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書不加愛重。及不還者癡。
  四分律。時有人盜他經卷。佛言。佛語無價。計紙墨犯重罪。
  十誦。借他經拒逆不還。令主生疑者。犯方便罪。由心未決。若絕犯重。
  正法念經。若盜他方者。犯重罪。
  唯識並決論。闇取他經論讀。乃至一句。皆犯盜竊文句罪。
  趙松雪序。讀書藏書。良非易事。善觀書。澄神端慮。淨几焚香。勿捲腦。勿折角。勿以唾揭書。勿以爪侵字。勿以作枕。勿以挾刺。隨損隨修隨開隨掩。後之得吾之書。并奉贈此法。

  入寺院第十

  【箋】寺。本司名。西僧初來。權止鴻臚寺。後移別居。不忘止本。還標寺號。鴻臚。本禮四夷遠國之邸舍也。
  涅槃經。夫入寺者。棄捨刀杖雜物。然後入寺。捨刀杖者。去瞋恚。三寶心也。捨雜物者。去從三寶乞求心也 凡入寺。無論知識及學者。先禮佛必次第尋寮。猶存西國寺圖之法。所以尊重主道。即自重也。
  凡入寺門。不得行中央。須緣左右邊行。緣左先左足。緣右先右足。
  【箋】南海寄歸傳。向右邊為右繞。向左邊為左繞。斯為正論。勿致疑惑 禮佛篇。不占中央。義同。
  頌。未入寺門。賓主歷然。左繞右繞。脚後脚前。曹洞五位。臨濟三玄。東西十萬。南北八千。
  入寺偈 入僧伽藍。當願眾生。演說種種。無乖諍法。
  【箋】疏。僧伽藍。此云眾園。眾有六和法。則事理一味。故無諍也 僧集既眾。其性不一。故說法亦不一。如應聲聞人。即說聲聞法。應菩薩人。即說菩薩法。應佛乘者。即說佛乘法。乃至應以一切法人。即說一切法。故曰種種。然說法雖有種種。畢竟無二。無二之旨。永絕乖諍。純一和合。此乃入僧伽藍第一法要也。
  燈錄。法華全舉。謁公安遠云。作麼生是伽藍。師曰。深山藏獨虎。淺草露羣蛇。曰。作麼生是伽藍中人。師云。青松葢不帀。黃葉豈能遮。曰。道甚麼。師云。少年玩盡天邊月。老倒扶桑沒日頭。曰。一句兩句。雲開月露。作麼生。師云。照破祖師關。
  筆飡。釋慧淨。嘗與道士蔡晃談義。晃屢被折。國子祭酒孔頴達。心存道黨。謂淨曰。佛家無諍法。師何以屢搆斯難。淨曰。佛破外道不通。通反謂佛曰。汝常自言平等。今既以難破我。即是不平。何謂平等。佛為通曰。以我不平破汝不平。汝若得平。即我平矣。顧今亦爾。以淨之諍。破彼之諍。彼得無諍。即諍無諍也。
  附 諸經造塔緣起。
  【箋】僧祇律。作塔不得在南。不得在西。應在東。應在北。不侵佛地增地。
  增一。西梵正音。為窣堵波。此翻滅惡生善處。亦曰靈廣。曰支提。曰方墳。
  ◎安塔有三義。一。表人勝。二。令他信。三。報恩。
  筆飡。謝康樂云。封殖法身。謂之塔。樹象虗堂。謂之廟。
  譬喻經。祇陀太子。於毗婆佛時。施一奴一婢。給掃寺廟。世世常得七寶宮宅。種種如意。
  無垢淨光陀羅尼經。有大婆羅門。名劫比羅戰茶外道。不信佛法。有相師。謂彼曰汝七日當命終。時婆羅門念佛。稱一切智。即往白佛。佛言。迦毗羅城。三岐道處。有古佛塔。現有舍利。其塔崩壞。應往修理。及造相輪橖。寫陀羅尼經於其上。興大供養。命還復增。又云。四眾人等。多病短命。應修故塔。或造小塔。依法書呪。作壇。由此福故。更增壽命。凡有塔處。當廣刻此經。流通供養。滅罪生福。
  法苑珠林。四處起塔。一。生處塔。諸佛降生處。即應起塔。如今釋迦牟尼佛。在毗藍園內。無憂樹下降生。即於其處立塔也。二。得道塔。如來得道。在摩竭提國。菩提樹下。即於其處立塔。三。如來轉法輪塔。或在寂場。鹿苑。天上等。即於其處立塔。四。涅槃塔。華言滅度。如來在俱尸那城。娑羅雙樹間入滅。即於其處立塔也。
  佛成道記。本行集云。天上有四塔。一。箭塔。太子年方十五。與諸釋種角藝。太子一箭穿過七金鼓。又一箭徹過七鐵猪膓。入土泉迸。遂名箭井。時帝釋遂取其箭於忉利天。建塔供養。二。髮塔。太子初出家時。自持寶刀。而發願言。我今截落此髮。誓與眾人斷除煩惱習障。尋以髮擲空中。時帝釋接向天上。建塔供養。三。盋塔。菩薩將詣道樹。成等正覺。時有天人。告善生村主。二語難陀婆羅曰。汝可最初施食。於是二女以乳烹麋。用盋盛獻。菩薩食已盋擲尼連河中。時帝釋。收歸天上建塔供養。四。佛牙塔。佛闍維時。天帝釋持七寶瓶來請佛牙。上建塔供養。
  翻譯名義。八種人起塔。一。如來塔。如來有三義。若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此法身義也。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此報恩義也。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此應身義也。謂如來萬德悉備。三覺俱圓。天上人間所共尊仰。是故滅後。應當起塔供養。二。菩薩塔。具云菩提薩埵。華言覺眾生。謂菩薩上求佛道。下化眾生。憫物情重。隨類現身。度脫無量。是故滅後應當起塔供養。三。緣覺塔。謂十二因緣。覺真諦理。故名緣覺。以其三界生死已盡。能為人天而作福田。應當起塔供養。四。阿羅漢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