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此以服言,不以祭言,故又发此条。
  
  “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注:“不祭殇者父之庶”,盖以殇未足语世数,特以己不祭祢故不祭之。“不祭无后者,祖之庶也”,虽无后,以其成人备世数,当祖以祭之,己不祭祖,故不得而祭之也。“祖庶之殇则自祭之也”,言庶孙则得祭其子之殇者,以己为其祖矣,无所之也。“凡所祭殇者唯适子”,此据礼天子下祭殇五,皆适子适孙之类。故知凡殇非适皆不当特祭,惟当从祖食。无后者,谓昆弟诸父殇与无后者,如祖庙在小宗之家,祭之如在大宗。见曾子问注。
  
  殷而上七庙,自祖考而下五,并远庙为祧者二,无不迁之太祖庙。至周有百世不毁之祖,则三昭三穆,四为亲庙,二为文武二世室,并始祖而七。诸侯无二祧,故五;大夫无不迁之祖,则一昭一穆与祖考而三,故以祖考通谓为太祖。若则请于其君,并高祖干之。干之,不当而特之也。孔主:“王制谓周制”,亦粗及之而不详尔。
  
  “铺筵设同几”,疑左右几一云。交鬼神异于人,故夫妇而同几,求之或于室,或于礻方也。
  
  祭社稷五祀百神者,以百神之功报天之德尔,故以天事鬼神,事之至也,理之尽也。
  
  “天子因生以赐姓,诸侯以字为谥,盖以尊统上、卑统下之义。
  
  “天子因生以赐姓”,难以命于下之人,亦尊统上之道也。
  
  据玉藻,疑天子听朔于明堂,诸侯则于太庙,就藏朔之处告祖而行。
  
  “受命祖庙,作龟祢宫”,次序之宜。
  
  “公之士及大夫之众臣为众臣,公之卿大夫、卿大夫之室老及家邑之士为贵臣”,上言公士,所以别士于公者也;下言室老、士,所以别士于家者也。“众臣杖不以即位”,疑义与庶子同。
  
  适士,疑诸侯荐于天子之士及王朝爵命之通名,盖三命方受位天子之朝,一命再命受职受服者,疑官长自辟除,未有位于王朝,故谓之官师而已。
  
  “小事则专达”,盖得自达于其君,不俟闻于长者,礼所谓达官者也。所谓达官之长者,得自达之长也;所谓官师者,次其长者也。然则达官之长必三命而上者,官师则中士而再命者,庶士则一命为可知。
  
  赐官,使臣其属也。若卿大夫以室老士为贵臣,未赐官则不得臣其士也。
  
  祖庙未毁,教于公宫,则知诸侯于有服族人,亦引而亲之如家人焉。
  
  “下而饮”者,不胜者自下堂而受饮也,“其争也”,争为谦让而已。
  
  君子之射,以中为胜,不必以贯革为胜。侯以布,鹄以革,其不贯革而坠于地者,中鹄为可知矣,此“为力不同科”之一也。
  
  “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畏、压、溺可伤尤甚,故特致哀死者、不吊生者以异之,且“如何不淑”之词无所施焉。
  
  博依,善依永而歌乐之也;杂服,杂习于制数服近之文也。
  
  春秋大要天子之事也,故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唯春秋乎”!
  
  “苗而不秀者”,与下“不足畏也”为一说。
  
  
  ●正蒙 乾称篇第十七
  
  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共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吾幼。圣其合德,贤其秀也。凡天下疲癃残疾、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于时保之,子之翼也;乐且不忧,纯乎孝者也。违曰悖德,害仁曰贼;济恶者不才,其践形,唯肖者也。知化则善述其事,穷神则善继其志。不愧屋漏为无忝,存心养性为匪懈。恶旨酒,崇伯子之顾养;育英才,颍封人之锡类。不弛劳而底豫,舜其功也;无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体其受而归全者,参乎!勇于从而顺令者,伯奇也。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玉女于成也。存,吾顺事,没,吾宁也。
  
  凡可状,皆有也;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气也。气之性本虚而神,则神与性乃气所固有,此鬼神所以体物而不可遗也。舍气,有象否?非象,有意否?
  
  至诚,天性也;不息,天命也。人能至诚则性尽而神可穷矣,不息则命行而化可知矣。学未至知化,非真得也。
  
  有无虚实通为一物者,性也;不能为一,非尽性也。饮食男女皆性也,是乌可灭。然则有无皆性也,是岂无对?庄、老、浮屠为此说久矣,果畅真理乎?
  
  天包载万物于内,所感所性,乾坤、阴阳二端而已,无内外之合,无耳目之引取,与人物蕞然异矣。人能尽性知天,不为蕞然起见则几矣。
  
  有无一,内外合,庸圣同。此人心之所自来也。若圣人则不专以闻见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