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五宝若似五宝等。广如上说。
同第八行。此节属水处。
同第十一行。文云。按著池水中者。大律作若沉着水底。与次段文同。而结罪异。阙疑。
同第十五行。此节属虚空处。
第十七叶第五行文云。若待鸟时。亦犯中可悔。注云。准上应小可悔。中字恐误。今检大律云。以偷夺心夺野鸟取。偷兰遮。若待鸟时。突吉罗。准是律义。此文中可悔。应是小可悔。
同第十七行。此节属田处。
同第二十行。此节属关税处。
第十八叶第一行已下二段。文多脱略。大律云。若估客语与过是物。与过者。是税物直五钱。犯不可悔。(因随教盗者。亦同犯故。)若估客到关逻。语与过是物。税直当与半。与过者。亦尔。若云税直尽与汝者。亦尔。又云。若估客到关。示异道令过。断官税物。是税物直五钱。犯不可悔。若估客未到关。示异道令过。断官税物。是税物直五钱。犯中可悔。
同第五行。此节属共期处。
同第七行。此节属无足处。文云。蛭虫于投罗虫等。大律作(虫*质)虫千头罗虫。
同第九行。此节属二足处。
同第十二行。文云。人两足离地。大律作过二踔。同。文云。二双步。丽藏本及一切经音义皆作二叟步。大律作二踔。
同第十四行。此节属四足处。并多足处。
第二十叶第十行。文云。不应生欲想欲觉。律论释云。欲想者。身口不动。但心想女人。欲觉者。心既瞢醉。身体((梦夕)/登)瞢。
第二十七叶第十五行。文云。滴糟。丽藏本作酒糟。大律亦尔。
同第十六行。文云。似酒酒色。丽藏本似字下无酒字。大律亦尔。
第二章立表辨相
辨相中。初列犯相。次标境想。三明开缘。今初。
罪分上中下三品。杀盗淫妄四戒。皆具三品。饮酒一戒。唯有中下二品。故先后别列。
四妄语
三邪淫
二 盗
一 杀
向人说证果乃至罗刹来到我所等彼领解。
入道。(女有三处。男有二处。)
取他物直五钱。
杀人命断(若杀生身父母阿罗汉圣人。即犯逆罪。)
上品不可悔罪
四妄语
三邪淫
二 盗
一 杀
误说而未遂本心。
说不了了。前人未了解。
向聋痴不解语者说。
二身和合止而不淫。
取而未离处。
杀人不死。(若后因是死者。仍犯不可悔罪。)
中品可悔近方便罪
发心欲妄语而未言。
发心欲淫而未淫。
发心欲盗而未取。
发心欲杀人而未杀。
下品可悔远方便罪
四妄语
三邪淫
二 盗
一 杀
小妄语。又两舌恶口绮语等。(若言不了了者犯下品可悔方便罪。)
向天龙鬼神说。或向解语畜生说证果等。彼领解。
向人说旋风土鬼来至我所。(旋风土鬼。次于罗刹等。故为等流。)
入余处。(非道。)
取他物。直不满五钱。
杀天龙鬼神。(杀不死。下品可悔方便罪。)
中品可悔等流罪
向不解语畜生说证果等。
取他物。直三钱已下。
杀畜生(杀蝇蚁蚊虫等。及用有虫水者。亦尔。)
下品可悔等流罪
次标境想
三明开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