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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语十五

  雍也篇四

  

  齐一变至于鲁章

  问:「齐尚功利,如何一变便能至鲁?」曰:「功利变了,便能至鲁。鲁只是大纲好,然里面遗阙处也多。」

  行父问「齐一变至鲁,鲁一变至道」。曰:「太公之封于齐也,举贤而尚功,孔子曰:『后世必有篡弒之臣。』周公治鲁,亲亲而尊尊,孔子曰:『后世寖微矣!』齐自太公初封,已自做得不大段好。至后桓公管仲出来,乃大变乱拆坏一番。鲁虽是衰弱不振,元旧底却不大段改换。欲变齐,则须先整理了已坏底了,方始如鲁,方可以整顿起来,这便隔了一重。变鲁,只是扶衰振弱而已。若论鲁,如左传所载,有许多不好事,只是恰不曾被人拆坏。恰似一间屋,鲁只如旧弊之屋,其规模只在;齐则已经拆坏了。这非独是圣人要如此损益,亦是道理合当如此。」

  齐经小白,法度尽坏。今须一变,方可至鲁;又一变,方可至道。鲁却不曾变坏,但典章废坠而已。若得人以修举之,则可以如王道盛时也。

  「『齐一变至于鲁』,是他功利俗深。管仲称霸,齐法坏尽,功利自此盛。然太公治齐尚功时,便有些小气象,尚未见得,只被管仲大段坏了。」又云:「管仲非不尊周攘夷,如何不是王道?只是功利驳杂其心耳。」

  语及「齐一变至于鲁」,因云:「齐生得桓公管仲出来,它要『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其势必至变太公之法。不变,便做不得这事。若圣人变时,自有道理。大抵圣贤变时,只是兴其滞,补其弊而已。如租庸调变为[弓广]骑长征之兵,皆是变得不好了。今日变时,先变熙丰之政,以复祖宗忠厚之意,次变而复于三代也。」桓。

  问:「伊川谓:『齐自桓公之霸,太公遗法变易尽矣。鲁犹存周公之法制。』看来鲁自桓公以来,闺门无度,三君见弒,三家分裂公室,昭公至于客死,以至不视朔,不朝聘,与夫税亩、丘甲、用田赋,变乱如此,岂得是周公法制犹存乎?」曰:「齐鲁初来气象,已自不同。看太公自是与周公别。到桓公管仲出来,又不能遵守齐之初政,却全然变易了,一向尽在功利上。鲁却只是放倒了,毕竟先世之遗意尚存。如哀公用田赋,犹使人来问孔子。他若以田赋为是,更何暇问。惟其知得前人底是,所以来问。若桓公管仲却无这意思,自道他底是了,一向做去不顾。」

  问:「注谓『施为缓急之序』,如何?」曰:「齐自伯政行,其病多。鲁则其事废坠不举耳。齐则先须理会他许多病败了,方可及鲁。鲁则修废举坠而已,便可复周公之道。」问:「孔子治齐,则当于何处下手?」曰:「莫须先从风俗上理会去。然今相去远,亦不可细考。但先儒多不信史记所载太公伯禽报政事。然细考来,亦恐略有此意,但传者过耳。」

  问集注云云。曰:「不独齐有缓急之序,鲁亦有缓急之序。如齐功利之习所当变,便是急处。鲁纪纲所当振,便是急处。」或问:「功利之习,为是经桓公管仲所以如此否?」曰:「太公合下便有这意思,如『举贤而尚功』,可见。」

  问:「『施为缓急之序』如何?」曰:「齐变只至于鲁,鲁变便可至道。」问:「如此则是齐变为缓,而鲁变为急否?」曰:「亦不必恁分。如变齐,则至鲁在所急,而至道在所缓。至鲁,则成个朴子,方就上出光采。」

  读「齐鲁之变」一章,曰:「各有缓急。如齐功利之习,若不速革,而便欲行王化;鲁之不振,若不与之整顿,而却理会其功利之习,便是失其缓急之序。如贡禹谏元帝令节俭,元帝自有这个,何待尔说!此便是不先其所急者也。」

  问:「伊川曰『夫子之时,齐强鲁弱』云云。吕氏曰:『齐政虽修,未能用礼。鲁秉周礼,故至于道。第二十三章凡八说,伊川三说。今从伊川吕氏之说。伊川第二说曰:『此只说风俗。』以『至于道』观之,则不专指风俗,乃论当时政治,风俗固在其中。然又别一节事。又第三说曰:『言鲁国虽衰,而君臣父子之大伦犹在。』以鲁观之,其大伦之不正久矣。然礼记明堂位以鲁为君臣未尝相弒,而注家讥其近诬,则此说亦恐未稳。横渠谢游杨尹大抵同伊川,故不录。范氏曰:『齐一变可使如鲁之治时。』其意谓齐鲁相若,故以谓治时。齐之气象乃伯政,鲁近王道,不可疑其相若。看鲁秉周礼,可见。」曰:「所疑范氏说,亦无病。」

  

  觚不觚章

  古人之器多有觚。如酒器,便如今花瓶中间有八角者。木简是界方而六面,即汉所谓「操觚之士」者也。今淮上无纸,亦用木写字,教小儿读,但却圆了,所谓「觚不觚」。古人所以恁地方时,缘是顿得稳。

  第二十四章凡六说,伊川两说。今从尹氏之说。尹氏乃合伊川二说而为一说。范吕杨氏说亦正。伊川范氏谓不合法制,吕氏、杨氏谓失其名,其实一也。失其制,则失其名可知矣。谢氏是推说学者事。无答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