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才艺,德能躬行。”谓於一人之上,亦能开通,亦於已为德。以此言之,则《周礼》三德六德及《皋陶》九德,及《洪范》三德,诸经传道德皆有分域,小大殊名,不足怪也。
  ○注“其民施而不惟报”。
  ○正义曰:惟,思也。世既贵德,但有施惠而不思求报也。
  ○“其次务施报”。
  ○正义曰:“其次”谓茸荃之世也。“务”犹事也。茸荃之世,独亲其亲,独子其子,货力为己,施则望报,以为恒事,故云“务施报”。
  ○“礼尚往来”者,言茸荃之世,其礼主尚往来。
  ○“贫贱而知好礼,则志不慑”者,慑,怯也,惑也。贫者之容,好怯惑畏人,使心志不遂,若知礼者,则持礼而行之,故志不慑怯,是以於负贩之中,必有所尊也。
  ○注“慑犹怯惑”。
  ○正义曰:何胤云:“惮所行为怯,迷於事为惑。”义或当然。
  人生十年曰“幼”,学。名曰幼,时始可学也。《内则》曰:“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学书计。”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有室,有妻也。妻称室。
  ○冠,古乱反。四十曰“强”,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艾,老也。
  ○艾,五盖反,谓苍艾色也;一音刈,治也。六十曰“耆”,指使。指事使人也。六十不与服戎,不亲学。
  ○耆,渠夷反,贺玚云:“至也,至老境也。”与音预。七十曰“老”,而传。传家事,任子孙,是谓宗子之父。
  ○传,直专反,沈直恋反。八十、九十曰“耄”。耄,惛忘也。《春秋传》曰:“谓老将知,耄又及之。”
  ○旄,本又作耄,同,亡报反,注同:本或作“八十曰耋,九十曰旄”,后人妄加之。惛音昏,一音呼困反。忘,亡亮反,又如字。知音智。七年曰“悼”。悼,怜爱也。
  ○悼,徒报反。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爱幼而尊老。百年曰“期颐”。期犹要也。颐,养也。不知衣服食味,孝子要尽养道而已。
  ○颐,羊时反。要,於遥反,又如字,下同。养道,羊尚反,又如字。大夫七十而致事。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若不得谢,谢犹听也。君必有命,劳苦辞谢之,其有德尚壮,则不听耳。
  ○听,吐丁反,后可以意求,皆不音。劳如字,又力报反。则必赐之几杖,行役以妇人,適四方,乘安车,自称曰“老夫”,几杖、妇人、安车,所以养其身体也。安车,坐乘,若今小车也。老夫,老人称也。亦明君贪贤。《春秋传》曰:“老夫耄矣。”於其国则称名。君虽尊异之,自称犹若臣。越国而问焉,必告之以其制。邻国来问,必问於老者以答之。制,法度。
  [疏]“人生”至“其制”。
  ○正义曰:此一节明人幼而从学,至於成德,终始之行,皆遵礼制,各随文解之。
  ○“人生十年曰幼,学”者,谓初生之时至十岁。依《内则》,子生八年“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学书计”,故以十年为节也。幼者,自始生至十九时,故《檀弓》云:“幼名者,三月为名称幼。”冠礼云:“弃尔幼志。”是十九以前为幼。《丧服传》云:“子幼。”郑康成云:“十五已下,皆别有义。”今云“十年曰幼,学”,是十岁而就业也。
  ○“二十曰弱,冠”者,二十成人,初加冠,体犹未壮,故曰弱也。至二十九,通得名弱冠,以其血气未定故也。不曰“人生”,并承上可知也。今谓庶人及士之子,若卿大夫十五以上则冠,故《丧服》云“大夫为昆弟之长殇”是也。其冠仪与士同,故《郊特牲》云“无大夫冠礼”是也。其大夫之子亦二十而冠,其诸侯之子亦二十而冠,天子之子则十二而冠。若天子诸侯之身,则皆十二而冠。具释在《冠义》。
  ○“三十曰壮,有室”者,三十而立,血气已定,故曰壮也。壮有妻,妻居室中,故呼妻为室。若通而言之,则宫室通名,故《尔雅》云:“宫谓之室,室谓之宫。”别而言之,论其四面穹隆则宫,因其贮物充实则曰室,室之言实也。今不云“有妻”而云“有室”者,妻者,齐也,齐为狭局,云室者,含妾媵,事类为广。案《媒氏》云:“男三十,女二十。”郑康成云:“二三者,天地相承覆之数也。”《易》曰:“参天两地而地而奇数焉。”《白虎通》云:“男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父。女二十肌肤充盛,任为人母,合为五十,应大衍之数,生万物也。”
  ○“四十曰强,而仕”者,三十九以前通曰壮,壮久则强,故“四十曰强”。强有二义,一则四十不惑,是智虑强;二则气力强也。
  ○“五十曰艾,服官政”者,四十九以前通曰强,年至五十,气力已衰,发苍白,色如艾也。五十是知天命之年,堪为大夫服事也。大夫得专事其官政,故曰“服官政”也。郑康成注《孝经》云:“张官设府谓之卿大夫。”即此之谓也。熊氏云:“案《中候 运衡》云‘年耆既艾’,注云:‘七十曰艾。’言七十者,以时尧年七十,故以七十言之。又《中候 准谶哲》云:‘仲父年艾,谁将逮政。’注云‘七十曰艾’者,云谁将逮政,是告老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