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福、敦煌庚、壬诸本均无「故」字,敦煌辛本「福」作「德」。
  谦之案:严、河上、遂州及释文、治要、书钞引均无「故」字,傅、范本有,磻溪作「是故」,韩非难三篇、后汉纪灵帝纪引「贼」下有「也」字,傅本同。敦煌壬本「治国」误作「知国」,遂州本「福」亦作「德」。
  易顺鼎曰:文子道原篇引「不以智治国,国之德」,或后人不知此「贼」与「福」为韵而改之。
  谦之案:易说是也。此宜作「福」。荀子大略篇:「天子即位,上卿进曰:『如之何忧之长也!能除患则为福,不能除患则为贼。』」亦「福」「贼」并举为韵。敦煌二本「福」作「德」,「福」、「德」义可通。礼记哀公问「百姓之德也」,注:「犹福也。」晋语:「夫德,福之基也。」「德」或为「福」之注文。
知此两者,亦揩式。常知揩式,是谓玄德。
  严可均曰:「亦揩式」,河上作「楷」,王弼作「稽」,下句亦然。
  罗振玉曰:释文:「严、河上作『楷式』。」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亦作「楷式」,下同。
  谦之案:遂州、磻溪、柰卷、顾、彭、王羲之本均作「楷式」,傅、范、高作「稽式」。「常知」,范作「知此」,傅、赵、高作「能知」。范曰:「傅奕、王弼同古本。稽,古兮反,考也,同也,如尚书『稽古』之『稽』。傅奕云:『稽式,今古之所同式也。』」今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弼注:「楷,同也。今古之所同,则不可废,能知楷式,是谓玄德。」是张太守所见王本亦作「楷式」,与此石同。虽「稽」「楷」古混,庄子大宗师篇「狐不偕」,韩非子说疑作「狐不稽」,「稽式」亦即「楷式」,但「楷」为本字。「稽」,字林:「留也,止也。」玉篇:「留也,治也,考也,合也,计当也。」在此皆无义。玉篇:「楷式也。」礼记曰:「今世之行,后世以为楷。」广雅释诂:「楷,法也。」是「楷式」即「法式」,义长。碑文「楷」作「揩」,案字林:「揩,摩也。」广雅释诂三:「揩,磨也。」与「楷」字别,当从六朝写本与诸唐本作「楷」。马其昶曰:「楷式」,承「古之善为道者」而言。盖以智治国、不以智治国两者,古皆有知之矣,亦各有楷式可以师法。能知与物反而实大顺者之楷式,乃可谓之玄德。
玄德深远,与物反,然后乃至大顺。
  严可均曰:「深远与物反」,各本作「深矣远矣,与物反矣」。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作「深远」,庚本作「深矣远」。又「与物反矣」,景龙本、敦煌辛本无「矣」字,庚本无此句。「然后」二字,景龙本、敦煌庚、壬二本无。「乃至」下,敦煌庚本有「于」字。
  东条一堂曰:按一本无「然后」二字。孙矿考正亦云:「今本无『然后』二字。」今案嵇康养生论注「老子曰『与物反矣,乃至大顺』」,亦无「然后」二字。
  谦之案:严遵、河上、景福、柰卷、王羲之、傅、范均无「然后」二字,傅、范「至」上有「复」字,下有「于」字。文子自然篇引「与」上有「其」字,遂州、顾、赵至坚本首二句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国、贼、国、福、式、式、德韵(之部,贼,徂力反),远、反韵(元部)。邓廷桢:贼、福、式、德韵,远、反韵。奚侗:贼、福、式、式、德韵,远、反、顺韵。
 江永古韵标准入声第六部:「福」,笔力切。旁证引老子此章。顾炎武唐韵正入声一屋:「福」,古音方墨反。引老子此章,曰「案此福与贼、式、德为韵」。旁证:诗经既醉首章:「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君子万年,介尔景福。」管子白心篇:「小取焉则小得福,大取焉则大得福,尽行之而天下服;殊无取焉,则民反,其身不免于贼。」又荀子大略篇:「能除患则为福,不能除患则为贼。」
  右景龙碑本六十五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六十七字,王本六十九字,傅本七十四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淳德第六十五」,王本题「六十五章」,范本题「古之善为道章第六十五」。
    六十六章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
  严可均曰:「百谷王」,各本「王」下有「者」字。「以其善下之」,河上无「其」字。
  谦之案:治要引无「者」字,御览地部引有。又傅、赵本「之」下有「也」字,御览地部、皇王部引同。唯地部引无「之」字,高翿本同。柰卷作「以其善下之故」。
  丁仲佑曰:「水注溪曰谷」,见公羊僖三年传「无障谷」注,及尔雅释水李注,楚辞招魂「川谷径复」注。
  谦之案:「王」,往也。「百谷王」,谓为百川之所归往,故能为百谷长也。
是以圣人欲上人,必以言下之;欲先人,必以身后之。
  严可均曰:王弼无「圣人」,河上、王弼作「上民」。「必以言下之」,御注作「以其言」。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均有「圣人」二字。「上民」,景龙、御注、敦煌庚、辛诸本「民」均作「人」。「必以」,御注本、敦煌辛本均作「以其」。下同。
  谦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