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同上。
加「蒙」「受」。
[393]汉张敞传:数蒙恩贷。
[394]又司马迁传:受械于陈。——两句则「蒙」「受」二字加诸外动之先,与「见」字同。
而凡言定为某罪名者,则惟「坐」字。⑤
是以[395]汉景帝纪:它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为盗。——「坐臧为盗」者,犹云「坐为臧罪如盗」也。案,汉法入罪曰「坐」,即定以归入何罪也。
[396]汉贾谊传: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
[397]后汉光武纪:邑曰:‘吾昔以当成牙将军围翟义,坐不生得以见责让。’——两「坐」字有解作‘因也,缘也’亦可。总之,不失为受动之意者近是。
○1「见说」既为「闻说」之义,当非表被动的。
○2章云:助字辨略卷四云:‘又读作「现」。’刊误云:‘读若「现」字,古有静字、状字二用法。史记项羽纪云:“军无见粮。”汉书王莽传云:“仓无见榖。”此静字用法也。汉书外戚传云:“儿见在,未死。”及沟洫志此文,皆状字用法也。马氏以为后世之说,殊为失考。’
○3杨云:此例「见」亦当读若「现」,马说非是。
○4动字的「见」字作「被」讲,是虚字。马氏时而讲作「被」,时而讲作「看见」,举棋不定,是一误。汉代开始,「见」又兼有称代作用(可参看吕叔湘见字之指代作用,见汉语语法论文集),见于[357][377]等例,马氏不明了这一用法,对于前一例仍将「见」字讲作「为人所见」,已属牵强,对于后一例,就只能说是‘则「见斥」二字反用矣,未解’了。
○5「坐」与「见」「被」不同,与被动义毫无关系,不应列入此节。
【5.3.5】五,「可」「足」两字后动字,概有受动之意。①
加「可」。
[398]孟公下:晋楚之富,不可及也。——犹云「晋楚之富非为人所可及」也。以「可」字先乎「及」字,「及」字即有受动之意。盖人所不可及者其富,「富」为「及」之止词,今转为起词而居主次。下皆仿此。
[399]又:管仲且犹不可召,而况不为管仲者乎?——言「管仲犹且不可为人所召」也。
[400]又公上:管仲晏子之功,可复许乎?
[401]又滕上:民事不可缓也。
[402]又万上:时举于秦,知好缪公之可与有行也而相之,可谓不智乎?
[403]又: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
[404]又万下:卫卿可得也。
[405]又尽上:民可使富也。——诸句「可」字下动字,皆受动也。
[406]左隐元: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
[407]史季布列传:项氏臣可尽诛耶?
[408]又封禅书:黄金可成而河决可塞,不死之药可得,僊人可致也。
[409]汉霍光传:臣头可得,玺不可得也。
[410]史淮阴侯列传:吾为公从中起,天下可图也。
[411]汉贾谊传:德可远施,威可远加,而直数百里外,威令不信,可为流涕者此也。
[412]公庄十三:要盟可犯而桓公不欺,曹子可雠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着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
——诸「可」字后所有动字,皆受动也。
加「足」。
[413]孟梁上:抑为采色不足视于目与,声音不足听于耳与,便辟不足使令于前与?——三「足」字后动字,皆转为受动。「视于目」者,犹云「为目所视」也。余同。
[414]又公下:王由足用为善。——言「其性质尚足为人所用以为善」也。
[415]史黥布列传:余不足畏也。
[416]又留侯世家:吾惟竖子固不足遣,而公自行耳。
[417]秦策:三王不足四,五霸不足六也。
[418]韩董公行状:凡所谋议于上前者,不足道也。
[419]又侯喜进士状:此乃市道之事,又何足贵乎!
[420]又论淮西状:太山压卵,未足为喻。——诸「足」字后动字,皆受动也。
他如「得」「当」诸字后动字,亦有受动之意,然不常见。
[421]左闵元:先为之极,又焉得立?——「又焉得立」者,犹云「太子将何以被立」也。「立」在「得」字后,有受动意。
[422]韩答元侍御书:足下与济父子俱直牵联得书。——「得书」者,「能为人所书」也。
[423]汉霍光传:陛下未见命高庙,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子万姓,当废。——「当废」者,应见废也。「废」在「当」字后,有受动意。
○1本节所谈「可」「足」「得」「当」等字,是表示可能、值得、应当等意思的助动字,虽然位于其后的动字常为被动意义,但也有非被动意义的,与一定表示后边动字为被动意义的「见」「被」等不同。

【5.3.6】六,外动字单用,先后无加,亦可转为受动。此同三式,惟动字后无「于」字为介耳。又同五式,惟动字先无「可」字为助耳。
[424]礼大学: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