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姓之祖,其流之盛也。
  内则谓请盥请浴之类,虽古人谨礼,恐不如是之烦。
  古人乘车,车中不内顾,不亲指,不远视,行则鸣环佩,在车则闻和鸾,式则视马尾,自然有个君子大人气象。自五胡乱华以来,惟知鞍马为便利,虽万乘之尊,犹执鞭上马。执鞭非贵人事。
  使人谓之哑御史犹可,且只是格君心。
  正叔尝为葬说,有五事:相地,须使异日决不为路,不置城郭,不为沟渠,不为贵人所夺,不致耕犁所及,此大要也。其穴之次,设如尊穴南向北首,陪葬者前为两列,亦须北首,各于其穴安夫妇之位。坐于堂上,则男东而女西,卧于室中,则男外而女内也。推此为法观之。葬,须为坎室为安。若直下便以土实之,则许大一块虚土,压底四向,流水必趋土虚处,大不便也。且棺椁虽坚,恐不能胜许多土头,有失比化者无使土亲肤之义。
  心所感通者,只是理也。知天下事有即有,无即无,无古今前后。至如梦寐皆无形,只是有此理。若言涉于形声之类,则是气也。物生则气聚,死则散而归尽。有声则须是口,既触则须是身。其质既坏,又安得有此?乃知无此理,便不可信。
  草木,土在下,因升降而食土气;动物却土在中,脾在内也。非土则无由生。
  礼言「惟天地之祭为越绋而行事」,此事难行。既言越绋,则是犹在殡宫,于时无由致得斋,又安能脱丧服衣祭服?此皆难行。纵天地之祀为不可废,只一作则。消使冢宰摄尔。昔者英宗初即位,有人以此问,先生答曰:「古人居丧,百事皆此有阙字。如常,特于祭祀废之,则不若无废为愈也。」子厚正之曰:「父在为母丧,则不敢见其父,不敢以非礼见也。今天子为父之丧,以此见上帝,是以非礼见上帝也,故不如无祭。」
  「万物皆备于我」,此通人物而言。禽兽与人绝相似,只是不能推。然禽兽之性却自然,不待学,不待教,如营巢养子之类是也。人虽是灵,却椓丧处极多,只有一件,婴儿饮乳是自然,非学也,其佗皆诱之也。欲得人家婴儿善,且自小不要引佗,留佗真性,待他自然,亦须完得些本性须别也。
  勿谓小儿无记性,所历事皆能不忘。故善养子者,当其婴孩,鞠之使得所养,全其和气,乃至长而性美,教之示以好恶有常。至如养犬者,不欲其升堂,则时其升堂而扑之。若既扑其升堂,又复食之于堂,则使孰从?虽日挞而求其不升,不可得也。养异类且尔,况人乎?故养正者,圣人也。
  极,须为天下之中。天地之中,理必相直。今人所定天体,只是且以眼定,视所极处不见,遂以为尽。然向曾有于海上见南极下有大星十,则今所见天体盖未定。虽似不可穷,然以土圭之法验之,日月升降不过三万里中。故以尺五之表测之,每一寸当一千里。然而中国只到鄯善、莎车,已是一万五千里。若就彼观日,尚只是三万里中也。天下之或寒或暖,只缘地形高下。如屋阴则寒,屋阳则燠,不可言于此所寒矣,屋之西北又益寒。伯淳在泽州,尝三次食韭黄,始食怀州韭,次食泽州,又次食并州则知数百里闲气候争三月矣。若都以此差之,则须争半岁。如是,则有在此冬至,在彼夏至者。虽然,又没此事,只是一般为冬为夏而已。
  贵姓子弟于饮食玩好之物之类,直是一生将身伏事不懈,如管城之陈醋瓶,洛中之史画匣是也。更有甚事?伯淳与君实尝同观史画,犹能题品奈烦。伯淳问君实:「能如此与佗画否?」君实曰:「自家一个身,犹不能事持得,更有甚工夫到此?」
  电者阴阳相轧,雷者阴阳相击也。轧者如石相磨而火光出者,电便有雷击者是一作甚。也。或传京师少闻雷,恐是地有高下也。
  神农作本草,古传一日食药七十死,非也。若小毒,亦不当尝;若大毒,一尝而死矣,安得生?其所以得知者,自然视色嗅味,知得是甚气,作此药,便可攻此病。须是学至此,则知自至此。
  或以谓原壤之为人,敢慢圣人,及母死而歌,疑是庄周,非也。只是一个乡里粗鄙人,不识义理,观夫子责之辞,可以见其为人也。一本此下云:「若是庄周,夫子亦不敢叩之责之,适足以启其不逊尔,彼亦必须有答。」
  古人适异方死,不必归葬故里,如季子是也。其言骨肉归于土,若夫魂气,则无不之也。然观季子所处,要之非知礼者也。
  古人之法,必犯大恶则焚其尸。今风俗之弊,遂以为礼,虽孝子慈孙,亦不以为异。更是公方明立条贯,元不为禁:如言军人出戍,许令烧焚,将骨殖归;又言郊坛须三里外方得烧人,则是别有焚尸之法。此事只是习惯,便不以为事。今有狂夫醉人,妄以其先人棺榇一弹,则便以为深仇巨怨,及亲拽其亲而纳之火中,则略不以为怪,可不哀哉!
  英宗欲改葬西陵,当是时,潞公对以祸福,遂止。其语虽若诡对,要之却济事。
  父子异官者,为命士者以上,愈贵则愈严。故父子异官,犹今有遂位,非知异居也。
河南程氏遗书卷第三 
 二先生语三
 谢显道记忆平日语
  「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此一段子思吃紧为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