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角仗,发册受宝则设细仗。其卤簿之等有四,一曰大驾,郊祀、天飨用之;二曰法驾,方泽、明堂、宗庙、籍田用之;三曰小驾,朝陵、封祀、奏谢用之;四曰黄麾仗,亲征、省方还用之。

  周必大曰:“宋承五季抢攘之后,卤簿踳驳为甚,于是知制诰范质、张昭等正其缪盭,参定典制,已而礼仪使陶谷奉言,金吾诸卫将军暨押仗、导驾等官服皆以紫,于礼未称,请按《开元礼》咸用绣袍,至若执仗之士旧服五色,请以黑为先,而青、赤、黄、白以次分列,用协五行相生之序。凡马步仪仗总万有一千二百二十有二人,悉以纻絁绣文代采画之服。稽诸《会要》,始造于乾德四年而告备于开宝三年,越明年谒款圜丘实始用之,想夫槊前驱,五路增副,里以鼓记,车以南指,鸡翘、豹尾夭矫婀娜,公卿、执事前导后陪,细仗、大角壮其容,幰盖、伞扇备其饰,此治世之巨典、华夏之伟观也。”

  臣按:此宋朝仪仗之制,其用人之数,大驾卤簿总用二万六千一人,法驾三分减一,鸾驾又减半,黄麾仗又减于鸾驾。

  以上舆卫之仪。臣按:昔人谓綦天下之贵一人而已,是故环拱而居,备物而动,文谓之仪,武谓之卫,一以明制度示等威,一以慎出入远危疑也。《书》载弁戈冕刘、虎贲车辂,《周官》旅贲“王出入执盾以夹王车”,朝仪之制固已灿然,降及秦汉,始有周庐陛戟,卤簿金根大驾、千乘万骑之盛,历代因之,虽或损益,然不过为尊大而已。虽然,臣窃以为此岂特为尊大而已哉,亦所以为慎重也。慎重则威严,威严则肃恭,天子之尊肃恭于上,则环列乎左右者不敢有怠惰之容,拜伏于远近者不敢兴干犯之念,所以表一人之尊大而耸万姓之瞻仰,端有在于此矣。
 
卷九二

  ▲历象之法(上)

  《易贲》之彖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

  程颐曰:“天文谓日月星辰之错列、寒暑阴阳之代变。观其运行,以察四时之迁改也。”

  臣按:日月星辰,象之悬于天者也;寒暑阴阳,气之运于天者也。日月星辰、寒暑阴阳虽若有常也,然亦有时而不常,虽若齐一也,然亦有时而不一,故圣人既运其心目之力以察其随时之变,又创为历象之器以定其变动之时。

  《革》之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程颐曰:“水火相息为革,革,变也。君子观变革之象,推日月星辰之迁易,以治历数,明四时之序也。夫变易之道,事之至大、理之至明、迹之至着莫如四时,观四时而顺变革,则天地合其序矣。”

  朱熹曰:“四时之变,革之大者。”又曰:“泽中有火,水能灭火,此只是阴盛阳衰;火盛则克水,水盛则克火,此是泽中有火之象,便有那四时改革的意思。君子观这象,便去治历明时。”

  欧阳修曰:“《革》之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天下之事可革者多矣,而圣人必以历言者,盖事在天下其最易差者莫如历,而不可不修者亦莫如历。”

  臣按:治历明时为治之要务,自昔圣帝明王莫不以此为先焉。盖时行于天而有自然之运,历为于人而有已然之法,然天之运惟其有常也,故一日之间则有昼夜、一月之间则有朔望、一年之间则有分至,然昼不常昼,昼革而为夜,夜不常夜,夜革而为昼,以至于朔望、分至莫不皆然。治历者随其常而顺其变,即历数以推之,顺时气以察之,则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者,皆可以明之矣。

  《大传》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胡一桂曰:“象谓日月星辰循度失度。”

  臣按:天之道不言而信,其于人也有一气感通之理,故其于人君也恒仁爱之而有告戒之道焉。然其所以告之者,岂谆谆命之哉?垂象以示之而已。象之循度则有吉之兆,象之失度则有凶之形,圣人者心与天通,目睹乎天所见之象,心悟夫天所示之意,因天之象而象之,非特以之修于身敏德而迁善,繇是而形之天下国家,使之趋吉而避凶、去恶而从善,无非因天之象以神道而设教者也。

  《书》:乃命羲和,钦若(顺也)昊(广大之意)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

  朱熹曰:“羲氏、和氏,主历象授时之官。历所以纪数之书,象所以观天之器。日,阳精,一日而绕地一周;月,阴精,一月而与日一会;星,二十八宿,众星为经,金、木、水、火、土五星为纬;辰,以日月所会分周天之度为十二次也。人时谓耕获之候,凡民事早晚之所关也。”

  臣按:先儒谓事之最大最先在推测天道,治历明时,万事莫不本于此。盖为治之道在岁,周于上而天道以明,统正于下而人纪以立,苟天道不明则时序错乱、岁月无纪,官府修为失其先后之序,田里耕作悖其次第之宜。所以帝世之命官必先于羲和,而羲和之职掌必先于历数,有历以纪其数、有象以观其运,则日月之运行、星辰之次舍,运于天者有常行,验于人者有常法,则官政民庸无不循其序而得其理,天下岂有不治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