縛者。不當其罪。又意在索財也 此具性遮二業。隨事結罪 惟遮不開 果報者。是殺盜等流。
  初津。猫狸猪狗等。養生害生。恩中具讐。雖不殺他。殺因具矣。小乘律中。畜狗為守住處。故開。

  ○第三十三邪業覺觀戒

  疏。凡所運為。皆非正業。思想覺觀。有亂真道。故制。大小同犯。七眾不全同。
  發隱。覺觀有正有邪。思維出世真道者。正也。思維世間雜事者。邪也。初心作思名覺。細心沈思為觀。
  若佛子。以惡心故。觀一切男女等鬥。軍陣兵將劫賊等鬥。亦不得聽吹貝鼓角琴瑟箏笛箜篌。歌叫妓樂之聲。不得摴蒱。圍棋。波羅塞戲。彈棋。六搏。拍毱。擲石投壺。牽道八道行城。爪鏡。蓍草。楊枝。鉢盂。髑髏。而作卜筮。不得作盜賊使命。一一不得作。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疏。初。諍鬥。男女軍陣等。道俗同制。二。娛樂吹貝鼓角等。若為自娛。道俗同不得作。不得聽。若供養三寶。道俗同開。三。雜戲。摴蒱圍棋等。四。卜筮。爪鏡蓍草等。五。作使。通書。道俗俱制。
  合注。此五皆為邪業惡心者。明非見機益物。直是邪思邪覺也。貝者。螺也。七弦為琴。二十五弦。為瑟。箏者。竹身十三弦。箜篌者。竹身二十四弦。摴蒱。即今賻錢。波羅塞戲。即今象棋。彈棋者。漢宮人粧奩戲。六搏。即今雙陸。拍毱。即今踢毬。擲石投壺者。古用石。今用矢。牽道八道行城者。縱橫各八路。以棋子行之。西域戲也。爪鏡。即圓光法。蓍草。即是易卦楊枝。即樟柳神。鉢盂。即攪水碗法。髑髏。即耳報法 盜賊使命。性遮兩業。餘惟遮罪。隨事結輕。又戒本經云。若菩薩懶惰懈怠。耽樂睡眠。若非時。不知量。是染污犯。不犯者。若病。若無力。若遠行疲極。若為斷彼故。起欲方便。攝受對治。性利煩惱更數數起。亦可此戒兼攝 投壺本於禮記。蓍龜本於易書。在家應無犯 開遮者。或見機益物等。又出家人欲決疑慮。自有圓覺經。拈取標記法。占察經。擲三輪相法。及大灌頂經。梵天神策百首。可依用之 果報者。觀則妨廢正道。失二世利。不觀則離諸掉悔。定慧易生。
  發隱。諍鬥起凶惡心。娛樂起淫泆心。雜戲起散亂心。卜筮起惑著心。使命起詐罔心。事事亂道。不應作也。例而推之。可之能詩而感白癩。解之工畫而墮泥犁。乃至貫休智永之輩。皆邪業也。可不戒歟 蓍草並制者。釋子委運大化。宜莫留情。世俗賴斯指迷。固所不禁。但貴斷以義命。母膠執焉。斯名達士矣。

  ○第三十四暫念小乘戒

  疏。乖本所習。故制。七眾同犯。大小不共。以習各異。欲背大向小。心計未成。犯前第八背大向小戒。計成失戒。在第十重戒中說。此戒所制。不欲背大。正言小乘易行。且欲斷結。然後化生。
  發隱。帶結而能利物。大士之宏懷。斷結而後化生小乘之淺計。又前云向小。泛舉所修之因。今之念小。專指所持之戒。背向二字。辭猶稍寬。暫亦不宜。意彌切矣。
  若佛子。護持禁戒。行住坐臥。日夜六時。讀誦是戒。猶如金剛。如帶持浮囊。欲度大海。如草繫比邱。常生大乘善信。自知我是未成之佛。諸佛是已成之佛。發菩提心。念念不去心。若起一念二乘外道心者。犯輕垢罪。
  發隱。金剛者。萬物莫能碎。而能碎萬物。喻此戒諸惡莫能破。而能破諸惡也。浮囊者。經言客持浮囊渡海。羅剎從乞。毅然不許。乃至乞半。乞一絲毫。皆悉不與。喻持戒者。在生死海中。遇煩惱羅剎。欲壞重戒。乃至輕垢。一微塵許。不可得也。草繫者。昔佛在世。有諸比邱。為賊劫掠。恐其追獲。以草繫之。佛制。比邱不壞生草。繇此端坐不敢動作。王過見之。乃得解釋。如是持戒。所謂寧有戒死。不無戒生也 雖能護戒。若無正信。則戒止散善而已。今知生佛本無二心。眾生當定作佛。特已成未成為別。實先佛後佛何殊。所謂能作如是信戒品已具足者也。二乘繇無此信。故無望作佛。亦無望一切眾生作佛。大士於此諦信不疑。故能自度度人。同成正覺心也。雖有正信。而不發心。則信為徒信而已。今知我心即諸佛心。故上求諸佛無上菩提。我心即眾生心。故下化眾生同成正覺。剎那心中。不捨此念。曰念念不去心也。
  疏。若起一念等者。不應一念起自度之想。外道者。指二乘為外道。若權入此道為化。非所制也。
  發隱。二乘為外道者。離菩提心。捨菩提願。即名外道。故等二乘曰外道也。權入為化者。菩薩示現外道。故與同事。默行教化者。非所制也。
  合注。起二乘心。惟是遮業。非染污犯。起外道心。性遮二業。念念是染污犯 開遮者。若權入二乘外道。為化彼故 果報者。一念二乘心。亦障菩提。一念外道心。亦障出世。惟念念菩提心。能臻三種不退 按合注分注二乘外道。與疏異。

  ○第三十五不發願戒

  疏。菩薩常應願求勝事。緣心善境。將來因此克遂。若不發願。求善之心難遂。故制。七眾同。大小異。所習不同故。
  若佛子。常應發一切願。孝順父母師僧。願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