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但俾食邑而不临民,给禄而不莅职,如此,则得正功之典,而亦无乱邦之祸矣。

  《离》: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程颐曰:“九以阳居上,在《离》之终,刚明之极者也。明则能照,刚则能断,王者宜用如是刚明以辨天下之邪恶,而行其征伐,则有嘉美之功也。”又曰:“去天下之恶,若尽究其渐染诖误,则何可胜诛,所伤残亦甚矣,故但当折取其魁首,所执获者非其丑类则无残暴之咎也。”

  臣按:程传以“有嘉”属上句,朱子以“有嘉折首”为句,考《汉书》刘向上疏引此爻辞以明成汤之功,曰“有嘉折首,获匪其丑”,亦以“有嘉折首”为句,盖嘉,善也、美也,人臣奉君命以出征,有歼厥渠魁之功,故有以嘉美之也。盖战功莫大于获其渠魁,其于首恶之渠魁既折而馘之,非徒取其胁从之丑类以备数塞责而已,其为功大矣,岂不可嘉尚之乎?盖所折者所当折者也,何咎之有?彼不能折其首而徒取其类,则有非所歼而歼者矣,岂得无过咎哉?王用将以出征,而将能用王命以折寇之首以正邦,既有可嘉之功,必有嘉功之实,此王者于出征有功者所以有爵赏之报也欤。

  《诗序》:《彤弓》,天子锡有功诸侯也。其首章曰:彤弓(朱弓)召(弛貌)兮,受言藏之。我有嘉宾,中心贶(与也)之。钟鼓既设,一朝飨(大饮宾曰飨)之。

  朱熹曰:“此天子燕有功诸侯而锡以弓矢之乐歌也。”

  吕祖谦曰:“受言藏之,言其重也。弓人所献,藏之王府,以待有功,不敢轻与人也。中心贶之,言其诚也,中心实欲贶之,非繇外也。一朝飨之,言其速也,以王府宝藏之弓,一朝举以畀人,未尝有迟留顾惜意也。后之视府藏为己私分,至有以武库兵赐弄臣者(汉哀帝发武库兵送董贤),则与受言藏之者异矣;赏赐非出于利诱则迫于事势,至有朝赐铁券而暮屠戮者,则与中心贶之者异矣;屯膏吝赏,功臣解体,至有印刓而不忍予者,则与一朝飨之者异矣。”

  臣按:古者诸侯有四夷之功,王赐之弓矢,又为歌《彤弓》之诗,以明报功宴乐。先儒谓始而藏器以待有功之人则不敢轻,及其推诚以锡有功之人则不敢惜,王者于赏功之物,始而不知重其物则必有轻视之心而人亦亵之矣,终而不出于诚心又吝而不果则人虽得之亦不以为恩矣,故未有功之时则藏之也不敢轻,既有功之时则诚心与之而无所惜,王者赏功之大权当如是矣。噫,一弓之微,古人犹重之如此,况先王之爵禄,天所以命有德者哉?其不可轻予无功之人也可知矣。

  《周礼》:司勋(掌功赏之官)掌六卿赏地之法以等(差也)其功,王功曰勋(辅成王业),国功曰功(保全国家),民功曰庸(常也),事功曰劳(勤劳),治功曰力(强有力者),战功曰多(多算)。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太常(日月为常),祭于太烝(冬祭曰烝),司勋诏之。大功,司勋藏其贰(副本),掌赏地之政令,凡赏无常(功之大小不可预知),轻重氏(视同)功(功大者重其赏,功小者轻其赏)。凡颁(授也)赏地,参之一食(三分计税,王食其一,功臣食其二),唯加田无国正(既赏以田,又加赐之,免其征税)。

  王昭禹曰:“先王于有功之臣,铭书于王之太常,使与日月同其光,识之于不忘也;祭于太烝,使与先王同其荣,报之而致厚也。”

  臣按:司勋所掌之六功,不止于战也,乃以属于司马,何也?盖军赏不逾时,与之速则人心劝,报之缓则人心疑,属之他官则司存散隔,文告回复,徒有壅蔽之害、增减之弊,不足以激昂人心也。然其战功所行者其事有难有易,所遇者其敌有坚有脆,故其行赏也,又必审察考验,以视其勤劳、功力与夫谋算之大小、多少、难易以为之轻重、高下焉。

  《春秋左传》:桓公二年,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

  杜预曰:“爵,饮酒器也。既饮置爵则书勋劳于策,言速纪有功也。”

  臣按:军赏不逾月,欲民速睹为善之利,故饮至之礼,方置其爵即书其勋劳于策,书之上所以激劝有功臣子,兴起趋事赴功之心也。

  僖公二十三年,楚成得臣帅师伐陈,遂取焦、夷城顿而还,子文以为之功,使为令尹,叔伯曰:“子若国何?”对曰:“吾以靖国也。夫有大功而无贵仕,其人能靖者与有几?”

  臣按:《易》谓“开国承家,小人勿用”,恐其徇私而不靖也。然既用之以效其力而成夫功矣,而又弃绝之焉,自非明理守道之君子不能不觖望也,是以君子作事用人,必谨其始,苟失之于初,则必善为之处置,委曲以成全之,以厌其素望,遏其非心,如此,则功臣保全而国家安靖矣。

  晋文公与荆人战于城濮,公问于咎犯,咎犯对曰:“服义之君不足于信,服战之君不足于诈,诈之而已矣。”又问雍季,雍季对曰:“焚林而田,得兽虽多而明年无复也;干泽而渔,得鱼虽多而明年无复也。诈犹可以偷利,而后无报。”遂与荆军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