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自遶。師教同遶。則隨後而遶。
  若山行。當持坐具隨之。若遠行。不得相離太遠。
  【箋】山步艱難。師或行倦。欲暫歇息。敷具而坐。故宜持具隨之。遠行。非同在近。一失所在。兩不相照。凡所作為。必須顧盼。不致兩處懸念。
  若過渡。當持杖。徐試淺深。
  【箋】事師法頌。若於險路中。自己作前導。若過溪澗中。以杖試淺深。
  論語。深則厲。淺則揭。燈錄。洞山與雲居過水。洞問。水深多少。居曰。不濕。洞曰。粗人。居却問水深多少。洞曰。不乾。五祖演云。二人恁麼說話。還有優劣也無。山僧今日因行掉臂。為你眾人說破。過水一句不濕。庫內珍珠堆積。過水一句不乾。無錐說甚貧寒。乾濕二途俱不涉。任他綠水與青山。
  ◎麻谷寶徹。侍馬祖行次。問如何是大涅槃。祖曰。急。師曰。急個甚麼。祖曰。看水。
  ◎師同南泉歸宗謁徑山。路逢一婆。乃問。徑山路向甚處去。婆曰。驀直去。師曰。前頭水深過得否。婆曰。不濕脚。
  持瓶攜錫等。具如律中。文繁不錄。
  若偶分行。約於某處會。不得後時。
  【箋】隅緣事而暫往也。約期也。後時失時也。
  師受齋當侍立。出生齋畢。復侍立收嚫。
  【箋】收嚫。皆侍者事。然今之侍者。非昔之侍者也。有以師之嚫誤用者。不重己靈。以幾文錢。壞一生人品。良可惜矣。
  七十二威儀。到檀越家索淨水洗鉢。師坐捉手巾鉢授與師。乃應還自坐。本律。連坐飯時。不得先師食飯。師飯已。當起取鉢。自近別坐飯時。立住師邊。師教食去。方當坐受食。別坐飯時。有四事。一。當立。住師邊。二。教食去。乃當去。三。頭面著地作禮。四。食飯不得倨坐上戲。五。飯已。當至師邊住。師教還坐。乃應坐。是為別飯時法也。

  入眾第四

  【箋】智度論。佛聖弟子。住和合故。有二種法。一賢聖語。二賢聖默。依止陶鎔。固須給侍。鑪韛煅煉。宜先入眾。同塵之用一如。濟物之功自普。四分律。凡欲入眾。當具五法。一應以慈心。二應自卑下。如拭塵巾。南山鈔。推直於他。引曲向己。長省己過。不訟彼短。記云。巾能攬穢歸己。令物潔淨故。三應知起坐法。若見上座。不應安坐。若見下座。不應起立。此為比丘說也。若沙彌。見一切已受具者。盡當起立。四彼至僧中。不為雜說。談世俗事。若自說。若請他說。五若見僧中不可事。心不安忍。應默然住。
  寶訓。雪堂曰。高僧臨眾必曰。眾中須知有識者。予因問其故。菴曰。不見溈山道。舉措看他上流。莫慢隨於庸鄙。平生在眾不沈於下。愚者皆出此諾。稠人廣眾中鄙者多。識者少。鄙者易習。識者難親。果能自奮志於其間。如一人與萬人敵。庸鄙之習力盡真挺特沒量漢也。予終身踐其言。始得不負出家之志。
  入眾偈 若見眾會。當願眾生。說甚深法。一切和合。
  【箋】華嚴疏。二覩事境願。初覩眾會。謂眾聚多談無義。故願說深法。眾心易乖。故令和合 甚深之法。非世間文字所能詮也。若世間文字可詮。無以見斯法之深處。惟文字不可到處。乃見斯法之深矣。然則甚深之法。世間文字尚不能詮。而口吻當云何說。所以說者無說。而聞者無聞。無說無聞。則一切和合。一切和合。是名甚深之法也。
  不得爭坐處。
  【箋】不遜而坐者。因得慢罪。爭而坐者。無容人之量。亦失大人之體。然叢林坐位。自有百丈清規。惡待爭而坐也。噫。我未見爭道德仁義者也。道德仁義。以無爭而得。坐位以無爭而坐。昔顏魯公有爭坐位帖。余因有禪門爭坐位帖。所以斥憎賢嫉能之小人。尚謙恭遜順之學者也。
  不得於坐上遙相呼語笑。
  【箋】遙相呼語笑者。與人迢遞隔坐狂呼呌笑。傍若無人之輩。見之如探湯。不可近也。
  燈錄。宏智禪師。為淳禪師侍者。寮中與僧徵詰。智不覺大笑。淳適過聞之。至夜詢之。智曰。偶與僧詰話。而麤不禁發笑。淳曰。固是汝這一笑。失却多少好事。不見道。暫時不在。如同死。人智拜。服後雖暗。室未常敢忽。
  眾中有失威儀。當隱惡揚善。
  【箋】失儀者。即如上遙相呼語笑之事。宜隱人之惡。成人之善也。寶訓。演祖曰。古人樂聞己過。喜於為善。長於包荒。厚於隱惡。謙以交友。勤以濟眾。不以得喪二其心。所以光明碩大。照映今昔矣。
  ◎靈源。聞覺範貶竄嶺南。歎曰。蘭植中塗。必無經時之翠。桂生幽壑。終抱彌年之丹。古今才智喪身。讒謗罹禍者多。求其與世浮沉能深其身者少。故聖人言當世聰明深察。而近於死者。好議人者也。博辨宏大。而危其身者。好發人之惡也。在覺範有之矣。
  不得伐勞顯己之功。
  【箋】伐。誇也。謂誇張自己之能也。然縱有大功。何伐之有。惟其不伐。而功愈顯。燈錄。中峰本。住大覺獅子二剎。由師克成。及奉敕撰碑文。尺寸之功。不肯自居。即與一名。亦不許。
  成範。與諸同事。善相仁和。有益相通。有緣相代。道德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