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無明父。害貪愛母。斷隨眠怨。懷陰和合。斷七識身。若有作者。現證法身。此逆即順。鴦崛云。我誓斷陰界入。不能持不殺戒。一切塵勞是如來經。斷此種盡。乃名為佛。成就金剛微妙法身。湛然應一切。隨形九道。隨其所宜。示長短命。任其所見。用缺具根。而化度之。若佛子。無慈孝故肆意殺他物命。充我肥甘。乃不知而殺而食之物。愛命同於我之愛命也。梵網云。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痛為勸戒。云何不信。若此生不戒殺而肆殺業。如預置利刀。亦殺自己未來法身。非但故身及父母也。君不見。刀頭血滴滴。從法身中流出。口裏肉塊塊。向報體上割來。且道喫的是。不喫的是。
  解曰。上至諸佛聖人。師僧父母。
  【箋】此梵網七逆之罪。不通懺悔也。諸佛。即十方諸佛。聖人。即菩薩羅漢等。師僧。乃法身父母。及生身父母。皆當終身奉事。孝順無違。且不得逆於聲色。豈忍加害。故不通懺悔。
  下至蜎飛蠕動。微細昆蟲。但有命者。不得故殺。
  【箋】蜎飛。空類化生。蠕動。濕類化生。昆蟲。諸蟲總名。言蠢動含靈。皆有佛性。故不可傷殺也。有曰昆蟲。[民/虫]也。江南有吐蚊之鳥。塞北有蚊母之草。南中有產蚊之木。一名白鳥。
  爾雅。顛。蚊母鳥也。
  或自殺或教他殺。或見殺隨喜。廣如律中。文繁不錄。
  【箋】自殺者。身心所造殺業也。教他者。自不行殺。使他行殺。即心口殺業也。讚嘆者。謂彼不行殺。由我贊嘆成殺業也。隨喜者。謂見他行殺。即從順以悅其意。即意地殺業也。
  戒疏。殺心為因。助成為緣。造作為業。然其所殺。有親有疎。治罪有輕有重。故犯上。則同七逆。千佛不通懺悔。犯下。微細等。或通懺悔。亦由世律。為主為從也。廣如律者。謂殺業微細。而戒相千條。所以雲棲尚未全錄。總之殺機起於一念。尋常善自護持。
  發隱。但有生氣。且不忍殺。如結草護戒。折柳諫君。況有命者乎。
  諸經集要。有富長者惟一子。娶方七日。墮樹而死。長者問佛。佛言昔有一兒挾弓射雀。傍有三人。曰。汝若中雀。乃世間健兒。兒即射中雀墮樹。三人歡喜而去。此兒乃射雀之人。今日父母妻。乃前世喜助射雀之人也。今世會集涕泣。以見殺助喜之報。
  經載冬月生虱。取放竹筒中。煖以綿絮。養以膩物。恐其饑凍而死也。
  【箋】涅槃。釋迦昔為白虱。提婆達多為黑蚤。同處比丘褲中。比丘愍之。謂曰。吾入定時。勿嚙我血肉。出定時隨意食之。時比丘入定。白虱受教。黑虱不聽。復嚙之。比丘嗔發。將火焚褲。黑蚤跳去。白虱受殃。佛曰。我不獨一生受提婆達多之害矣。
  四分律。有老病比丘拾虱棄地。佛言不爾。應以器盛綿。拾著中。若虱走出。應作竹筒盛之。隨其寒暑。加以膩物。而將養之。
  正鋒。虱之嚙人。固不可忍。當於春暖之時。送之草樹間。令彼謀活。然冬月寒凍。送之草間。即死。故佛置竹筒以安之。諸方講至此。不過虗說余謹遵佛制。作虱筒式。要使學者佩之。序曰。虱者。本名俗呼半風。以美稱之。字曰丹鴻。有夫有婦。子孫繁叢。春暖常遊相鬚。而經御覽。歲寒曾赴客劒。以報恩功。未能學查道。藏垢而不棄衣外。亦將訪江泌。褁綿以置壁中。儒者尚然。釋門安可不置斯筒。銘曰。古人捫虱。而談天下。我獨無捫。談且不暇。嗟爾微形。生長變化。唼人血肉。不捨晝夜。血肉所生。父母遺愛。若專爾供。孝行不逮。爾家安甜。彼常不寐。人瘦爾肥。情理何在。以慈毀身。失殺犯戒。彼此無傷。別營世界。垢膩可飡。絮綿可佩。蠢蠢天地。逍遙無礙。
  鄭棨傳記。無畏三藏。飲酒食肉。言行麤易。律師不說。常令宿於戶外。律師中夜。捫虱投床下。無畏即呼曰。撲殺佛子。律師異之。
  。酉陽雜爼。取病者虱子。病人前可以卜病。虱行向病者則生。背則死。
  國老閑談。查道。性淳古。少寓狼山寺。躬辦薪水。以給僧眾。衲衣不洗濯蝨。後仕至龍圖閣侍制。魏生禁殺錄。薛暠。性慈戒殺。即微蝨亦不害之。一夕夢被上虱甚多。漸變寸許。虱謂暠曰。受君之貺。非一日。今君有難。正吾儕救命之秋。遂列行。被上有絲血痕。橫廣尺餘。乃死虱也。暠惜久之。不知其故。蓋是夜。有刺客來害暠。其人有利劒。見血立死是夜其人劒下見血。以為死。報其主歡甚。明日瞰之無恙。訪得虱事。始知其夢。
  淮南子。湯沐具而蟣虱相弔。大廈成而燕雀相賀。憂樂別也。韓昭俟搔庠而亡一虱。求之甚急。左右因取其蚤虱殺之。昭侯以察左右不誠也。
  乃至濾水。覆燈。不畜猫狸等。皆慈悲之道也。
  【箋】濾水者。謂水中有微細蟲。食水即飡其肉。故作囊。濾過方用。即梵網十八種物之一也。覆燈。恐飛蟲投火。故作籠覆於燈外。
  律。波離瑟吒護生草。一切眾生除煩惱。凡燃燈時。驀拈一莖草。默念七遍。一切飛蟲不投燈上。
  筆飡。雲棲與雪嶠談次。雲曰。昨夜鼠咬牀頭唧唧聲。分明講演華嚴八十一卷經。嶠曰。忽遇猫來時如何。雲曰。走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