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為相。
  依中起蓋中云大樹等。樹宿眾鳥而獨於一鳥枝為之折。澤神問故。云是我怨。菩薩不喜二乘之心。如不宿怨鳥。大論云等者。證地地中皆有無明。大品經文出處多故。故論問起。地持云第九等者。論文以等覺當第九。漸漸名離見。故至佛地五蓋方盡。
  復次下。一心棄蓋。先斥次第。地攝下。明論師計處。圓釋下。引佛化儀以證圓教。圓不被凡。豈居此土。故云何不以法性身為法性菩薩說之。
  若得下。結圓在凡。大品下。明欲具諸法。當知欲是法界。
  釋趣下。釋出經意。先略次廣。釋初文者只是三諦。故云趣等。略即唯示不思議相。以難見故。從今更下。重引思議示圓諦相。上下諸文皆先以次第顯後不次。唯此一文後方次第顯前不次。但在通理。文亦何恒。故大論云。於禪得實相。則知五蓋空無所有。
  次廣明中。欲為法界者。指初欲心已具諸法。故云欲是一切法之根本。言一切法者。始終因果也。初誡歇熱者。蘊積欲想。內熱於心。初一行之。似如稍歇。因茲續起。無時蹔停。漸數乃至飡食不忘。或偷或劫等者。隱匿不與取名偷。即是私通人法所護。對面不與取名劫。是即強奪所護之境。逼謂於他有護無護情不願者。貿謂於非護境財求者。如是等者。非上諸類。但是形交者是。若得此境等者。夫以下。薦上名供。以卑資尊為養。棄三寶聖田。唯尚穢欲供給彼所須。故云供養。第一本云。本須供給。語不及今。豈非再定反尊欲境過於勝田。世人尊欲境不施聖田者。眾適有此有等者。纔起名適。欲業成已名為此有。必招來報。名為即有。煩生死遍酬初因名遍受果。次復因茲造煞盜等。故須遍受。況復由觀亦生三諦。如上者。如上所明利鈍是也。
  云何下。推欲法空。過去欲緣等者。落謝名過。仍發現緣名為欲緣。欲相為因。事遂名為所生法也。今亦推之令成無生。橫竪者。結向兩推。橫即四句。竪謂三世。
  既識下。觀蓋假也。對宼等賊也。宼多故設陣須廣。所破既大其功必多。欲廣功深故是勳本。破欲入位名大功勳位。具諸法名大富貴。欲為種者。能生佛故。於一念心分別無量。故欲能生無量法門。欲如薪多糞壤。觀如火猛花生。此約俗諦設故。 如此下。判位。
  第四調五事者。文義同前。有二文相。所謂開合。
  次正釋中先事者。眠食各為一調。餘三合一調。初調食中不安身者。如第八卷。尼乾經者。經中尼乾答嚴熾王云。波斯匿王食噉太過。身重懈怠。現在未來於身失利。窳墮者。勞苦多墮曰窳。嬾不自力如花在穴。愽物誌云。人欲常勞。食欲常少。勞無過極。少不至虗。俗養生法尚合自勞。豈志道過食懈怠。非唯失利亦乃損生。眠是等者。那律精進太過。佛為說之。
  三事合調中初調之由。何事合調。始終合故。七日一變者。具如阿難問經。佛為難陀說入胎相。總有三十八七日。三事成就方向產門。乃至老死三事變滅。
  初入定時下。正明調法。即入出住三時調之。禪門具明調三之相。
  若能下。調三事意。何故調之。各有所期。根本乃至修於圓頓故。今本意令至三德。故云成聖人事。故知此三。三學之由。成常住身息心三。
  始此等去。凡三為始。修觀名胎。初住出胎。妙覺成就。即合調之位也。
  次觀一心調者。亦為三段。初調食中。引法華者。無中道法食為餓。無圓萬行為羸。疲唯有三。或名瘡癬。
  次三合調者。文有三番。一約教。二約觀。文雖標合。義必各釋。義雖各釋。理實不分。初教中云六波羅蜜者。調無作六度。今滿法身故。大經師子吼云。六波羅蜜滿之身。大品等者。問何故以樂說辨用釋六度。答以般若為本即是樂說。餘五又與般若互嚴。故使六度皆成樂說。彼經文云。樂說辨者亦是般若。經云樂說辨卒不卒者。經中甚廣。總而言之只是欲說不欲說也。即是進退俱是魔事。大品云非利等者。利鈍名空假。中道非此二。非難非易者。三教菩薩則易。兩教二乘則難。
  次約觀二番中。初番中三觀共三事各。次番。三觀各三事共。初番之中。心在初者。隨便而已。如行者結位。如即行人未有所獲者。但勤權智父。實慧母。令成聖胎。
  第五行法者。文義同前。不分事理。標列可知。先牒會。次合。初反譬。譬無五法。則所作不成。初不肯作。譬無樂欲。作不慇懃。譬無精進。不存作法。譬無念。作不巧便。譬無慧。作不專一。譬無一心。則事不成。譬不成正行。
  今亦下。合五法。若無兩字冠下五句。若無樂欲等。合無樂欲。若無身心等。合無精進。若無念想。合無念也。若無方便。合無慧。若無一心。合無一心。止觀合上。正行不成者。備如上等。若無五法尚無成。況事中闕。或五法中若闕若無。
  若能下。合有五法。亦以若能兩字冠下五句。若能忻習等。合有樂欲。若能曉夜等。合有精進。若能念念等。合有念。若能善得等。合有慧。若能一心等。合有一心。此人下。合正行成就。
  次二譬者。船遊法性之水以至彼岸。如鳥等者。從初發心遊實相空。至涅槃果。若無五法。諸行不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