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竭,阴尽则阳灭。
  金火相守则流,水火相得则然。从其类也。
  水过寒则结,遇火则竭,从其所胜也。
  阳得阴而为雨,阴得阳而为风,刚得柔而为云,柔得刚而为雷。无阴则不能为雨,无阳则不能为雷。雨柔也而属阴,阴不能独立,故待阳而后兴;雷刚也而属体,体不能自用,必待阳而后发也。
  至哉!文王之作《易》也,其得天地之用乎?故乾坤交而为泰,坎离交而为既济也。乾生于子,坤生于午,坎终于寅,离终于申,以应天之时也。置乾于西北,退坤于西南,长子用事而长女代母,坎离得位,兑震为偶,以应地之方也。王者之法,其尽于是矣。
  乾坤,天地之本;离坎,天地之用。是以《易》始于乾坤,中于离坎,终于既未济。而否泰为上经之中,咸恒当下经之首,皆言乎其用也。
  坤统三女于西南,乾统三男于东北。上经起于三,下经终于四,皆交泰之义也。故易者用也:乾用九,坤用六,大衍用四十九,而潜龙勿用也。大哉!用乎。吾于此见圣人之心矣。
  乾坤交而为泰,变而为杂卦也。
  乾、坤、坎、离为上篇之用,兑、艮、震、巽为下篇之用也。颐、中孚、大小过为二篇之正也。
  易者,一阴一阳之谓也。震兑始交也,故当朝夕之位;离坎交之极也,故当子午之位;巽艮虽不交而阴阳犹杂也,故当用中之偏位;乾坤纯阴阳也,故当不用之位。
  乾坤纵而六子横,易之本也;震兑横而六卦纵,易之用也。
  天之阳在南而阴在北,地之阴在南而阳在北。人之阳在上而阴在下,既交则阳下而阴上。
  辰数十二,日月交会谓之辰,辰天之体也,天之体无物之气也。
  天之阳在南,故日处之;地之刚在北,故山处之。所以地高西北,天高东南也。
  天之神栖乎日,人之神发乎目,人之神,寤则栖心,寐则栖肾,所以象天,此昼夜之道也。
  云行雨施,电发雷震,亦各从其类也。
  吹喷吁呵呼,风雨云雾雷,言相类也。
  万物各有太极、两仪、四象、八卦之次,亦有古今之象。
  云有水火土石之异,他类亦然。
  二至相去东西之度凡一百八十,南北之度凡六十。
  冬至之月所行如夏至之日,夏至之月所行如冬至之日。
  四正者,乾坤坎离也。观其象无反复之变,所以为正也。
  阳在阴中阳逆行,阴在阳中阴逆行,阳在阳中、阴在阴中,则皆顺行。此真至之理,按图可见矣。
  草类之细入于坤。
  五行之木,万物之类也,五行之金,出乎石也,故水火土石不及金木,金木生其间也。
  得天气者动,得地气者静。
  阳之类圆,成形则方;阴之类方,成形则圆。
  木之枝干,土石之洒成,所以不易,叶花,水火之所成,故变而易也。
  东赤南白西黄北黑,此正色也。验之于晓午暮夜之时,可见之矣。
  冬至之子中,阴之极;春分之卯中,阳之中;夏至之午中,阳之极;秋分之酉中,阴之中。凡三百六十,中分之则一百八十。此二至二分相去之数也。
  阳中有阴,阴中有阳,天之道也。阳中之阳,日也,暑之道也。阳中之阴,月也,以其阳之类,故能见于昼。阴中之阳,星也,所以见于夜。阴中之阴,辰也,天壤也。
  辰之于天,犹天地之体也。地有五行,天有五纬。地止有水火,天复有日月者,月为真水,日为真火,阴阳真精是生五行,所以天地之数各五。阳数独盈于七也,是故五藏之外,又有心包络命门而七者,真心离火,命门坎水,五藏生焉。精神之主,性命之根也。
  干者幹之义,阳也;支者枝之义,阴也。干十而支十二,是阳数中有阴,阴数中有阳也。
  鱼者水之族也,虫者风之族也。
  目口凸而耳鼻窍,窍者受声嗅气,物或不能闭之,凸者视色别味,物则能闭之也。四者虽象于一,而各备其四矣。
  水者火之地,火者木之气,黑者白之地,寒者暑之地。
  草伏之兽,如草之茎,林栖之鸟,羽如林之叶。类使之然也。
  石之花,盐消之类也。
  水之物无异乎陆之物,各有寒熟之性,大较则陆为阳中之阴,而水为阴中之阳。
  日月星辰共为天,水火土石共为地。耳目鼻口共为首,髓血骨肉共为身。此乃五之数也。
  火生于无,水生于有。
  辰至日为生,日至辰为用。盖顺为生而逆为用也。
  《易》有三百八十四爻,真天文也。
  鹰鹏之类食生,而鸡凫之类不传食生;虎豹之类食生,而猫犬之类食生又食谷。以类推之,从可知矣。
  马牛皆阴类,细分之,则马为阳,牛为阴。
  飞之类喜风而敏于飞上,走之类喜土而利于走下。阴阳之气使然也。
  禽虫之卵,果谷之类也。谷之类多子,虫之类亦然。
  蚕之类,今岁蛾而子,来岁则子而蚕;芜菁之类,今岁根而苗,来岁则苗而子。此皆一岁之物也。
  天地之气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