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趣,一切世法,因心而滅,因心而生。習道之士,滅心則契道。世俗之士,縱心而危身。心生則亂,心滅則理。所以天子制官僚,明法度,置刑賞,懸吉兇,以勸人者,皆為心之難理也。無心者,令不有也。定心者,令不惑也。息心者,令不為也。制心者,令不亂也。正心者,令不邪也。净心者,令不染也。虛心者,令不著也。明此七者,可與言道,可與言修其心矣。
  實其復,
  注:道德內充,則無矜徇,亦如屬厭而止,不生貪求矣。
  疏:腹者含受之義,足則不貪。欲使道德內充,不生貪愛,故云實其腹。注云屬厭而止者,《春秋傳》閻沒、汝寬諫魏武子之詞也。欲以小人之腹為君子之心,屬厭則足,而不貪也。
  義曰:夫心者,嗜好無窮,腹者含受有足。心無窮故虛之,腹有足故實之。心虛則眾慾不生,腹實則貪求自止。懷忠信,抱質樸,可謂德充於內矣。《春秋》者,魯史記之名也。記事者以事繫日,以日繫月,以月繫時,以時繫年。年有四時,故錯舉以為名也。天子有史官,諸侯有國史,楚謂之檮杌,晉謂之乘,魯謂之春秋。孔子述經,左丘明為傳,起周平王四十八年,魯隱公元年,太歲丁已歲星在降婁,當晉鄂侯二年、衛桓公完十三年、蔡宣公考父二十八年、鄭莊公寤生二十二年,曹桓公終生三十五年、齊僖公祿父九年、楚武王達十九年,秦文公四十四年、宋穆公和七年、陳桓公鮑二十三年、燕穆公十八年,乃《春秋》之始年。至魯哀公十四年,周敬王三十九年,太歲戊午,凡二百四十二年。歷周一十四王,魯一十二公,行事當晉定公午三十一年、衛出公輒十二年、蔡成公怡十年、鄭聲公勝二十年,齊簡公嘉四年、楚惠王章八年、秦悼公十一年、宋景公頭曼三十六年,陳閔公越二十一年、燕敬公六年、吴夫差十五年,乃《春秋》獲麟絕筆之年也。其書凡三十卷,三十五萬二千二十五言,十九萬四千五百九十字本,十五萬七千九百六十六字解,晉征南將軍杜預字元凱註。閻沒、汝寬諫者,《春秋》昭公二十八年,晉魏獻子舒為政,以其子戊為梗陽大夫,今晉陽也。冬,梗陽有獄,戍不能斷,以其獄上於獻子。訟人之太宗以女樂為路,魏子將受之,戊謂魏子二大夫閻沒、汝寬曰:主以不賄聞于諸侯,若受梗陽之賄,貪莫甚焉。吾子必諫。皆許諾。退朝,待于庭。饋入,魏子召二大夫食,比置,三歎。既食,使坐。魏子曰:吾聞諸伯叔,諺曰惟食忘憂。吾子置食之間三歎,何也?同辭而對曰:他人賜二小人酒,不夕食。饋之始至,恐其不足,是以一歎。中置,自咎曰:豈將軍食之而以不足。是以再歎。及饋之畢,願以小人之腹為君子之心,屬厭而止。是以三歎。魏子辭梗陽之賄。獻,謚也。疏云武子,則武子名顆,謚曰武。閻沒汝寬二大夫諫武子之言,願以小人之腹為君子之心。腹則易足,心則難滿。欲其息貪,不受梗陽之賂。小人腹飽,猶知厭足,君子之心,亦宜然矣。《春秋》美之。魏氏納諫,所以興也。
  弱其志,
  注:心虛則志弱。
  疏:志者心之事,事在心曰志。欲令心有所行,皆守柔弱,故知心虛則志弱矣。
  義曰:《詩序》曰:在心為志。夫心之所起為志,所行為事。心既柔弱,則無險躁紛競之事,皆處和平矣。事和平,則為理之本矣。
  強其骨。
  注:腹實則骨強。
  疏:骨者體之幹,既其道德內充,常無貪取,不貪則腹實,腹實則骨強也。
  義曰:弱其志,則廉柔不犯於外;強其骨,則堅固有備於內。為道之者筋骨堅強,百疾不能侵矣。腹實則骨強,和氣充也。理國者政清則民靜,費省則力豐。民靜者,志弱之謂也;力豐者,骨強之謂也。
  常使民無知無欲,
  注:常使人無争尚之知,無貪求之欲。
  疏:聖人所以虛心實腹之教者,常欲使百姓無争尚之知,貪求之欲,令其自化爾。
  義曰:貪求則争起,有知則事興。争欲既無,清靜自化矣。
  使夫知者不敢為也。
  注:清靜化人,盡無知欲。適有知者,令不敢為也。
  疏:無知無欲者,已清靜矣。則使夫有知者漸陶淳化,不敢為,循迹貪求而無為也。
  義曰:下化於上,猶風之偃草,淳和普洽,則皆返無為也。
  為無為,則無不治矣。
  注:夫於為無為而人得其性,是則淳化有孚矣。
  疏:夫得其性而為之,雖為而無為也。且絕尚賢之迹,不求難得之貨。人因本分,物必全真,於為無為,復何矜徇?既無聲而無臭,人固不識而不知,淳風大行,誰云不理?
  義曰:無為之理,其大矣哉。無為者,非謂引而不來,推而不去,迫而不應,感而不動,堅滯而不流,捲握而不散也。謂其私志不入公道,嗜欲不枉正術,循理而舉事,因資而立功,事成而身不伐,功立而名不有。若夫水用船,砂用赫,泥用橇,山用樏,夏瀆冬陂,因高而田,因下而池,故非吾所謂為也,乃無為矣。聖人之無為也,因循任下,責成不勞,謀無失策,舉無遺事,言為文章,行為表則,進退應時,動靜循理,美醜不好憎,賞罰不喜怒,名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