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為五悔。
  【■補】若能勤行懺悔。助開觀門。一心三諦。豁爾開明。如臨淨鏡。徧了諸色。於一念中。圓解成就。不加工力。任運分明。正信堅固不動。此名深信隨喜心。初品弟子位也。
  △三例後悉宜懺悔。
  下去諸位。直至等覺。總用五悔。更不再出。例此可知。
  【□註】光明文句中(四)云。當知懺悔位長。其義極廣。云何而言止齊凡夫。是故五十校計經。齊至等覺。皆令懺悔。即其義也(文)。
  【■記】校記經云。佛言。常持五十校記。還自慚。是謂不失行。不自慚者。常失。佛說已。諸菩薩名自慚自悔。各自念滅盡非常苦空非身。此證義廣位長也。
  【□註】記三(十三)云。從造無間業者。上至圓教等覺。故云位長。位位橫論。各有三障。煩惱頭數。結業流類。果報等差。故云義廣。古人何謂但在凡夫。大師本以三昧總持說懺悔位。該亘凡聖。自然與校記經合。實匪尋經作此安布。行者知之(文)。
  【■記】此引釋位長義廣也。如光明記云。位位不出四土。四土論三障者。分段三障。見思為惑障。有漏業為業障。界內生死為報障。是為同居土之三障也。方便土三障者。塵沙為惑。無漏業為業。變易為報。實報三障者。無明為惑。亦有漏亦無漏業為業。彼土變易為報。寂光三障者。約分證說。無明為惑。非有漏非無漏業為業。變易生死為報。若究竟寂光。無報則不說也。古師明懺悔位。謂鄙濁凡夫。應須懺悔。離垢清淨者何用懺悔。故此斥之也。
  【■補】總用五悔者。光句云。十信雖三智圓修。但是方便陀羅尼。十住已去。乃至等覺。如十四日月。光未頓圓。暗未頓盡。應須懺悔。滅除業障。記云。十信尚懺。況爾前耶。但是等者。法華說三陀羅尼。須通初後。以位約之。其相最顯。一。旋陀羅尼。旋假入空。此齊七信。二。百千萬億旋陀羅尼。旋空出假。當八信已上。三。法音方便陀羅尼。以二觀為方便。轉入中道法音。當十信也。輔行先明五悔。為入品方便。品品皆修五悔。五悔雖屬事行。皆與理觀相應。所謂懺悔。見罪性本空。勸請。知法身常住。隨喜。了福等真如。回向。順空無相願。發願達能所平等。以是而知。行行皆能顯理。豈道拘拘唯事相而已耶。言行者知之者。當知此懺悔法門。究竟非淺位事。不可直作麤鄙而觀。於中而有二義。一者。須知懺悔通至等覺。不可謂是只凡夫事。此誡增上慢人也。二者。上至等覺尚須懺悔。何況我初心之人。若不懺悔。障何由除。惑何由破。此進初心墮志人也。釋大科初隨喜品竟。

  天台四教儀註彙補輔宏記卷九之上
  天台四教儀註彙補輔宏記卷九之下

    高麗沙門諦觀錄
    南天竺沙門蒙潤集註
    清比丘性權彙補輔宏記
    清三寶弟子錢[、/(、*、)]菴較訂
    天台嫡裔比丘諦閑編科參梓
  △二讀誦品二。初標。
  二讀誦品者。
  △二釋三。初引經。
  經云。何況讀誦受持之者。
  【■記】此引法華經句。以證第二品之功德也。何況者。比擬意。以前初品隨喜他益鮮鮮之功。尚勝二乘施戒福德何況此第二品中讀誦受持自行之功德耶。可見此五品之功勳。而後後勝於前前矣。
  △二釋意。
  謂內以圓觀。更加讀誦。
  【■記】此釋勝前之所以也。謂前隨喜者。但圓信而已。今更加讀誦。口之誦力。耳之聞力。以助於觀。則內外相藉。使圓信轉明。十心堅固。是故能成第二品也。
  △三喻顯。
  如膏助火。
  【□註】止觀七(三十一)云。善言妙義。與心相會。如膏助火。是時心觀益明。名第二品也。讀誦如膏。圓觀如火。文句八(五)看文為讀。不忘為誦。信心故受。念力故持(文)。
  【■補】此釋譬喻也。先引止觀。法喻並陳。初二句。言讀誦者隨文入觀意。次三句。喻明因讀誦之外助。俾內觀而愈明。故成第二品也。次二句。正以喻顯可知。次引文句。訓釋四義。妙玄云。初品觀智如目。次品讀誦如日。日有光故。目種種色。種種色。指三千三諦。又大論六種法師。受持讀誦為四。宣傳為說。聖人經書難解。須解釋。共成六種。釋讀誦品竟。
  △三說法品二。初標。
  三說法品者。
  △二釋二。初引經。
  經云若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
  【□註】文句八(五)云。宣傳為說。聖人經書難解。須解釋(文)。
  【■記】儀文引法華經句。以證第三品之功德也。前品讀誦。專為自利。此中受持讀誦者。自行也。為他人說者。教他也。既能自利。亦能利他。彼此獲益。勝前可知。註中引文句以明解說二行。其功同也。解者註釋其義。謂聖經語妙義玄。自非達者詮解。後學罔措。說者。宣傳其文。所謂佛法無人說。雖慧莫能了。是故宣傳佛語。解釋佛經。同入說法品也。
  △二釋意。
  內解轉勝。導利前人。化功歸己。心倍勝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