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法  (旧题战国)司马穰苴撰

  ●目录
  司马法
   仁本第一
   天子之义第二
   定爵第三
   严位第四
   用众第五
  ●司马法
  ○仁本第一
  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为正。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是故: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故仁见亲,义见说,智见恃,勇见方,信见信。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战也。
  战道:不违时,不历民病,所以爱吾民也。不加丧,不因凶,所以爱夫其民也;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也。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
  天下既平,天子大恺,春搜秋A;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
  古者: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争义不争利,是以明其义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终知始,是以明其智也。六德以时合教,以为民纪之道也。自古之政也。
  先王之治,顺天之道;设地之宜;官民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国辨职,以爵分禄。诸侯说怀,海外来服,狱弭而兵寝,圣德之治也。
  其次,贤王制礼乐法度,乃作五刑,兴甲兵,以讨不义。巡狩省方,会诸侯,考不同。其有失命乱常,背德逆天之时,而危有功之君,偏告于诸侯,彰明有罪。乃告于皇天上帝,日月星辰,祷于后土四海神o,山川冢社,乃造于先王。然后冢宰征师于诸侯曰:『某国为不道,征之。以某年月日,师至于某国会天子正刑。』
  冢宰与百官布令于军曰:『入罪人之地,无暴神o,无行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
  既诛有罪,王及诸侯修正其国,举贤立明,正复厥职。
  王、伯之所以治诸侯者六:以土地形诸侯;以政令平诸侯;以礼信亲诸侯;以材力说诸侯;以谋人维诸侯;以兵革服诸侯。同患同利以合诸侯,比小事大以和诸侯。
  会之以发禁者九:凭弱犯寡则眚之;贼贤害民则伐之;暴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贼杀其亲则正之;放s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政则绝之;外内乱、禽兽行,则灭之。
  ○天子之义第二
  天子之义,必纯取法天地,而观于先圣。士庶之义,必奉于父母,而正于君长。故虽有明君,士不先教,不可用也。
  古之教民:必立贵贱之伦经,使不相陵;德义不相u;材技不相掩;勇力不相犯。故力同而意和也。
  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故德义不相u。上贵不伐之士,不伐之士,上之器也。若不伐则无求,无求则不争,国中之听,必得其情,军旅之听,必得其宜,故材技不相掩。从命为士上赏,犯命为士上戮,故勇力不相犯。
  既致教其民,然后谨选而使之。事极修则官给矣。教极省则民兴良矣。习惯成则民体俗矣。教化之至也。
  古者,逐奔不远,纵绥不及。不远则难诱,不及则难陷。以礼为固,以仁为胜。既胜之后,其教可复,是以君子贵之也。
  有虞氏戒于国中,欲民体其命也。夏后氏誓于军中,欲民先成其虑也。殷誓于军门之外,欲民先意以待事也。周将交刃而誓之,以致民志也。夏后氏正其德也,未用兵之刃。故其兵不杂。殷义也,始用兵之刃矣。周力也,尽用兵之刃矣。夏赏于朝,贵善也。殷戮于市,威不善也。周赏于朝,戮于市,劝君子,惧小人也。三王章其德一也。
  兵不杂则不利,长兵以卫,短兵以守。太长则难犯,太短则不及。太轻则锐,锐则易乱。太重则钝,钝则不济。
  戎车,夏后氏曰钩车,先正也。殷曰寅车,先疾也。周曰元戎,先良也。
  旗,夏后氏玄首,人之执也。殷白,天之义也。周黄,地之道也。
  章,夏后氏以日月,尚明也。殷以虎,尚威也。周以龙,尚文也。
  师多务威则民诎,少威则民不胜。上使民不得其义,百姓不得其叙,技用不得其利,牛马不得其任,有司陵之,此谓多威。多威则民诎。上不尊德而任诈慝,不尊道而任勇力,不贵用命而贵犯命,不贵善行而贵暴行,陵之有司,此谓少威。少威则民不胜。军旅以舒为主,舒则民力足,虽交兵致刃,徒不趋,车不驰,逐奔不u列,是以不乱。军旅之固,不失行列之政,不绝人马之力,迟速不过诫命。
  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故在国言文而语温,在朝恭以逊,修己以待人,不召不至,不问不言,难进易退。在军抗而立,在行遂而果,介者不拜,兵车不式,城上不趋,危事不齿。故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
  古者,贤王明民之德,尽民之善,故无废德,无简民,赏无所生,罚无所试。有虞氏不赏不罚而民可用,至德也。夏赏而不罚,至教也。殷罚而不赏,至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