷之时,雷光时见,大若火之耀,四验也。当雷击时,或燔人室屋及地草木,五验也。
   夫论雷之为火有五验,言雷为天怒无一效,然则雷为天怒,虚妄之言。雷虚。
  古文「效」与「验」可以互训。广雅释言:「效,验也。」吕览察传篇注、及淮南主术注,验,效也。王充的效与验也只是一件事。效验只是实验的左证。这种左证,大略可分为两种:(一)是从实地考察本物得来的。如雷打死人,有烧焦的痕迹,又有火气,又如雷能燔烧房屋草木,都属于这一种。(二)是本物无从考验观察,不能不用譬喻和类推的方法,如阴中气可举火,又可见星,可以推知日入不是入阴气中;又如用水灌火能发大声,激射中人能烧灼人,可以推知雷为阴气与阳气的激射,这都属于第二类。第一种效验,因当时的科学情形,不容易做到。只有天文学在当时确能做到了。医学上的验方也是如此。王充的书里,用这种实地试验的地方,比较的很少。他用的效验,大都是第二种类推的效验。他说的「推类验之」与「方比物类」都是这一类的效验。这种方法,从个体推知个体,从这物推知那物,从名学上看来,是很容易错过的。但是有时这种类推法也很有功效。王充的长处在此,他的短处也正在此。
  这种重效验的方法,依我看来,大概是当时的科学家的影响。但是科学家的方法固然注重证验,不过我们要知道证验是科学方法的最后一步。科学方法的第一步是要能疑问。第二步是要能提出假设的解决。第三步方u是搜求证据来证明这种假设。王充的批评哲学的最大贡献就是提倡这三种态度:疑问,假设,证据。他知道单有证验是不够用的,证验自身还须经过一番评判,方u站得住。例如墨家说鬼是有的,又举古代相传杜伯一类的事为证验。墨子明鬼篇。王充驳道:
   夫论不留精澄意,苟以外效立事是非,信闻见于外,不诠订于内,是用耳目论,不以心意议也。夫以耳目论,则以虚象为言;虚象效,则以实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