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分去,纵有过,亦须易觉易改。便未觉未改,其过亦须轻。故助长之病甚于忘。

与詹子南
吾友且当孜孜行其所知,未当与人辩论是非。辩论是非以解人之惑,其任甚重,非吾友之责也。不与之论,他日却自明白。今欲遽言之,只是强说,自加惑乱耳。

此心之灵,此理之明,岂外烁哉?明其本末,知所先后,虽由于学,及其明也,乃理之固有,何加损于其间哉?


卷九
与钱伯同
荆公英才盖世,平日所学,未尝不以尧舜为标的。及其遭逢神庙,君臣议论,未尝不以尧舜相期。独其学不造本原,而悉精毕力于其末,故至于败。

与杨守
金溪今岁旱处亦多,通县计之,可作六分熟。敝居左右独多得雨,颇有粒米狼戾之兴。但前数日南风,亦颇伤稻。目今雨意甚浓,此去却要速晴,以便收获。万一成积雨,则又有可忧者。

周道之哀,民尚机巧溺意功利,失其本心。将以沽名,名亦终灭;将以邀利,利亦终亡。惟其君子,终古不磨,不见知于庸人,而见知于识者;不见容于群小,而无愧于古人。俯仰浩然,进退有裕。在己之贵,润身之富,辉光日新。

与林叔虎
《经德堂记》,颇有补于吾道。《荆公祠堂记》是断百年未了底大公案,圣人复起,不易吾言矣。
与晦翁往复书,因得发明其平生学问之病,近得朋友之义,远则破后学之疑,为后世之益。
复晦翁第二书,多是提此学之纲,非独为辨无极之说而已。


卷十
与张元鼎
今时农民率多穷困,农业利薄,其来久矣。当其隙时,藉他业以相补助者,殆不止此。邦君不能补其不足,助其不给,而又征其自补助之业,是奚可哉?

与朱益叔
区区之学,不能自已,朋侪相课,亦谓月异而岁不同。每观往年之文,其大端大旨则久有定论,至今不易。若其支叶条目,疏漏舛错,往往有之。必加删削,乃可传也。向在朋友间,时见所传鄙文,亦有全伪者,此尤不可不知也。

与黄康年
此道充塞宇宙,天地顺此而动,故日月不过,四时不忒;圣人顺此而动,故刑罚清而民服。

与朱益叔
区区之学不能自已。朋侪相课,亦谓月异而岁不同。每观往年之文,其大端大旨则久有定论,至今不易。若其支叶条目,疏漏舛错,往往有之。必加删削,乃可传也。向在朋友间,时见所传鄙文,亦有全伪者,此尤不可不知也。

与颜路彬
窃不自揆,区区之学,自谓孟子之后至是而始一明也。
当挟辕推毂以相从于康庄也,若金钱彀粟之遗惠,非某之任也。

与刘志甫
道之行不行,固天也、命也,至于讲明,则不可谓之命也。
此心本灵,此理本明至其气禀所蒙,习尚所梏,俗论邪说所蔽,则非加剖剥磨切,则灵且明者曾无验矣。

与江德功
白白长长之言,是古人辩论处,非用工处。

与詹子南
日享事实之乐,而无暇辨析于言语之间,则后日之明,自足以识言语之病。急于辨析,是学者大病,虽若详明,不知其累我多矣。石称丈量,径而寡失;铢铢而称,至石必谬,寸寸而度,至丈必差。

与吴显仲
读书作文之事,自可随时随力作去。才力所不及者,甚不足忧,甚不足耻。必以才力所不可强者为忧为耻,乃是喜夸好胜,失其本心,真所谓不依本分也。


卷十一
与朱济道
此理在宇宙间,未尝有所隐遁天地之所以为天地者,顺此理而无私焉耳。人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极,安得自私而不顺此理哉?孟子曰:“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人惟不能立乎大者,故为小者所夺,以叛乎此理,而与天地不相似。诚能立乎其大者,则区区时文之习,何足以汩没尊兄乎。
「象山讲学不说玄说虚,说的都是平平实实、常人皆知的东西。因为此理本自平实,本自简易。只是人们不能平实看待它,把它视为很了不起的东西,张大虚声,把着一事,动辄要做君子,成圣贤。因此象山极为反对助长之病,反对把一个圣贤横在心中。其实汲汲讲学,只是为做个平平常常人、不违自己本心有人。」


此理非可以私智揣度附会。若能知私智之非,私智废灭,此理自明。若任其私智,虽才高者亦惑;若不任私智,虽无才者亦明。
后生读书时,且精读文义分明、事节易晓者,优游讽咏,使之浃洽,与日用相协,非但空言虚说,则向来疑惑处,自当涣然冰释矣。纵有未解,固当候之,不可强探力索,久当自通。所通必真,与私意揣度者天渊不足喻其远也。

与吴子嗣 三
人谁无过,过而不改,是为过矣,过而能改,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