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比丘。若欲脫諸苦惱。當觀知足。知足之法。即是富樂安隱之處。知足之人。雖臥地上。猶為安樂。不知足者。雖處天堂。亦不稱意。不知足者。雖富而貧。知足之人。雖貧而富。不知足者。常為五欲所牽。為知足者之所憐愍。汝等比丘。受諸飲食。當如服藥。於好於惡。勿生增減。趣得支身。以除饑渴。如蜂採花。但取其味。不損色香。比丘亦爾。受人供養。趣自除惱。無得多求。壞其善心又云。汝等比丘。當自摩頭。以捨飾好。著壞色衣。執持應器。以乞自活。又云。汝等比丘。晝則勤心。修習善法。無令失時。初夜後夜。亦勿有廢。中夜誦經。以自消息。無以睡眠因緣。令一生空過。無所得也。當念無常之火。燒諸世間。早求自度。勿睡眠也。勗謂勉勗。嚴謂嚴正。
  人多於此。躭味不休。日往月來。颯然白首。
  上二句貪利。下二句忘生。噫。貪著世利猶未息。不覺白髮堆頭矣。日往月來如旋火。死符不久又將至。
  記曰。於此者。三事也。颯者。猶風颯然而至也。如阿含經云。有四事。先不語人。一頭白。二老。三病。四死。是四事。不可避。亦不可却。
  後學未聞旨趣。應須博問先知。
  上句言他乏益。下句令先自利。謂虗生空老。無言以接後來。欲得利他。先須自利。自利則博問先知。徹佛祖心性之源利他則了達真宗。廣示事理方便之門。博問則不擇尊卑。不恥下就。所謂依法不依人。廣示則不揀怨親。不分貴賤。所謂心慈體正。法施平等。設懷彼我。自他兩失。法句經云。學先自正。然後正人。調身入慧。必還為上。身不能利。安能利人。心調體正。何願不至。雖誦千言。不行何益。不如一聞。勤修得益。雖誦千言。不求出世。不如一悟。絕離三界。雖誦千言。不存悲智。不如一聽。自他兩利。
  記曰。旨即經律之宗旨。趣則宗之所歸也。宗者尊也。崇也。旨是意旨。謂經律之所崇所尊所主意旨。歸趣究竟處也。博謂廣參。問謂請益。先知者。先覺也。事鈔曰。古云博學為濟貧。僧傳曰。非博則語無所據。故學不厭博。博則通矣。子曰。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苟生而貧於學者。懦夫也。死而富於道者。君子也。是知博學乃濟識見之貧也。莊子曰。人而不學。謂之視肉。學而不行。謂之撮囊。弗畔。謂不違道也。
  將謂出家。貴求衣食。
  此二句。結上起下之文。將者。欲也。擬也。亦抑詞也。然捨俗出家。本以道為重。非以衣食為所貴也。
  記曰。道安法師誡眾云。卿已出家。棄俗辭君。財色不顧。與世不羣。金玉不貴。惟道為珍。約己守節。甘苦樂貧。近德自度。又能度人。

  ○六啟示三學

  佛先制律。啟剏發蒙。
  上句明五篇七聚。下句明開發初機。以律是定慧之首學。萬善之基本也。蒙是蒙昧。謂從未證聖位以來。皆曰蒙昧。況餘初學薄地凡夫乎。佛先制律者。葢由眾生煩惱熾盛。三毒競興。顛倒亂想。失智慧明。造生死業。是故如來應機設教。首以木叉防非止惡。次以禪定息慮忘緣。後以智慧破惑證真。故南山云。但身口所發。事在戒防。三毒勃興。要由心使。故先以戒捉。次以定縛。後以慧殺。理次然乎。
  記曰。佛即本師釋迦如來。梵語具云佛陀。此言知者。亦言覺者。謂於菩提樹下。了了覺知三世眾生非眾生數。有常無常等。一切諸法。三覺圓明。故稱為佛。一者自覺。悟性真常。了惑虗妄。二者覺他。運無緣慈。度有情界。三者覺行圓滿。窮源極底。行滿果圓故。梵語毗尼。此云律。律者詮也。謂詮量輕重。開遮持犯等。梵語波羅提木叉。此云別解脫。即戒也。謂三業七支。各各防非。別別解脫。又受戒已。隨對殺等事不作。別別無因。則別別無果。故名別別解脫也。剏者。初也。謂立法剏業之始也。五篇七聚詳具大律。乃比丘二百五十戒法。尼則三百四十八戒法。智論云。尼受戒法。略則五百。廣則八萬。
  軌則威儀。淨如氷雪。
  上句示法。下句設喻。軌則者。律之軌範法則也。人能稟受斯則。即便直趣無上道也。威儀者。謂有威可畏。有儀可敬。由比丘奉持禁戒。眾德威嚴。令人可畏。於行住坐臥。儀端表正。令人可敬。是則內嚴外正。一塵不染。故如水之潔。雪之白也。
  記曰。本文二句。是戒體。下之四句是戒用。
  止持作犯。束斂初心。
  上句明持犯。下句明功能。然止即是持。作便是犯。止則三業不馳妄境。諸惡不生。持則守志堅貞。心離散逸。是為束斂。乃入道之首約。定慧之初門。故云初心。
  記曰。止則諸惡不起。持則吉羅無犯。又止則心無妄動。持則執而不失。束則念無散逸。斂則定水湛然。輔行云。有言大乘何須執戒者。此謬也。言不執者。乃是持而不執。若令不持名不執。乃是執破。何名不執。執持尚無。妄持安在。
  微細條章。革諸猥弊。
  上句明戒相。下句明對治。以戒具三千威儀。八萬細行。故曰微細條章。對治八萬四千諸塵勞。故曰革諸猥獘。
  記曰。條章者。即二百五十戒中諸微細條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