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之柰何!彼固不足恤,然失一帅,其势岂不张大?前辈谓祖宗用帅取以二路:一是曾历边郡;一是帅臣子弟,曾谙兵事者。此最有理。或谓戎幕宜用文武三四员,此意亦好。盖经历知得此等利害,向后皆可为帅。然必须精选而任,不可泛滥也。

  或问:「诸公论置二大帅以统诸路之帅,如何?」曰:「不消如此。只是择得一个人了,君相便专意委任他,却使之自择参佐,事便归一。今若更置大帅以监临之,少间必有不相下之意,徒然纷扰。须是得一个人委任他,听他自渐渐理会许多军政,将来自有条理。」

  蜀远朝廷万有余里。择帅须用严毅、素有威名、足以畏压人心,则喜乱之徒不敢作矣。

  或问古今治乱者。先生言:「古今祸乱,必有病根。汉宦官后戚,唐藩镇,皆病根也。今之病根,在归正人忽然放教他来,州县如何柰得他何!所幸老者已死,少者无彼中人气象,似此间人一般,无能为矣。」

  边防马政甚弊。庐州旧夹肥水而城,今只筑就一边。

  

  论刑

  天下事最大而不可轻者,无过于兵刑。临陈时,是胡乱错杀了几人。所以老子云:「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狱讼,面前分晓事易看。其情伪难通,或旁无左证,各执两说系人性命处,须吃紧思量,犹恐有误也。」

  论刑,云:「今人说轻刑者,只是所犯之人为可悯,而不知被伤之人尤可念也。如劫盗杀人者,人多为之求生,殊不念死者之为无辜;是知为盗贼计,而不为良民地也。若如酒税伪会子,及饥荒窃盗之类,犹可以情原其轻重大小而处之。」

  今之法家,惑于罪福报应之说,多喜出人罪以来福报。夫使无罪者不得直,而有罪者得幸免,是乃所以为恶尔,何福报之有!书曰:「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所谓钦恤者,欲其详审曲直,令有罪者不得免,而无罪者不得滥刑也。今之法官惑于钦恤之说,以为当宽人之罪而出其死;故凡罪之当杀者,必多为可出之涂,以俟奏裁,则率多减等:当斩者配,当配者徒,当徒者杖,当杖者笞。是乃卖弄条贯,舞法而受赇者耳!何钦恤之有?罪之疑者从轻,功之疑者从重,所谓疑者,非法令之所能决,则罪从轻而功从重,惟此一条为然耳;非谓凡罪皆可以从轻,而凡功皆可以从重也。今之律令亦有此条,谓法所不能决者,则俟奏裁。今乃明知其罪之当死,亦莫不为可生之涂以上之。惟寿皇不然,其情理重者皆杀之。

  李公晦问:「『恕』字,前辈多作爱人意思说,如何?」曰:「毕竟爱人意思多。」因云:「人命至重,官司何故斩之于市?盖为此人曾杀那人,不斩他,则那人之冤无以伸,这爱心便归在被杀者一边了。然古人『罪疑惟轻』,『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虽爱心只在被杀者一边,却又溢出这一边些子。」

  

  

  

  朱子语类卷第一百一十一

  朱子八

  论民

  建宁迎神。先生曰:「孟子言:『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说,距诐行,放淫辞』,今人心都喎邪了,所以如此。泉州一富室,舍财造庙,举室乘舟往庙所致祭落成,中流舟溺,无一人免者。民心不得其正,眼前利害犹晓不得,况欲晓之以义理哉!」人杰录略。教民。

  今欲行古制,欲法三代,煞隔霄壤。今说为民减放,几时放得到他元肌肤处!且如转运使每年发十万贯,若大段轻减,减至五万贯,可谓大恩。然未减放那五万贯,尚是无名额外钱。须一切从民正赋,凡所增名色,一齐除尽,民方始得脱净,这里方可以议行古制。如今民生日困,头只管重,更起不得。为人君,为人臣,又不以为急,又不相知,如何得好!这须是上之人一切埽除妄费,卧薪尝胆,合天下之智力,日夜图求,一起而更新之,方始得。某在行在不久,若在彼稍久,须更见得事体可畏处。不知名园丽圃,其费几何?日费几何?下面头会箕敛以供上之求。又有上不在天子,下不在民,只在中间白干消没者何限!因言赋重民困,曰:「此去更须重在!」取民。

  程正思言,当今守令取民之弊,渠能言其弊,毕竟无策。就使台官果用其言而陈于上前,虽戒敕州县,不过虚文而已。先生云:「今天下事只碍个失人情,便都使不得。盖事理只有一个是非,今朝廷之上,不敢辨别是非。如宰相固不欲逆上意,上亦不欲忤宰相意。今聚天下之不敢言是非者在朝廷,又择其不敢言之甚者为台谏,习以成风,如何做得事!」

  今上下匮乏,势须先正经界。赋入既正,总见数目,量入为出,罢去冗费,而悉除无名之赋,方能救百姓于汤火中。若不认百姓是自家百姓,便不恤。

  荀悦云,田制须是大乱之后,方可定。

  今之赋,轻处更不可重。只重处减似那轻处,可矣。

  今世产赋百弊。砧基簿,只是人户私本;在官中本,天下更无一处有。税赋本末,更无可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