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非有而有。夫復何疑。
  △六簡常住生滅。
  問曰。佛德有即非有。不妨常住者。眾生亦有即非有。應不妨不滅。答曰。佛德即理顯以成順用故。所以常住。眾生即理隱以成違用故。所以生滅。常住之德雖有即非有。而復非有而有。故不妨常住。生滅之用亦雖有即非有。而復非有而有。故不妨生滅也。此約清淨三性以明止觀體狀竟。
  止觀體狀中總標及別釋竟。
  △三總結。
  第三番體狀竟也。
  或問。此止觀體狀與十乘觀法為同為異。答曰。十乘觀法兼被三根。今此法門為上根說。故云上根惟用一。中根二之七。下根具用十。夫即分別性而入依他。即依他性而入真實。即三性而入三無性。即三無性而不壞三性緣起。正所謂第一觀不思議境也。雖不具明餘之九法。而一法中即具十法。何以言之。最初文云。善哉佛子乃能發是無上之心。豈非真正發菩提心。番番止觀。豈非善巧安心。三性無性。豈非破法皆徧。止能知俗即真。觀能知真即俗。豈非善識通塞。又三性止觀即是無作四念處慧。從此滅二世惡生二世善。出生神足根力覺道。豈非道品調適。下文歷事止觀。豈非對治助開。除障得益差別不同。豈非次位。彊心修之。豈非安忍。佛果為期。豈非離似道愛也。
  △四明止觀斷得三。初標科。二各釋。三總辨。今初。
  次明第四止觀除障得益。就中復有三門分別。一約分別性以明除障得益。二約依他性以明除障得益。三約真實性以明除障得益。
  △二各釋三。初約分別性(至)三約真實性。初中二。初明觀行斷得。二明止行斷得。初又三。初正明。二喻顯。三法合。今初。
  初明分別性中所除障者。謂能解不知境虗執實之心是無明妄想故。即是觀行成。以觀成故。能除無明妄想上迷妄。何謂迷妄之上迷妄。謂不知迷妄是迷妄。即是迷也。以迷故。即執為非迷。復是妄想。此一重迷妄。因前一重上起。故名迷妄之上迷妄也。是故行者雖未能除不了境虗執實之心。但能識知此心是癡妄者。即是能除癡妄之上迷妄也。此是除障。以除障故堪能進修止行。即是得益。
  除迷妄之上迷妄即是斷。堪修止行即是得。此從名字初起觀行也。文並可知。
  △二喻顯。
  又此迷妄之上迷妄。更以喻顯。如人迷東為西。即是妄執。此是一重迷妄也。他人語言。汝今迷妄謂東為西。此人猶作是念。我所見者非是迷妄。以不知故。執為非迷者。復為妄想。此即迷妄之上重生迷妄。此人有何過失。謂有背家浪走之過。若此人雖未醒悟。但用他語。信知此心是迷妄者。即無迷妄之上迷妄。此人得何利益。謂雖復迷妄未醒。而得有向家之益。
  △三法合。
  雖未證知諸法是虗。但能知境虗是無明。執實是妄想者。即常不信己之所執。堪能進修止行。漸趣涅槃。若都不知此者。即當隨流苦海。增長三毒。背失涅槃寂靜之舍也。此明分別性中觀行斷得之義。
  能知境虗是無明。應云能知不了境虗是無明。文缺不了二字。義須補也。漸趣涅槃。合上向家之益。增長三毒。追合上浪走之過。餘可知。
  △二明止行斷得。
  所言分別性中止行除障得益者。謂依彼觀行作方便故。能知諸法本來無實。實執止故。即是能除果時迷事無明及以妄想也。復於貪瞋漸已微薄。雖有罪垢不為業繫。設受苦痛。解苦無苦即是除障。復依此止即能成就依他性中觀行故。無塵智用隨心行故。即是得益。此明分別性中止行除障得益。
  除果時迷事無明。即斷緣生中癡。及除妄想。即總斷三界見惑也。貪瞋漸已微薄。謂但有潤生惑。無發業惑。雖未永斷生緣。已與執實者逈然不同。堪起無塵智用矣。
  △二約依他性二。初明觀行斷得。二明止行斷得。今初。
  次明依他性中止觀斷得者。初明觀門。此觀門者與分別性中止門不異而少有別義。此云何也。謂彼中止門者必緣一切法是虗。故能遣無明。無明滅故。執實妄心即止。然此緣虗之遣。即此依他性中觀門更無異法。是故彼止若成。此觀亦就。但彼由緣虗故能滅實執。故名為止。此即由知無實故。便解諸法是虗。因緣集起不無心相。故名為觀。彼以滅實破執為宗。此以立虗緣起為旨。故有別也。以是義故。除障義同。得益稍別。別者是何。謂依此觀方便進修。堪入依他性止門。又復分成如幻化等三昧。故言得益。此是依他性中觀行斷得也。
  滅實破執是從假入空。立虗緣起是從空入假。故得分成如幻化等三昧也。餘可知。
  △二明止行斷得二。初正明。二料簡。今初。
  所言依他性中止門除障得益者。謂依有觀行作方便故。能知一切虗相唯是一心為體。是故虗相有即非有。如此解故。能滅虗相之執。故名為止。以此止故。能除果時迷理無明及以虗相。又復無明住地漸已損薄。即名除障。又得成就如幻化等三昧。又無生智用現前。復即成就真實性中觀行。即名得益。
  果時迷理無明及以虗相。謂見思習氣及界內塵沙也。無生智用謂道種智。餘可知。
  △二料簡。
  問曰。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