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又有法:安坐,未食前,自按摩。
  以兩手相叉,伸臂股,導引諸脈,勝如湯藥。正坐,仰天呼出,飲食醉飽之氣立銷。夏天為之,令人凍,不熱。
  御女損益篇第六
  道以精為寶,施之則生人,留之則生身.’生身則求度在仙位,生人則功遂而身退,功遂而身退,則陷欲以為劇。何死妄施而廢棄,損不覺多,故疲勞而命墮。天地有陰陽,陰陽人所貴,貴之合於道,但當慎無費。
  彭祖曰:上士別林,中士異被。服藥千裹,不如獨外。色使目盲,聲使耳聾,味使口爽,苟能節宣其道,適抑揚其通塞者,可以增壽。
  一日之忌,暮食無飽。夜飽食眠,損一日之壽。一月之忌,暮飲無醉。夜醉外,損一月之壽。一歲之忌,暮須遠內。一交損一歲之壽,養之不復。終身之忌,暮須護氣。暮外習閉口,開口失氣,又邪從口入。
  采女問彭祖曰:人年六十,當閉精守一,為可爾否?彭祖曰:不然。男不欲無女,無女則意動,意動則神勞,神勞則損壽。若念真正,無可思而大佳,然而萬無一焉。有強鬱閉之,難持易失,使人漏精尿濁,以致鬼交之病。
  又欲令氣未感動,陽道垂弱。欲以御女者,先搖動令其強起,但徐徐接之,令得陰氣,陰氣推之,須臾自強,強而用之,務令遲疏。精動而正,閉精緩息,瞑目偃外,導引身體,更復可御他女。欲一動則輒易人,易人可長生。若御一女,陰氣既微,為益亦少。又陽道法火,陰道法水,水能制火;陰亦消陽,久用不止,陰氣嗡陽,陽則轉損,所得不補所失。但能御十二女子而復不泄者、令人老有美色。若御九十三女而不泄者,年萬歲。凡精少則病,精盡則死。不可不忍,不可不慎。數交而時一泄,精氣隨長,不能使人虛損。若數交接則瀉精,精不得長益,則行精盡矣。在家所以數數交接者,一動不瀉則贏得一瀉之精,減即不能數交接。但一月輒再瀉精,精氣亦自然生長,但
  遲微不能速起,不如數交接不瀉之速也。釆女者,少得道,知養性,年一百七十歲,視如十五。殷王奉事之年,問道於彭祖也。
  彭祖曰:奸淫所以使人不壽者,非是鬼神所為也,直由用意俗猥,精動欲泄,務副彼心,竭力無厭,不以相生,反以相害,或驚狂消渴,或癲癡惡瘡,為失精之故。但施瀉輒導引,以補其處。不爾,血脈髓腦日損,風濕犯之,則生疾病,由俗人不知補瀉之宜故也。
  彭祖曰:凡男不可無女,女不可無男。若孤獨而思交接者,損人壽,生百病,鬼魅因之共交,失精而一當百。若欲求子,令子長命,賢明富貴,取月宿日施精大佳。月宿日,直錄之於後。
  天老曰:人生俱含五常,形法復同,而有尊卑貴賤者,皆由父母合八星陰陽,陰陽不得其時中也。不合宿,或得其時,人中上也。不合宿,不得其時,財為凡夫矣。合宿交會者,非生子富貴,亦利己身,大吉之兆。八星者,室、參、井、鬼、柳、張、心、斗。月宿在此星可以合陰陽,求子。月二日、三日、五日、九日、二十日,此是王相生氣日,交會各五倍,血氣不傷,令人無病。仍以王相日,半夜後,鵝嗚前,徐徐弄玉泉,飲玉漿戲之。若合用春甲寅、乙卯,夏丙午、丁未,秋庚申、辛酉,冬壬子、癸亥,與上件月宿日合者,尤益佳。若欲求子,待女人月經絕後一日、三日、五日擇中王相日,以氣生時,夜半之後乃施精,有子皆男,必有壽賢明。其王相日,謂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
  凡養生,要在於愛精。若能一月再施精,一歲二十四氣施精,皆得壽百二十歲。若加藥餌,則可長生。所患人年少時不知道,知道亦不能信行,至老乃始知道,便以晚矣,病難養也。雖晚而能自保,猶得延年益壽。若少壯而能行道者,仙可冀矣。
  《仙經》曰:男女俱仙之道,深內勿動精,思臍中赤色大如鸚子,乃徐徐出入,精動便退,一旦一夕可數十為之,令人益壽。男女各息意共存之,唯須猛念。
  道人劉京云:春三日一施精,夏及秋一月再施精,冬常閉精勿施。夫天道,冬藏其陽,人能法之,故得長生。冬一施,當春百。
  劑道人言:人年六十便當都絕房內。若能接而不施精者,可御女耳。若自度不辦者,都遠之為上。服藥百種,不如此事可得久年也。
  《道林》云:命本者,生命之根本。次在此道,雖服大藥及呼吸導引,備修萬道,而不知命之根本。根本者,如樹木,但有繁枝茂葉而無根本,不得久活也。命本者,房中之事也。故聖人云:欲得長生,當由所生。房中之事,能生人能煞人。譬如水火,知用之者,可以養生,不能用之者,立可死矣。交接尤禁醉飽,大忌,損人百倍。欲小便忍之右以交接,令人得淋病,或小便難,莖中痛,小腹強。大志怒後交接,令人
  發癱疽。
  《道機》:房中禁忌,日月晦朔,上下弦望,日月蝕,大風惡雨,地動,雷電,霹靂,大寒暑。春夏秋冬節變之日,送迎五日之中,不行陰陽,本命行年月日忌禁之尤重。陰陽交錯不可合,損血氣,瀉正納邪,所傷正氣甚矣,戒之。新沐頭,新行疲倦,大喜怒,皆不可行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