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濕,厥陰為風,少陰為火,皆其元在天,故日天之陰陽也。
  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生長化收藏下應之。
  木,初氣也。火,二氣也。相火,三氣也。土,四氣也。金,五氣也。水,終氣也。以其在地應天,故云下應也。氣在地,故日地之陰陽也。○新校正云:按《六微旨大論》曰:地理之應六節氣位何如?岐伯曰,顯明之右,君火之位,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復行一步,土氣治之,復行一步,金氣治之,復行一步,水氣治之,復行一步,木氣治之。此即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之義也。
  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
  生長者天之道,藏殺者地之道。天陽主生,故以陽生陰長。地陰主殺,故以陽殺陰藏。天地雖高下不同,而各有陰陽之運用也。○新校正云:詳此經與《陰陽應象大論》文重,注頗異。
  天有陰陽,地亦有陰陽。
  天有陰故能下降,地有陽故能上騰,是以各有陰陽也。陰陽交泰,故化變由之成也。
  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生長化收藏。故陽中有陰,陰中有陽。
  陰陽之氣,極則過亢,故各兼之。《陰陽應象大論》曰:寒極生熱,熱極生寒。又曰:重陰鈴陽,重陽叉陰。言氣極則變也。故陽中兼陰,陰中兼陽,《易》之卦,離中虛,坎中滿。此其義象也。
  所以欲知天地之陰陽者,應天之氣,動而不息,故五歲而右遷;應地之氣,靜而守位,故六期而環會。
  天有六氣,地有五位,天以六氣臨地,地以五位承天,蓋以天氣不加君火故也。以六加五,則五歲而餘一氣,故遷一位。若以五承六,則常六歲乃備盡天元之氣,故六年而環會,所謂周而復始也。地氣左行,往而不返,天氣束轉,常自火運數五歲已,其次氣正當君火之上,法不加臨,則右遷君火氣上,以臨相火之上,故日五歲而右遷也。由斯動靜,上下相臨,而天地萬物之情,變化之機可見矣。
  動靜相召,上下相臨,陰陽相錯,而變由生也。
  天地之道,變化之微,其由是矣。孔子曰: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此之謂也。○新校正云:按《五運行大論》云:上下相遘,寒暑相臨,氣相得則和,不相得則病。又云:上者右行,下者左行,左右周天,餘而復會。
  帝曰:上下周紀,其有數乎?鬼臾區曰:天以六為節,地以五為制。周天氣者,六期為一備;終地紀者,五歲為一周。
  六節,謂六氣之分。五制,謂五位之分。位應一歲,氣統一年,故五歲為一周,六年為一備。備,謂備歷天氣。周,謂周行地位。所以地位六而言五者,天氣不臨君火故也。
  君火以明,相火以位。
  君火在相火之右,但立名於君位,不立歲氣,故天之六#5氣,不偶其氣以行,君火之政,守位而奉天之命,以宣行火令爾。以名奉天,故日君火以名,守位稟命,故云相火以位。
  五六相合,而七百二十氣,為一紀,凡三十歲,千四百四十氣,凡六十歲,而為一周,不及太過,斯皆見矣。
  歷法一氣十五日,因而乘之,積七百二十氣,即三十年,積千四百四十氣,即六十年也。經云: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不足而往,有餘從之,故六十年中,不及太過,斯皆見矣。○新校正云:按《六節藏象論》云:五日謂之侯,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而各從其主治焉。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始,時立布氣#6,如環無端,侯亦同法,故日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為工矣。
  帝曰:夫子之言,上終天氣,下畢地紀,可謂悉矣。余願聞而藏之,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昭著,上下和親,德澤下流,子孫無憂,傳之後世,無有終時,可得聞乎?
  安不忘危,存不忘亡,大聖之至教也。求民之瘓,恤民之隱,大聖之深仁也。
  鬼臾區曰:至數之機,迫連以微,其來可見,其往可追。敬之者昌,慢之者亡,無道行私,必得夭殃。
  謂傳非其人授於情狹及寄求名利者也。謹奉天道,請言真要。申誓戒於君王,乃明言天道。至真之要旨也。
  帝曰:善言始者,必會於終,善言近者,必知其遠,
  數衛明著,應用不差,故遠近於言,始終無謬。
  是則至數極而道不惑,所謂明矣。願夫子推而次之,令有條理,簡而不匱,久而不絕,易用難忘,為之綱紀,至數之要,願盡聞之。
  簡,省要也。匱,乏也。久,遠也。要,樞紐也。
  鬼臾區曰:昭乎哉問!.明乎哉道!.如鼓之應檸,響之應聲也。
  標,鼓椎也。響,應聲也。
  臣聞之,甲己之歲,土運統之;乙庚之歲,金運統之;丙辛之歲,水運統之;丁壬之歲,木運統之;戊癸之歲,火運統之。
  太始天地初分之時,陰陽析位之際,天分五氣,地列五行,五行定位,布政於四方,五氣分流,散支於十干,當是黃氣橫於甲己,白氣橫於乙庚,黑氣橫於丙辛,青氣橫於丁壬,赤氣橫於戊癸。故甲己應土運,乙庚應金運,丙辛應水運,丁壬應木運,戊癸應火運。太古聖人,望氣以書天冊,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