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六勝利者所稱讚法。七所對治法者。謂貪嗔等。八能治者。謂不淨觀等。略廣如名可知。
  疏而作佛事者。但為教體。攝化生眾。斷惡進善。名作佛事。
  鈔非言說有性有一切性耶等者。非字之上。加一莫字。其義方顯。此問意云。由能詮言說有性。知所詮一切法有性。或不加莫字。但是牒世尊言。最後耶字。疑問之詞也。佛告下答。初答法無其性而有言說遺法也。又云下答無有言說遣言也。大慧問意言。法必相須。世尊答意。意言。法不相須。先明無法而有言。後明無言而有法。是故下結言法不相須也。大慧下舉事釋成也。
  疏既語嘿視瞬皆說者。問嘿名為說。行相云何。復用何法。而為教體。答由其嘿住令根生解。故名為說。或取彼人五蘊為體。約事相也。或取無言真如為體。約理性也。
  鈔如聲是色即二所顯影者。耳意二識所現影也。或說聽二識所現影也。
  疏唯本無影者。如日舒光。新照本法也。
  疏復說五心集現者。非是五心法等現。但是經歷五心影像。聚集顯現。言五心者。一率爾心。創物遇境。都未作解。二尋求心。推求前境。仍猶預故。三決定心。了知前境。生印可故。四染淨心。既識前境。作善作惡故。五等流心。同前善惡後念相續故。
  疏總十二心等者。散亂聞經也。專注聞經。但有八心。於行常二字上。除率爾尋求二心故。
  ▲言十四相者。一云十四人影像相。一云是四聲相。餘相依聲假建立故。
  鈔言其五心初後通六識中三唯意識者。法苑云。第六具五隨意轉。亦是尋求。有希望故。不爾此心應非五攝。率爾一念。決定未生。若非尋求。便為大失。決定意識既許多時。染淨自無勢力可自引生故。果即具有勢力緣故。有義八地已上五識自在。前後相引。亦成染淨。許七八識前能引後。為染淨心。五何不爾。故知五識因亦具五。總結之者。前六具五心。七八各四。(但無尋求第八界初第七轉依。遇新境故。容有率爾。餘三可知。)此中有義。五識唯二。但有率爾及等流心。尋求等中五隨生者。即等流心。許亂生故。今據後義。故鈔云爾。
  ▲言又前三是無記後二通善惡者。法苑云。瑜伽論說。初三心是無記。第四五通三性。此依因位中容無亂境。五識中一與第六識。連續生說。若在因位。境界強勝。諸識雜生。並生五心。皆通三性所攝。若無漏位。乃得自在一切多善。
  疏唯影無本謂大乘實教至是故聖教唯是眾生心中影像者。問若爾何故下文說聽全收中。終教亦具四句。或唯說佛心現故等。今謂通云。彼宗以始同本相盡成佛。寧有本質。但隨妄心變現身說。豈非唯影。是則能現眾生為聽。所現影佛為說。本覺真心體通二故。名說聽全收也。如人夢中。一見法師昇座說法自聽他說。二義得成。唯影無本。其義亦立。又解約自利內證。(隨染智淨性淨前三鏡)名唯影無本也。約利他外現。(隨染不思議業相性淨緣熏習鏡)說聽全收也。
  疏此前四說至攝眾生故者。如次圓融行布二義也。或全收全揀二義。或別教同教二義也。
  疏說聽雙存二教齊立者。問興亦影亦本二教條別今此可教其體無殊。全此全彼。二門雙取。故云齊立。
  鈔唯明始本不二三大攸同而是自心各各修證等者。譬如一珠本性明淨。(如本覺也)久埋泥中。(在無明中)瑩新明淨。(如始覺也)新本無殊。(始本不二)輕重之體。圓明之相。出寶之用。一味無差。(三大攸同)普對多鏡。(齊對多心)一鏡磨時。至明至淨。獨照無殊。體相用三。(一人心中光修獨證大三)餘鏡未磨。未照其殊。(餘心未修未證二大)華嚴不爾也。磨未磨二鏡互入。故與前殊。問攝境唯心中。唯本無影。是小乘義。何故前文四通小。後六唯大乘。答唯本無影。非唯心義。為明四句。因便言之。故疏云。唯本無影。謂即小乘不知唯識故。即斯義也。又問說聽全收中。既有別教。何云前八同教。答既無唯字。理有何妨。
  疏則隨一聖教俱非二心者。問二心既泯。其教寧存。又問心泯教存。何言攝境唯心耶。答此言泯者。非謂落空。但約互奪。歸一心故。無前二難。
  疏會緣入實體者。立相始教。攝相名會緣。從性名入實。終教緣生無性名會緣入實。頓教相盡性現名會緣入實。圓教將緣起相由歸理性融通名會緣入實。義雖通爾。正唯始頓。
  疏此方所說十住等十方亦爾即主伴教也者。此意就能說之人。分所說教。成主伴也。豈可將說聽者教分主伴也。例知上文主伴重重。極十方而齊唱。不關於聽。
  ▲言即眷屬教雖不得為主亦是伴類者。如因對果亦不為主。但得為伴。何所以耶。以劣對勝故。問法法稱性。何分勝劣。答就不壞相化生儀軌。故作是說。
  鈔譬如書字普入一切事等者。如書一切字隨目何法皆能目故。言而無所住者。而作其法。無定目故。
  疏海印炳現體者。前九為別。此一為總。攝別歸總。此定為體。如香海之萬影咸以香海為體。
  疏諸部論師共惟不受者。受者信也納也。
  疏八真空絕相宗者。一收破相始教。二攝頓教。問何故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