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九〕老子云:"法令滋彰。"
  〔一0〕"几"读为"冀"。○铎按:已见赞学篇注。
  〔一一〕○铎按:尔雅释诂:"咨。诹。访,谋也。"谘。咨同。
  〔一二〕见六韬。注详卜列篇。
  〔一三〕宣十五年左传:'羊舌职曰:"士伯庸中行伯,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谓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不是过也。"’
  〔一四〕说苑尊贤篇云:"尧。舜相见,不违桑阴。文王举太公,不以日久。故贤圣之接也,不待久而亲;能者之相见也,不待试而知矣。"
  〔一五〕晋语云:"殷辛伐有苏",韦昭注:"殷辛,殷纣也。"汉书贾山传云:"秦政力幷万国,富有天下。"按政,始皇名。
  〔一六〕"决滞"犹言"去留"。周礼廛人注:'郑司农云:"货物沈滞于廛中不决。"’按决则不滞,义相覆也。或云:"决"即"沈"之误。周语云:"气不沈滞",韦昭注:"沈,伏也。滞,积也。"后汉书崔骃传达旨云:"胡为嘿嘿而久沈滞也﹖"○铎按:或说近是。
  是以明圣之君于正道也,不专驱于贵宠,惑于嬖媚,不弃疏远,不轻幼贱,又参而任之〔一〕。故有周之制也,天子听政,使三公至于列士献典〔二〕,良史献书〔三〕,师箴,瞍赋,蒙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四〕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无败〔五〕也。
  〔一〕管子七法篇云:"论功计劳,未尝失法律也。便辟。左右。大族。尊贵大臣,不得增其功焉。疏远。卑贱。隐不知之人,不忘其劳。"汉书翼奉传云:"古者,朝廷必有同姓,以明亲亲,必有异姓,以明贤贤,此圣王之所以大通天下也。同姓亲而易进,异姓疏而难通,故同姓一,异姓五,乃为平均。"按此即所谓"参而任之"也。
  〔二〕"典"治要作"诗"。按周语云:"使公卿列士献诗,瞽献曲。""曲"或误为"典"。王氏所用国语本与韦昭不同,未敢据彼以补此也。○铎按:此仍当依今本国语作"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韦注:"瞽,乐师。曲,乐曲也。"作"典"者讹字。史记周本纪及集解引韦注"曲"并作"典",误与此同。古书曲。典二字多相乱,荀子正论篇:"今子宋子严然而好说,聚人徒,立师说,成文曲。"王念孙曰:'"曲"当为"典",谓宋子十八篇也。’彼"典"误为"曲",犹此"曲"误为"典"。"使三公至于列士献典",文有讹脱,非别本如此也。
  〔三〕周语无"良"字。
  〔四〕"史"旧作"叟"。
  〔五〕"无败"周语作"不悖"。
  末世则不然〔一〕,徒信贵人骄妒之议,独用苟媚〔二〕蛊惑之言,行丰礼者蒙愆咎〔三〕,论德义者见尤恶,于是谀臣〔四〕又从以诋訾之法〔五〕,被以议上之刑,此贤士之始困也〔六〕。夫诋訾之法者,伐贤之斧也,而骄妒者〔七〕,噬贤之狗也〔八〕。人君内秉伐贤之斧,权噬贤之狗〔九〕,而外招贤〔一0〕,欲其至也〔一一〕,不亦悲乎!
  〔一〕易系辞下传云:"其当殷之末世。"
  〔二〕治要作"宿媚"。按"苟媚"亦见上文。
  〔三〕,俗愆字。见广韵二仙。
  〔四〕说苑臣术篇云:"偷合苟容,与主为乐,不顾其后害,如此者谀臣也。"治要"谀臣"下有"佞人"二字。
  〔五〕汉书哀帝纪云:"除诽谤诋欺法。"
  〔六〕汉书严安传云:"此民之始苦也。"文与此同。治要"始"作"逅"。逅,遇也,义亦可通。○铎按:日本尾张藩国本治要作"姤","姤"与"诟"同,耻也。"始"字误耳。
  〔七〕"骄妒者"治要作"骄妒之臣"。○铎按:当据治要补"之臣"二字。"骄妒之臣者"。"诋訾之法者"两文相对。
  〔八〕即贤难篇所云"群犬啮贤"。一切经音义一引三苍云:"噬,啮也。"
  〔九〕"权"如"权兵"之"权",注见劝将篇。○俞樾云:'"权"字无义,当作"嚾"。广韵二十九换云:"唤,呼也。嚾,上同。"然则"嚾"即"唤"字,犹云"呼噬贤之狗"耳。’○铎按:权。秉互文。文选五等论注引贾逵国语注:"权,秉也。"劝将篇:"权十万之众","权"亦秉持之义。考"嚾"字见于荀子非十二子篇者,乃"讙"之别体。若大戴礼记易本命篇:"咀嚾者九窍而胎生","嚾"乃"□"字之讹。其用为呼唤字,见抱朴子酒诫篇("仰嚾天坠,俯呼地陷"),而他篇则仍用"唤"字(如疾谬篇:"主则望客而唤狗")。是以"嚾"为"唤",六朝时始偶见之。俞氏泥于"唤狗"之熟语,欲以后世之字改汉人之书,不可从也。
  〔一0〕以上九字,治要作"而外招噬贤之狗"。
  〔一一〕治要"至"下有"理"字,盖误。



  忠贵〔一〕第十一
  世有莫盛之福,又有莫痛之祸。处莫高之位者,不可以无莫大之功。窃亢龙之极贵者〔二〕,未尝不破亡也。成天地之大功者,未尝不蕃昌也〔三〕。
  〔一〕后汉书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