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葬事,谓之墓师何也?
  《刘恺传》:陈忠上疏荐恺,言臣父宠前忝司空。忝岂可施于父乎?此范氏不择之罪。韩信等上高帝尊号曰大王陛下而不择臣;陈平、周勃请文帝即天子位,称臣而曰大王足下,此皆言之不顺也。
  霍光以廷尉王平、少府徐仁狱死,谬刑也。杜延年以吏民上书言使宜有异者,或抵其罪,滥罚也。杜延年身不犯法而魏相致之于罪,忮心也。萧望之以韩延寿声名出己而杀之,其后乃自杀,阴祸也。
  观《魏文帝纪》注细字数板,自许芝说符瑞,汉帝逊大位,曹丕上章下令,虚辞饰说,往来纷纷,三尺童子犹知其诈,况欲欺天下后世乎?当是时御史中丞司马懿已在劝进之列也。
  观《李诉传》,平蔡之功,奇伟如此,其得李,虽待以赤心无疑,然固亦捐死以徼幸也。而平淮西碑,乃抑与诸将等,欲裴度专美,儒者见偏,而言不公如此。以退之之贤,不免此蔽也。
  《孝惠纪》注引《食货志》:黄金一斤直万钱。乃知汉金之贱也。今金两有直万者,则汉金一斤,如今一两价矣。高祖善家今之言,赐金五百斤;罢医不使之治疾,赐金五千斤;使陈平为反间,捐金四万斤。使其价不贱,安得如是之多哉。唐时金必贵,太宗以于志宁、孔颖达能谏太子,各赐金一斤,帛五百匹。沈存中云:“古之一斤,今四两余也。”然则一两之直,亦二千五百也。
  惠帝时,十五税一。文帝十二年,诏赐农民租税之半,十三年遂除田之租税。汉之裕于财可见矣。
  武帝大搜,一为搜逾侈,一为搜奸人。征和元年之搜,闭城门凡十五日,待诏北军征官多饿死。武帝之举措暴虐如此。当时在廷无一人谏者,信乎国之空虚也。
  庾信《马射赋序》:“落花与芝盖齐飞,杨柳共春旗一色。”此乃王勃之所祖述。庾信《文盛墓铭》云:“授图黄石,不无师表之心;学剑白猿,遂得风云之志。”此乃杜牧之所摸放也。
  《荀子礼论》云:“郊止乎天子,而社至于诸侯,道及士大夫。”释者云:“道,通也。言社自诸侯通及大夫士,皆得祭门及行也。别本《史记》道或作舀。”司马贞注曰:“舀音含,苞也。言士大夫皆得苞立社也。”杨亻京注《荀子》辨之云:“当是道误为蹈,传写又误以蹈为舀耳。道变而为蹈,蹈变而为舀。今《史记》直作函字,音含矣。”一字而四变也,义训随而不同,则六经中如此者想不可胜计也。故尝谓学者当阙疑,而不可字字求解也。
  《诗》:“思乐泮水,薄采其芹。鲁侯戾止,言观其旗。”《左传》:“丙之辰,龙尾伏辰,均服振虢,取虢之旗。鹑之贲贲,天策享々,火中成军,虢公其奔。”“旗”字从“斤”,以《诗》与《左传》验之,合音“芹”字,“芹”、“畿”声相近,故后人相承呼之讹矣。《论语》:“君子之道焉可诬也。”按《汉书薛宣传》作“焉可怃也”。释者训“怃”为同义,亦似直不知孰是。魏高贵乡公三老五更,注:蔡邕《明堂论》云:更应作叟,叟长老之称,字与更相似,书者遂误以为更。嫂字女傍叟,今亦为更,以此验之,应为叟也。指踪青作纵(此处疑有脱字),非也,《周礼》:“地官有迹人。”注:迹人,言迹知禽兽,是亦踪迹之义尔。
  杜子春天资刻薄人也,吾以为不如郑玄之宽厚。大司徒五党为州使之相,子春释云:“当为纠”。谓纠其恶。玄则不然,只读如本字云:“谓礼物不备相给是也。”
  王弼注《易》:“鼎折足,其形渥凶,以为沾濡之形也。”《新唐史元载赞》以为刑剧。《广韵》:屋刂音屋,又音握。郑玄《周礼注》:剧诛谓所杀不于市,而以适甸师氏。
  察事为廉,其义亦经而易晓。《汉高帝纪诏》云:“廉问有不如吾诏者。”注:师古曰:“廉,察也,字本作黏,其音同耳。”《杨彪传》:“曹操使人廉之。”《华佗传》:“曹操大怒,使人廉之。”注皆曰察也。
  陈平封曲逆侯,《汉书》无别音。《文选》载陆士衡《高祖功臣颂》:“曲逆宏达,好谋能深。”注:曲,区句反,逆音遇。
  《霍去病传》:“诸宿将尝留落不耦。”注:留谓迟留,落谓坠落。今世俗多作流落,据出处合作“留”字。
  《新唐史》好用“叵”字,魏晋间已用之矣。《魏吕布传》:“布指刘备曰:‘是儿最叵信者。’”《晋书》:“一犬吠形,群犬吠声,惧于群吠,遂至叵听。”
  《尚书》与尚食、尚公主同,而世俗相承以平声呼,误矣,见《张耳传注》。朝请,音才性反,非请说之请也,见《成帝纪注》。
  汉高祖父太上皇,前史不载其名,《后汉章帝纪》:“祠太上皇于万年。”注名,它官反,一名执嘉。《高后纪》载高祖母曰昭灵后。
  管仲谓之管敬仲,出《左传闵公元年》。子产谓之子美,出《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原宪字子思,出《史记》。张宗字诸君,杜茂字诸公,《陈忠传注》。施延字君子,出《后汉书》。四皓名氏乡里可见者,园公姓园名秉,字宣明,陈留襄邑人,常居园中,故号园公。夏黄公姓崔名廓,字少通,齐人,隐居修道夏,号黄公。陶潜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