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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礼记正义-汉-郑玄*导航地图-第118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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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掘中霤毁灶及宗,是明不复有事於此处也。云“周人浴不掘中霤”者,用盘承浴汁也。是以《丧大记》:“浴水用盆,沃水用枓。”沐用瓦盘。郑注云:“浴沃用枓,沐於盘中,文相变也。”案郑旨则知浴用盘也。云“葬不毁宗躐行”者,周殡於正寝,至葬而朝庙,从正门出,不毁宗也。故《士丧礼》不云“躐行”也。然周家亦不毁灶缀足,而郑注不云者,以周缀足用燕几,其文可见,故此不言耳。至於毁宗、躐行、掘中霤,周虽不为,而经文无云不掘不毁,故郑注言之也。
但举首末言之,则中从可知也。云“毁宗,毁庙门之西而出”者,庙门西边墙也。云“行神之位,在庙门之外”者,以其毁宗,故云“躐行”,故知行神在庙门之外,当毁处之外也。行神於后更说。
卷八 檀弓上第三
 卷八 檀弓上第三  
子柳之母死,子硕请具。具,葬之器用。子柳,鲁叔仲皮之子,子硕兄。○硕音石。子柳曰:“何以哉?”言无其财。子硕曰:“请粥庶弟之母。”粥,谓嫁之也。妾贱,取之曰买。○鬻,本又作“粥”,音育,卖也,注同。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之母以葬其母也?不可。忠恕。既葬,子硕欲以赙布之馀具祭器。古者谓钱为泉布,所以通布货财。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於丧。恶因死者以为利。○恶,乌路反。请班诸兄弟之贫者。”以分死者所矜也。
禄多,则与邻里乡党。
  [疏]“子柳”至“贫者”。
  ○正义曰:此一节论不粥人之母及因死为利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子柳”至“硕兄”。正义曰:案下《檀弓》云“叔仲皮学子柳”,故知子柳是叔仲皮之子。知“子硕兄”者,以此云“子硕曰:请粥庶弟之母”,故知“子硕兄”也。  ○注“古者”至“货财”。
○正义曰:解布名也,言古者谓钱为泉布,所以然者,言其通流有如水泉而遍,布货买天下货财也。而郑注《周礼》云:“藏曰泉,其行曰布,取名於水泉,其流行无不遍也。”郑又云:“泉始盖一品,周景王铸大泉而有二品,后数变易,不复识本制,至汉唯有五铢久行。”案郑此者云五铢者,其重五铢。凡十黍为一参,一参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一两,故钱边作“五铢”字也。郑又云:“王莽改货而异作泉布,多至十品。今存於民间多者,有货布、大泉、货泉。
货布长二寸五分,广寸,首长八分有奇,广八分,其圜好径二分半,足枝长八分,其右文曰货,左文曰布,重二十五铢,直货泉二十五。大泉径一寸二分,重十二铢,文曰大泉,直十五货泉,货泉径一寸,重五铢,右文曰货,左曰泉,直一也。”案《食货志》云今世谓之笮钱是也。边犹为货泉之字,大泉即今大四文钱也,四边并有文也。货布之形,今世难识,世人或耕地犹有得者,古时一个准二十五钱也。然古又有刀。刀有二种,一是契刀,一是错刀也。
契刀直五百,错刀直一千。契刀无缕,而错刀用金缕之。刀形如钱,而边作刀字形也,故世犹呼钱为钱刀也。
  君子曰:“谋人之军师,败则死之。谋人之邦邑,危则亡之。”利己亡众,非忠也。言亡之者,虽辟贤,非义退。
  公叔文子升於瑕丘,蘧伯玉从。二子,卫大夫。文子,献公之孙,名拔。  ○蘧,木又作璩,其鱼反。从,才用反,又如字。拔,皮八反,徐蒲末反。文子曰:“乐哉,斯丘也!死则我欲葬焉。”蘧伯玉曰:“吾子乐之,则瑗请前。刺其欲害人良田。瑗,伯玉名。  ○乐音洛,下同,一读下乐,五教反。瑗,于卷反,又於原反。剌,七赐反。
  [疏]“公叔”至“请前”。
  ○正义曰:此一节论蘧伯玉仁者,剌文子欲害人良田之事。  ○注“文子,献公之孙,名拔”。  ○正义曰:案《世本》云:“献公生成子当,当生文子拔,拔生朱,为公叔氏。”  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言声无节。  ○弁,皮彦反。孺,而注反。孔子曰:“哀则哀矣,此诚哀。而难为继也。失礼中。夫礼,为可传也,为可继也,故哭踊有节。”  ○传,直专反。
  [疏]“弁人”至“有节”。
  ○正义曰:此一节论孔子讥弁人哀过之事。  ○“而难为继也”者,此哀之深,后人无能继学之者也。  ○“夫礼,为可传也,为可继也,故器踊有节”者,又广述其难继为失也。夫圣人礼制,使后人可传可继,故制为哭踊之节,以中为度耳,岂可过甚,皆使后人不可传继乎?然《杂记》:“曾申问於曾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