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诏张盛、京房、志作「景房」。鲍业等以四分历请,与待诏杨岑等共课岁余。盛等所中多,四分之历,始颇施行。见后汉书章帝纪及注引续汉书。后书律历志云在永平五年。
    章帝时,麒麟五十一至。御览八八九引论衡佚文。
     按东观汉记,元和二年以来,至章和元年,麒麟五十一至。
    元和、章和之际,此篇谓讲瑞篇。已成。讲瑞篇。
     按:会稽典录云:「论衡造于永平末,定于建初之年。」故至元和、章和之际,讲瑞篇稿已成。论衡各篇,据其征引史实,而可推定其造作先后者:恢国篇、验符篇言章帝建初六年事。(芝草生六本,黄龙见。)齐世篇云:「方今圣朝,承光武,袭孝明。」佚文篇云:「孝明文雄会聚,今上即命,诏求亡失。」又云:「杨子山见三府作哀牢传不成,归郡作上,孝明奇之。」哀牢内属,在永平十二年。既云「孝明,」又称「今上」、「圣朝」,则齐世篇、佚文篇亦于章帝时作。须颂篇言章帝建初元二年灾。讲瑞篇、指瑞篇、是应篇、治期篇、齐世篇、宣汉篇、恢国篇、验符篇、须颂篇、佚文篇并为宣汉恢国而作,故并定为章帝时所撰。谴告篇避明帝讳,称楚庄王为严王;明雩篇言章帝建初元二年灾;遭虎篇言楚王英死,按英死于永平十四年,则遭虎篇当作于明帝永平十四年以后;商虫篇言蝗起太山郡,事在建武三十一年。自然、感类、寒温、谴告、变动、明雩、顺鼓、乱龙、遭虎、商虫等篇皆属于为汉应变论灾之作,则可据谴告、明雩等篇定为章帝时作品也。程材篇言宗均为东海相,事在永平元年,则程材篇必作于永平以后;别通篇称孝明;超奇篇言孟坚为尚书郎,事在永平五年,则超奇篇必作于明帝永平五年以后;别通篇作于明帝后,章帝时也。答佞、程材、量知、谢短、效力、别通、超奇、状留等篇,俱为校量贤佞知操之作,当属于一时,则并定为章帝时作。实知篇避明帝讳称庄襄王为严襄王,则亦为章帝时作。实知、知实、定贤三篇同一旨趣,当属于一时之作。九虚、三增、谈天、说日、问孔、刺孟盖属一时。雷虚篇,雷击杀羊五头,事在建初四年,则诸篇同为建初前后之作。正说、书解、案书、对作又属一类。案书篇言班固为尚书郎,事在明帝永平五年;对作篇载建初二年奏记郡守事,则此诸篇作于章帝建初前后。逢遇、初禀等篇盖当为一时之作。吉验篇言虞延为司徒,事在永平八年,则吉验篇必作于明帝永平以后。初禀篇目见恢国篇,恢国篇作于章帝元和中,则知逢遇诸篇当作于永平以后,元和以前。唯论死、祭意等篇为祛迷讥术之作,无以推定。通览全书,可知其先后顺序之例。如初禀、寒温、谴告等篇属稿在先,则居于自然、恢国等篇之前。初禀篇目见恢国篇,初禀第十二,恢国第五十八。寒温篇目见自然篇,寒温第四十一,自然第五十四。可证。)据此,则论死以下等篇,必成于宣汉、验符诸篇之后。总上所考,则知论衡大半作于章帝时。讲瑞篇云:「此论草于永平之初。」至和帝永元中,还改定旧稿。则仲任于此书致力前后凡三十年,亦云勤矣。
章帝元和三年 公元八六 充六十岁
    徒家辟难,诣扬州部丹阳、九江、庐江。自纪篇。
    入州为从事。自纪篇。
    刺史董勤辟为从事。本传。
     按自纪篇「入州为从事」句,次于「在县,位至掾功曹。在都尉府,位亦掾功曹。在太守,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句下,乃通前后事言之,非为从事、为功曹并一时事也。「入州为从事」,即本传所云「刺史董勤辟为从事」。自纪篇云「后入为治中」,即本传「转治中」。王充明言「徙家辟难,诣扬州部丹阳、九江、庐江,后入为治中」,则「入州为从事」当在此时也。
章帝章和元年 公元八七 充六十一岁
    后入为治中,材小任大,职在刺割,笔札之思,历年寝废。自纪篇。
    转治中。本传。
     按:云「历年寝废」,则「转治中」与「为州从事」当隔一年,故志于此。
    元和章和之际,嘉瑞奇物,同时俱应。凤皇麒麟,连出并见。讲瑞篇。
    永平以来,讫于章和,甘露常降。讲瑞篇。
     按:后汉纪十二:「元和二年二月凤皇集于肥。五月丙戌诏曰:『凤皇、黄龙、鸾鸟比集七郡。神雀、甘露降自京都。』」东观汉记:「元和二年以来,至章和元年,凡三年,凤皇三十九见郡国,麒麟五十一,白虎二十九,黄龙三十四,青龙、黄鹄、鸾鸟、神马、神雀、九尾狐、三足乌、赤乌、白兔、白鹿、白燕、白鹊、甘露、嘉瓜、y、明珠、芝英、华苹、朱草、连理,实日月不绝,载于史官,不可胜纪。」古今注:「元和二年,甘露降河南,三足乌集沛国,麒麟见陈,一角,端如葱叶,色赤黄,芝生沛,如人冠。」
章帝章和二年 公元八八 充六十二岁
    罢州家居。自纪篇。
    自免还家。本传。
    友人同郡谢夷吾上书荐充才学。肃宗(章帝。)特诏公交车征,病不行。本传。
    谢夷吾荐充曰:「充之天才,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