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盛德焉。后世人主于封章之入固有未尝一经目者,况敢犯其行辇而欲其止而受之乎?可用者未必肯用,不可用者辄加之罪,心知其善而口非之者亦有矣,况本不善而称其善乎。吁,若文帝者,可谓百世帝王之师矣。

  帝又尝下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

  胡寅曰:“妖言令之始设也,必谓其摇民惑众,有奸宄贼乱之意。及其失也,则暴君、权臣假此名以警惧中外,塞言路也。故贾谊论秦曰:‘忠谏者谓之诽谤,深计者谓之妖言。’夫忠臣为上尽忠深计,其言必剀切君身,探未然之事,陈危亡之戒,不止于近在目前者。自小人观之曰:‘是特扬君过以卖直,其未然之事、危亡之形,汝安得知之?殆诽谤妖言耳。’此策既行,使中外之人钳口结舌,人君不闻其过,沦于危亡而不悟。夫既以忠谏深计为诽谤妖言,则指鹿为马、指野鸟为鸾,蝗生则曰不食嘉谷,岁饥则曰路无饿殍,凡贤否是非、治乱得失,一切反理诡道,倒言而逆说之,欺惑世主,使沦于危亡,其罪岂特诽谤之比,其为妖也不亦大乎?呜呼,文帝除此令,其享国长世宜哉。”

  臣按:秦法有诽谤妖言之禁,至是文帝始除之。吁,文帝既除之矣,后世人臣上言而乃犹坐以诽谤妖言之罪,何哉?是袭亡秦之迹也。

  十五年,诏曰:“昔者大禹勤求贤士,施及方外,四极之内,舟车所至、人迹所及靡不闻命,以辅其不逮。近者献其明,远者通厥聪,比善戮力以翼天子,是以大禹能亡失德,夏以长咺。高皇帝亲除大害、去乱从,并建豪英以为官师,为谏争辅天子之阙而翼戴汉宗也。今朕获执天下之正,以承宗庙之祀,朕既不德,又不敏,明弗能烛而智不能治,此大夫之所着闻也,故诏有司,诸侯王、三公、九卿及主郡吏各帅其志,以选贤良明于国家之大体、通于人事之终始及能直言极谏者各有人数,将以匡朕之不逮。二三大夫之行当此三道,朕甚嘉之,故登大夫于朝,亲谕朕志。大夫其上三道之要及永惟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宁四者之阙,悉陈其志,毋有所隐,上以荐先帝之宗庙,下以兴万民之休利,著之于篇,朕亲览焉。”

  臣按:此后世人主发策策士求言之始。自文帝下此诏后,后世临轩策士盖本诸此,是亦人主求言之一端也。然惟应故事而已,求其真能明国家之大体、通人事之始终及能直言极谏,疏君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宁如此诏者,盖鲜矣。万一有之,能听纳其言而见之于施行者尤为鲜焉。甚者反因其言之切直而黜退之,如唐文宗之于刘綖者焉。惟宋仁宗时,考官以苏辙对策切直欲黜之,仁宗曰:“朕以直言取人而以直言弃之,人其谓我何?”斯言也,可以为后世人主策士求言之法(此因策士求言)。

  唐高祖时,孙伏伽诣阙以三事上谏。帝大悦,因谓裴寂曰:“隋末无道,上下相蒙,主则骄矜,臣惟谄佞,上不闻过,下不尽忠,至使社稷倾危,身死匹夫之手。朕拨乱反正,念在安人,比每虚心接待,冀闻谠言,然惟李纲差尽忠款,伏伽可谓诚直,余人犹踵弊风,俯首而已,岂朕所望哉?”

  臣按:高祖创业之君,故知前代所以致亡之道。所谓上下相蒙,主骄矜而臣谄佞,上不闻过,下不尽忠,至使社稷倾危,身死匹夫之手,此数言者切中末世君臣之弊,读之使人凛然,有天下国家者可不念哉!

  太宗谓侍臣曰:“夫人臣之对帝王多顺旨而不逆,甘言以取容。朕今发问欲闻己过,卿等须言朕愆失。”长孙无忌等咸曰:“陛下圣化致太平,臣等不见其失。”刘洎曰:“陛下化高万古,诚如无忌等言,然顷上书有不称旨者,或面加穷诘,无不惭退,非奖进言者之路。”帝曰:“卿言是也,当为卿改之。”

  臣按:人之常情,少有过失恒惧人言,稍涉疑似辄加怪责,况万乘之君乎?太宗发问欲知己过,责臣下言其愆失,可以为百世帝王之法矣。厥后继体之君高宗亦谓其臣曰:“往日侍奉膝下,见五品以上论事或有仗下,面奏或有进状,论者终日不绝,岂今时无事,公等何不言也?自今以后宜数论事,若不能面奏,任各进状。”宪宗亦谓其臣曰:“朕读《贞观政要》,以太宗神武,每有一事少涉过差,群臣进谏者往复数四,况朕寡昧,自今每有事不得中者,卿须十论,不得一二而已。”吁,二帝之言若此,岂非太宗诒谋之善,故其子若孙得于观感而兴起效法也哉?

  太宗问魏徵曰:“人主何为而明,何为而暗?”对曰:“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昔尧清问下民,故有苗之恶得以上闻,共、鲧、兜不能蔽也。秦二世偏信赵高,以成望夷之祸;梁武帝偏信朱异,以取台城之辱;隋炀帝偏信虞世基,以致彭城阁之变。是故人君兼听广纳,则贵臣不得壅蔽而下情得以上通也。”帝曰:“善。”

  臣按:三代以下,好谏之君以唐太宗为称首。陆贽尝举以告其君曰:“太宗以虚受为治本,以直言为国华,有面折廷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