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萬物之不同,我獨同之,可謂富有天下也。道無有二物則萬形,於物則有萬不同,於道則統之惟一,此聖旨所解也。今釋云:大道匿德藏名,怕然無象,是可名於小也。萬物生者自生,化者自化,使各遂性,不為之主,是可名於大也。亦猶帝王以道育物,以德御民,考六氣之和,順四時之令,恩以篤之,義以正之,仁以愛之,禮以齊之,信以教之,賞以勸之,殺一草伐一木,叉以其時,孜孜焉,煦煦焉,恐其失所也,可名於小矣。及夫物遂其性,民得其宜,上下交歡,天地和泰,謙恭端穆,讓德於天,不為己有,不為其主,可名於大矣。
  是以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
  注:是以聖人法道忘功,不自為光大,故能成其光大之業。
  疏:言理天下之聖人,布德施惠,淳風偃化,物遂生成,法道忘功,不自為尊大,故能成其光大之業爾。
  義曰:聖人之理天下也,愛民恤物,巨細申恩,若可名於小矣。任物遂性,歸功於天,又可名於大矣。法道施化,布德及人,鼓以淳和之風,被以清靜之政,忘功不有,不自尊高,故其盛業可大,聖德可大,以其不為大,故能此尊大。理身之士,汎然無著,若雲之無心,水之任器,可左可右,隨方隨圓,不滯於常,物來斯鑒。物雖廣不拘應用之心,利物雖多不矜利濟之德,仁逮蠢動,未始為私,眾善歸宗,不為之主。是能彰非小非大之德,無自尊自伐之稱,可以契全真之大道矣。
  執大象章第三十五
  疏:前章明道可左右,則物被愛養之功。此章明王能用道,則人歸平泰之化。首標執象,以明歸往之義。次明樂餌,舉喻歸往之由。道出口下申明無為不言之教,以勸人君用道爾。○義曰:言理天下之聖人不自尊大,而成其大業者,由其執大象而天下歸王,所以成光大之業也。象者,道也,亦猶恍惚中有象爾。天下所歸,各蒙其澤,聖人無察察之政以傷害之,故能致天地交泰。執大象而人歸者,喻以樂餌,所以八音乍奏,聞者悅其心,百味交陳,嘗者適其口,則行客為其駐止矣。天下之人歸於有道,亦猶此也。至言不文,出口無味,大象無狀,視聽莫求。歷代用之,其用日新而未嘗窮竭矣。
  執大象,天下往。
  注:大象,道也。帝王執持大道以理天下,萬物往之矣。
  疏:執,持也。大象,道也。此言人君執大道以理天下,無為無事,物遂其生,候日觀風,皆歸有道。故云天下往。
  義曰:執,用也。大道非形,不可執有。聖人用道,可以理人。為於無為,事於無事,動植飛走,各遂其生。則航海駿奔,梯山麏至,皆歸用道之君矣。候日觀風者,昔聚窟洲,在巨海之中,使者朝貢於漢,言於武帝曰:臣之國去此三十萬里,國中常占候於天,若東風入律,百旬不休,青雲干呂,連月不散者,中國將有有道之君矣。臣國之主所以仰中土而慕道風,薄金玉而厚靈物,故乃步天林而靖猛獸,搜奇韞而出神香,濟弱水,度飛砂,而朝於闕下。艱苦道途,十三年矣。斯則有道之主,其德動天,風雲效祥,遐遠慕德矣。
  往而不害,安平泰。
  注:物往而不傷害,則安於太平矣。疏:言天下四方之人慕化而往,帝王以道綏撫而不傷害之,則安於太平矣。平者,言政教之和平也。太者,功業之光大也。
  義曰:綏,宴安也。撫,安養也。泰,康泰也。平,和平也。害,傷害也。四方之人慕我道德,觀風候日,歸於聖人。聖人因而綏安養之,不以教令督責之,不以刑法傷害之,故遠近之人安其太平之政矣。政教和平,人俗康泰,然後功業光大,故曰安平泰也。《論語》曰:遠人不服,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斯則帝道皇風,無遠不屆矣。
  樂與餌,過客止。
  注:樂,音樂也。餌,飲食也。言人家有音樂飲食,則行過之客皆為之留止。如帝王執道以致太平,亦為萬物歸往矣。又解云:樂以聲聚,餌以味聚,過客少留,非長久也。是以蘧廬不可以久處,仁義覲之而多責,故人君體道清靜,淡然無味,始除察察之政,終化淳淳之人。故下文結云用不可既也。
  疏:樂,音樂也。餌,飲食也。此舉喻也。言人君執大象,而天下之人歸往,亦如人家有音樂飲食,則行過之客皆為留止爾。
  義曰:人君有道,天下慕之。如行過之客遇飲食聞音樂而為留止。《莊子□至樂篇》云咸池九韶之樂,張之洞庭之野,人卒聞之,相與還而觀之是也。夫樂者,歷代之所用也,樂以象天,奏之圓丘,則天神降;奏之方澤,則地衹升;鼓之以和八風,摟之以政四時。黃帝有咸池,堯有大章,舜有大韶,禹有大夏,湯有大濩,文王有辟雍,武王周公有大武。樂以和之,人則安其性,故為人之所重。王者功成而作樂,理定而制禮,所以通天地神明也。然此舉喻者,以道則長存。樂餌非久,所以樂悅於耳,樂罷而人散;餌以美口,食畢而眾離。雖留止於一時,故難期於久永。唯無為理國,則眾歸而不可離。有道理身,神全而不可散。故下文云道出口淡無味,又言用不可既,則非同樂餌有竭盡之期也。遵廬者,結草之舍,非久處之所。仁義者,以兼愛而親,不可以久交。非若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