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之道。则置而不问者,乃许其悔过,非纵恶弗治也。

张咏判行

张咏尚书,再知益州。先有百姓,告论官染院大破色料,偷瞒入己,禁四十余人,前政不能决。咏到,虑问,谓告事者:“汝是陈利便人。今一料官物,合使几何?” 对曰:“使若干。”咏曰:“甚善。可作利便状来。”判令:“今后依所陈利便施行,不得有违。主典各杖六十,余并放。”见李畋虞部所撰语录。
按:染院色料,乃旧例定额,非主典大破。虽有宽剩,岂为偷瞒?但应言上而不言上,亦不得无罪尔。是故断杖六十。而干连人悉宥之,盖以罪不在彼也。吏或苛暴,则将劾大破之罪,理偷瞒之赃,无所不至矣。是安知君子宥过之道哉!

马亮纵囚(亲事官失金G一事附)

马亮少保,初以殿中丞通判常州。吏有亡失官物者,械系妻子,干连数十百人。亮一切纵去,许其自偿所负,不逾月而尽输之。见本传。
按:丁谓丞相说:真宗朝,因宴,有亲事官失却金G一片。左右奏云:“且与决责。”上曰:“不可。且令寻访。”又奏:“只与决小杖。”上曰:“自有寻访日限。若限内寻得,只小杖亦不可行也。”至尊守法尚尔,臣子理合如何?见丁晋公谈录。

胡则籍铜(刘承规一事附)

胡则侍郎,提举江南路银铜场铸钱监,得吏所匿铜数万斤,吏惧且死。则曰:“ 马伏波哀重囚而纵之亡,吾岂重货而轻数人性命!”止籍为羡余。
按:刘承规留后,尝督封禅漕运。有铸钱监工匠,诉前后官吏盗铜瘗地仅数千斤。承规佯为不纳,密遣人发取送官,不问其罪。殆亦有伏波之意欤?

赵师民不问

赵师民龙学,知耀州。民有犯盐铁禁者,乃曰:“障其利而罪之,是罔民也。 ”一切不问
按:此诚仁人之言也。然稍宽之,斯亦可矣。若一切不问,则奸猾之民争出于此,顾将奈何?君子宥过,不当如是
姚涣却赏

姚涣大卿初监益州交子务时,发奸隐几万缗,主吏皆当死。涣请于使者,愿发其所欺而无及赏典,由是得全者众。涣,治平二年终于光禄卿。已上四事,并见本传。

李崇鞭巫(袁君正一事附)

已见释冤门。
按:梁袁君正,为豫章内史。性不信巫。郡有万世荣为巫师,君正小疾,主簿熊岳荐之,师云:“须疾者衣为信命。”君正以所著襦与之。事讫,取襦,云:“神将送与北斗君。”君正使检诸身,于衣里获之,以为“乱政”,即刑于市而焚其神。一郡无敢行巫者。出南史袁湛传。君正,其族孙也。旧集不载。
是皆恶其妄言惑人故尔。情苟可责,恶无小矣,此之谓也。然王制云:“执左道以乱政,杀;假鬼神以疑众,杀。”李崇鞭笞女巫,虽亦有意惩恶,殆不知王制,故未能正法欤?

折狱龟鉴译注卷五
 惩恶
孔L之案儿(王敬则一事附)

南齐孔L之,为吴令。有小儿年十岁,偷刈邻家稻一束,L之付狱案罪。或谏之,答曰:“十岁已能为盗,长大何所不为。”县中皆震。出南史孔靖传。L之,靖之孙也。旧集不载。
按:南齐王敬则,为吴兴太守。郡旧多剽掠,有十数岁小儿于路拾取遗物,敬则杀之以徇。自此路不拾遗,郡无劫盗。出南史本传。旧集不载。
敬则欲骇众立威故尔。夫小儿无识,路有衍遗物而拾取之,非剽掠也,何足深罪。杀之以徇,斯为酷滥,是前代长吏专杀之弊也。若L之所案者,庶可以惩恶矣。

李杰觇妇(曾孝序一事附)

唐李杰,为河南尹。有寡妇告其子不孝,杰物色非是,谓寡妇曰:“汝寡居,唯一子,今告之罪至死,得无悔乎?”妇言:“子无状,宁复惜!”杰曰:“审如此,可买棺来取儿尸。”因使觇其后。寡妇出,与一道士语曰:“事了矣。”俄将棺至。杰即令捕道士,劾问,具服:“与寡妇通,为子所制,故欲除之。”于是杖杀道士,纳于棺。旧出唐书本传。
按:曾孝序资政,知秀州。有妇人讼子,指邻人为证。孝序视其子颇柔懦,而邻人举止不律。问其母,又非亲。乃责邻人曰:“母讼子,安用尔!”为事非涉己,因并与其子杖之。闻者称快。盖以继母私邻人,而忌其子间之,故致讼。见近时小说。
邻人与道士类矣,然彼教寡妇讼其子以死罪,故杀之;此教继母讼其子罪不至死也,故杖之而已。虽轻重有异,其惩恶一也。觇妇、责邻二事,又见察奸门。

崔黯搜孥

唐崔黯,镇湖南。有恶少,自髡钳为佣隶,依托佛教,幻惑愚俗,积财万计。黯始下车,恐其事败,乃持牒诣府,云:“某发愿焚修三年,今已毕,请脱钳归俗。” 黯问:“三年教化,所得几何?”曰:“逐旋用,不记数。”又问:“费用几何?”曰:“三千缗不啻。”黯曰:“费者有数,纳者不记,岂无欺隐!”命搜其室,妻孥蓄积甚于俗人。既服矫妄,即以付法。旧不着出处。脱钳事又见察奸门。
按:矫妄幻惑,乃妖民也。与“假鬼神以疑众,执左道以乱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