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

  [疏]注“昏义”至“侍也”
  ○释曰:彼不云“女御”而云“御妻”,御,进也,故彼引为一物也。又云“御犹进也,侍也”者,凡后下御,皆是后宫进在王寝侍息宴,故《女御职》云“掌御叙于王之燕寝”。是以训御云进也、侍也。

  女祝四人,奚八人。(女祝,女奴晓祝事者。
  ○祝,之六反,郑又之又反。)

  [疏]“女祝”至“八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王后之内祭祀,凡内祷祠之事。”故在此也。
  ○注“女祝”至“事者”
  ○释曰:言女奴晓事,谓识文者为之也。

  女史八人,奚十有六人。(女史,女奴晓书者。)

  [疏]“女史”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王后之礼职,内治之贰”,亦女奴晓文者为之。其职与王之大史掌礼同,故在此也。

  典妇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工四人,贾四人,徒二十人。(典,主也。典妇功者,主妇人丝功官之长。)

  [疏]“典妇”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妇式之法,以受嫔妇及内人女功之事赍。”故郑注云:“典,主也。典妇功者,主妇人丝功官之长。”其职中赍是也。云“贾四人”者,以其丝有善恶、贵贱之事,故须贾人也。

  典丝,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十有二人。

  [疏]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丝入而辨其物。颁丝于外内工,皆以物授之。”因妇功,亦在此也。

  典,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丝里反。)

  [疏]“典”
  ○释曰:,麻也。案《丧服传》云:“牡麻者,麻也。”则是雄麻,对苴是麻之有ナ实者也。在此者,与典妇功,亦连类在此也。

  内司服,奄一人,女御二人,奚八人。(内司服,主宫中裁缝宫之长。有女御者,以衣服进,或当於王,广其礼,使无色过。
  ○缝,戚奉容反,徐扶用反,下同。)

  [疏]“内司”至“八人”
  ○释曰:以其掌后已下六服。言“内司服”者,非是对《春官 司服》男子服为内。但是男子之物不言外者,在外是其常也。故不须言外而外自显。但以妇人在内,故妇人之事多言内。若不言内,无以得见妇人之物。不与春官司服同处者,以从内官之例,故在此。有“奄一人”者,以其衣服事多,须男子兼掌。以与妇人同处,故用奄也。
  ○注“内司服”至“色过”
  ○释曰:言“主宫中裁缝官之长”者,谓其下文缝人为长。又云“有女御者,以衣服进,或当於王,广其礼,使无色过”者,以此女御还是女奴晓进御衣服者,故与女酒、女祝、女史同号女也。以衣服进,谓进衣于王。王见之,或当王意,广其礼,得与八十一女御同名。欲见百二十人外,兼有此女御之礼,王合御幸之,使王无淫色之过,故名女御也。

  缝人,奄二人,女御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女工,女奴晓裁缝者。
  ○缝,刘扶用反。)

  [疏]“缝人”至“十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王宫缝线之事,以缝王及后之衣服”,故在此也。奄二人,亦是缝线事多,须有男子故也。有女御者,义同於上也。有女工者,谓女奴巧者,郑云“晓裁缝者”也。

  染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染,如艳反,刘而俭反。)

  [疏]“染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染丝帛”,因妇人衣服,故亦连类在此也。

  追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工二人,徒四人。(追,治玉石之名。
  ○追,丁回反,一曰雕。)

  [疏]“追师”至“四人”
  ○释曰:在此者,职云:“掌王后之首服,为副、编、次、追衡、笄”,亦因妇人衣服,连类在此。
  ○注“治玉石之名”
  ○释曰:《诗》云:“追琢其璋。”璋是玉为之,则追与琢皆是治玉石之名也。若然,男子首服在《夏官 弁师》者,以其男子,是阳义,又取夏时万物长大,长大乃冠,故在夏官。此妇人,直取首服配衣,故与衣连类在此。若然,首反处下者,以冠履自相对,不与服为先後,故不在上也。

  屦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
  ○屦,纪具反。)

  [疏]“屦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王及后之服屦”,故从内官衣服,亦连类在此。若然,追师专掌妇人首服,此屦人兼男子,屦舄在下体,贱,故男子妇人同在此官也。

  夏采,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四人。(夏采,夏翟羽色。《禹贡》:徐州贡夏翟之羽。有虞氏以为,後世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