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一廛而为氓。
[165]又离娄上: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
[166]论学而:其为人也孝弟。
[167]又述而:其为人也,发愤忘食。
[168]又: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169]礼大学:为人君∣为人臣∣为人子∣为人父。——等语,凡「为」字合于名字,皆以言其所处之位与所作之事。
[170]汉贾谊传:故主上遇其大臣如遇犬马,彼将犬马自为也,如遇官徒,彼将官徒自为也。——「犬马自为」「官徒自为」者,即「自为犬马」「自为官徒」。「犬马」「官徒」先乎「为」字者,用若状字也,犹云「己将作为犬马」,「己将作为官徒」也。
[171]史酷吏列传:为人小吏,必陵其长吏,为人上,操下如东湿薪。——「为人小吏」「为人上」者,犹云「方其处乎人下」「方其居于人上」也。
[172]又项羽本纪: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犹云「人方刀俎自处,鱼肉待我,辞之何为」也。
[173]又冯唐列传:父老何自为郎?——犹云「身居郎职」也。
[174]又:臣父故为代相。——犹云「臣父曾任代相之职」也。
[175]汉陈汤传:汤为人沈勇,有大虑,多策谋,喜奇功。——「为人」同前。
[176]韩刘公墓志铭:自我为此邑人可也,何必彭城!——「为此邑人」者,作为此邑之民也。
[177]又许国公神道碑:不纵为子弟华靡遨放事。
[178]又郑君墓志铭:不为翕翕热,亦不为崖岸斩绝之行。——三引「为」字,皆有「作为」之解。
[179]又原道:其为道易明,而其为教易行也。——「为道」「为教」者,即所以立道设教也。
动字后加「为」。
[180]史酷吏列传:孝景帝乃使使持节拜都为雁门太守。——此「拜」后「为」字可解以「作为」之意,「雁门太守」乃「为」之止词,位在宾次,犹云「拜都使为雁门太守之官。」①
[181]又:郅都迁为中尉。——「郅都」乃起词,「迁」受动字也,「为」可视为断辞。「中尉」与「郅都」同次,犹云「郅都被迁而为中尉」也。
[182]又:调为茂陵尉。——「为」字可有两意。
[183]又:广平声为道不拾遗。——「声」动字也,「声」后「为」字,解作断词。犹云「广平之治声传为道不拾遗」云。
大扺「征」「拜」「封」「调」诸字后「为」字,解以「作为」者亦可,前于同次包内皆作断词,于义亦通,而句法则两意皆同。
①对「拜A为B」这类句式,马氏有两种分析。[三?290]下解‘拜尉他为南越王’时说:‘「南越王」与「尉他」同次。’本节解[180]‘拜都为雁门太守’时说:‘「为」字可解以「作为」之意,「雁门太守」乃「为」之止词,位在宾次。’马氏在两种说法之间犹豫不决。
【5.2.3】「以为」二字,经籍习见。其「为」字或为断词,或为动字,已详表词篇内,兹不赘引。「以为」二字,共有五解,今各引书以明之。
[184]汉贾谊传:进谋者率以为是固不可解也。——「以为」解「意谓」也,此其一。
[185]汉汲郑传:臣愚以为陛下得胡人,皆以为奴婢,赐从军死事者家。——其一「以为」者,仍解「意谓」也。「皆以为奴婢」者,犹云「皆以胡人当作奴婢」也,故「为」字作动字用。
[186]史陆贾列传:陈平用其计,乃以五百金为绛侯寿。——「为」字,「作为」也,此其二。
[187]史信陵君列传:市人皆以嬴为小人,而以公子为长者能下士也。——两「为」字皆断辞也。
[188]又万石君列传:徙其家长安中戚里,以姊为美人故也。——言「因姊是美人故」也。此其三。
[189]史孟尝君列传:始以薛公为魁然也,今视之,乃眇小丈夫耳。——「始以」云云者,犹云「初以薛公如此」也,则「为」字乃受动字所习用也,详下。此其五。①
①马氏把「以为」的用法分做五类,只是分类不一致。细分析五类,第一类,「以为」是复合动字,「意谓」义。第二类,前一例([185])「以为」是「使[胡人]成为[奴婢]」之义,后一例([186])「以」「为」是两介字,分别介进动字「寿」的两转词。前后两例分属两种句式,不应混同。第三类,「为」作断辞是前后两例所同的。但前例([187])的「以」是动字,「认为」义,与「为」配套;后例([188])的「以」是介字,「因为」义,其司词「姊为美人故」,「以」之「为」不配套。前后两例分属两种情况,不应混同。第四类,所举之例([189])与第三类的[187]同,不应分列两类。第五类是「以」与「为」的偶合。
【5.2.4】「谓」「言」诸动字后,所有顿、读皆为止词。「谓」与「为」两字,虽互用而不必同解。「云」字用不一式而训解各异,皆当明辨者也。①

[191]论公冶:子谓子贱。
[192]又雍也:子谓仲弓。——「谓」者,称其人也;「子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