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出而異名。又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能悟本性,非分別所得也。但能體似虛無,常得至道歸身,內修清靜,則順天從正,外合人事,可以救苦技衰。以此修持,自然清靜。傳者,付度之名也。人能清靜,至道自來,不求而得,不學而成。本經云:天道無親,常與善人。清靜自然,聖道歸身。所以言可傳聖道也。凡此一段,前獨標無爭無德。後學眾生皆執偏見,妄情所起,失道迷源。老君又徹其前意,以上下有殊,乃破執性。
  老君曰:上士無爭,下士好爭。
  爭,求靜也。所言上士好爭處而求安,靜本性而自靜。爭者,執有也。上士不執有見,非為喧爭也。緣下士求達本性,故好爭而求靜,以其執見而求之者也。是名能體道合真者,不著於耳、目、鼻、口、身、意之病,亦不著於鹹、苦、辛、甜之味,亦不著於官、商、角、徵、羽之音。此之執見皆非本性。此者下士好爭之理,諸見無心,豈有爭乎?人若無爭,為清靜也。
  上德不德,下德執德。
  德者,貴也,有名稱也。上德者,明上古之君本無名號,亦無所稱,故言不德。本經云,上德無為者,道德所稱也。又云,有若無,實若虛。道者若執有見、有名,即非上德也。本不有不無,不虛不實,應用即有,昧用即無。故云: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知而不言者,隱也。又知可如不知,知不知上,不知知病,故云知者不可言也。故云上德不德,下德執德也。下德執德者,有名跡功業,以成稱名自見。凡諸有見,皆生分別。又本經云: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何以分別?既有分別,即為執德。若能除兩件之心,乃名為自然之道。兩件者,有為、無為之法。或立無為為是,破有為為非;或執有為為是,乃破無為為非。此是兩件之心。至道自然,亦非有為,亦非無為。故至道自然,湛寂清靜,混而不染,和而不同,非有非無。几學仙之士無以執非,但俱無執見,則自達真道,超越三乘,悉歸一乘。道不為下,故執德者不名為道矣。
  執著之者,不名道德。
  前說執德以為下德,故執諸相,行流涉于有為,不名道德也。道德者,通變無方,存亡自在,應用即見,能尊能貴,悉皆自然,非執見之人。若執見之人,豈能知之乎?此一段明眾生所以不得真道.至常清靜矣。
  眾生所以不得真道者,為有妄心。
  妄者,動也。情浮意動,心生所妄,動者思之,因妄者,亂之本也。一切眾生不得真道者,皆為情染意動,妄有所思,思有所感,感者感其情而妄動於意,意動其思而妄生於心。人若妄心不生,自然清靜。又云,妄動者,亡也。皆亡失其道性,故逐境而感情,妄動其心,故不得真道。
  既有妄心,即驚其神。
  驚者,心之極畏,名曰驚也。非祗指於心驚也。驚有二說.一則內修清靜,乃忘於形而驚其神。二則外習事業,乃勞於心,而驚其形;外既驚其形體,內誘則驚於其神。若得心神安靜,則外欲不生",欲既不生,自然清靜也。
  既驚其神,即著萬物。
  凡人若驚其神,則外有所著於境,內則失於正性。萬物者,眾多之名也。緣道貴守一,不可著於萬物而驚其神也。夫人得生於世,故稟地、水、火、風四大之中,和炁而生,按三才而所育,貴亦難勝。若能安然不動,內守元和,則思慮不惑,自然清靜也。
  既著萬物,即生貪求。
  貪者,是愛著之貌。雖名愛著,亦有二種分別之義:一者貪於世事,外求華飾,欲樂其情,則為陰咎,不合於陽教。既屬於陰,即不能清靜,乃為濁滯也。二者貪於進修,窮尋真教,堅求至道。此為內貪。名為貪,其理合於陽教,即輕清而為正,陰即濁滯而歸邪。若能體道合真,自然輕靜也。
  既生貪求,即是煩惱。
  然貪外事,漸漸斷除;貪求內事,勸勤修進。雖即內求至道,不可堅執之,亦乃生煩惱。凡言煩惱,亦有二一種,分別輕重:一者輕煩惱,二者重煩惱。一輕則是貪求至道,執之亦生煩惱。二則是外求世法,名重煩惱。輕即合陽,是名為清;重即合陰,是名為濁。雖分輕重,則不可執之。執猶著也。既貪著即生迷惑。但以拾重棄輕,內守元和,湛然不動,故謂之懷道抱德,自然淳朴。夫長生之道全在養神,若守元和不失,神即居之,神若居則心大安,忻忻而若喜,自然清靜,豈有煩惱生乎?
  煩惱妄想,憂苦身心,便遭濁辱,流浪生死,常沉苦海,永失真道。
  身心躭著外境,憂苦自生於內。濁者,染也;辱者,污也。身心染污,自歸流浪者,返復也。返復生死,不離輪迴,流浪於苦海之中。苦海者,憂苦之海也。海者,大也,憂苦事不能免也。非干至道不慈,自為人心造作。夫學道之士,但內守其一,外除其想。一者,身也。聖人皆云存三守一。三者,精炁神也。但守其身,必存於三也。故《西昇經》云:守身不失,常存也。專守其一,不生妄想,即免於苦海沉淪,憂苦不著於身心,自然解脫,合於清靜。故聖人遺其經文,以正其義,施大法橋,閉其徑路,教化未悟,令入妙門。此明人皆自失真元,故非為至道不慈者也。
  真常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