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党众弥盛,宣王中兴,乃命方叔南伐蛮方,诗人谓“蛮荆来威”。《楚世家》:熊霜元年,周宣王初立。  曹氏曰:宣王北伐之事大矣,然止见于《六月》之诗,其所任者吉甫一人而已。至于南征,在《小雅》见于《采芑》者,则命方叔;在《大雅》见于《江汉》者,则命召虎;见于《常武》者,则命大师皇父。而各言其成功,则荆蛮、淮夷之作难非一时,其所任非一人。

  东都

  朱氏曰:东都,洛邑也。周公相成王,营洛邑为东都,以朝诸侯。周衰,久废其礼。至宣王,复会诸侯。  《左传》:成王合诸侯,城成周,以为东都。  《通鉴外纪》:成王使召公先相宅,周公至洛师复卜申视,营筑,谓之王城,是为东都。制郊畿方六百里,因西土为方千里,分为四县,县有四郡,郡有鄙,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均。《书传》云:五年营成洛邑。  晁氏曰:昔夏后初都阳城,南逾洛阳百里而远;成汤迁亳殷,东逾洛阳五十里而近,皆舍洛阳而不都。周兴,武王既定鼎郏鄏。厥后召公相宅洛邑,周公营成周,其意盛矣,而成王卒不果迁。逮夫宣王中兴,自济之洛,狩于圃田,及于敖山,因以朝诸侯,《车攻》之诗作焉,岂不欲成周召之志欤?且宣王尝狩于岐,而《石鼓》之诗亦伟矣。夫子乃舍而弗录,得非岐之狩为常,而东都之狩非常乎?惜夫!宣王卒亦不果迁也。至平王是迁,而周衰矣。  王氏曰:成王欲宅洛者,以天事言,则日东景朝多阳,日西景夕多阴,日南景短多暑,日北景长多寒,洛天地之中,风雨之所会,阴阳之所和也。以人事言,则四方朝聘贡赋,道里均焉。非特如此而已,惩三监之难,毖殷顽民,迁以自近。洛距姝邦为近,则易使之迁;作王都焉,则易以镇服也。虽然,镐京宗庙社稷、官府宫室具在,不可迁也,故于洛时会诸侯而已。何以知其如此?以《诗》考之。宣王时会诸侯于东都,而《车攻》谓之复古。  “驾言徂东”,毛氏曰:东,洛邑也。

  文武竟土

  曹氏曰:岐周之地,迫近西北二边,镐方、焦获之地,尝为其所据。

  甫草

  《韩诗》作“圃草”。  郑氏曰:甫田之草也。 郑有甫田。音补,谓圃田,郑薮也。  《吕氏春秋》:九薮,梁之圃田。  《尔雅·十薮》:郑有圃田。  《穆天子传》:天子里甫田之路,东至于房。《左传》:郑有原圃。  《郡国志》:河南中牟县,有圃田泽。  《郡县志》:圃田泽一名原圃,在郑州中牟县今属开封府。西北七里。其泽东西五十里,南北二十六里,《水经注》:东西四十余里。西限长城,东极官渡,上承管城县界《水经注》:北佩渠水。曹家陂,又溢而北流,为二十四陂。在管城县东三里。  《水经注》云:渠水自河与济乱流,东迳荥泽北,东南分济,历中牟县之圃田泽北,与阳武分水。泽多麻黄草,《述征记》曰:践县境便睹斯卉,穷则知逾界。《诗》所谓“东有圃草”也。  皇武子曰:郑之有原圃,犹秦之有具囿,泽在中牟县西。  《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年,入河水于甫田,又为大沟,而引甫水。  朱氏曰:甫草,甫田也,后为郑地。宣王之时,未有郑国,圃田属东都畿内,故往西也。  陈氏曰:九州川浸泽薮,名在职方,不属诸侯之版,而《诗》不以圃田系郑,《春秋》不以沙麓系晋,略可睹矣。周季诸侯,始擅不朌之利,齐斡山海,而桃林之塞郇、瑕之地,晋实私之,甚者至周岁贡百二十金于魏,以易温囿。  《韩诗》:东有圃草。  《补传》曰:甫田,易野也。易野以车为主,故用以选车,“田车既好”是也。

  敖

  《郡县志》:敖山,在郑州荥泽县西十五里,春秋时晋师在敖、鄗之间。二山名,在荥阳县西北。  《宋武北征记》曰:秦时筑仓于山上,汉高祖亦因敖仓傍山筑甬道,下汴水。践土台,故王宫,在县西北十五里,临汴水,南带三皇山,秦所置。仲丁迁于嚣,此也。《诗》“薄狩于敖”,皆此地。  《括地志》:荥阳故城在郑州荥泽县西南十七里,殷时敖地,周时名北制,在敖山之阳。  《水经》:济水东迳敖山北。《注》云:《诗》“薄狩于敖”。山上有城,殷仲丁所迁,秦置仓于其中,亦曰敖仓城。  郑氏曰:敖,郑地,今近荥阳。  吕氏曰:晋师救郑,在敖、鄗之间,设七覆于敖前,则敖山之下,平旷可以屯兵,翳荟可以设伏。“东有甫草”,即此地。  《郡国志》:河南荥阳有敖亭,周宣王狩于敖。  《补传》曰:敖,险野也。险野以人为主,故用以选徒。

  漆沮

  《禹贡·雍州》:漆沮既从。  蔡氏曰:漆水,《寰宇记》自耀州同官县东北界来,经华原县,合沮水。沮水,《地志》出北地郡直路县东,今坊州宜君县西北境也。《寰宇记》沮水自坊州升平县北子午岭出,俗号子午水,下合榆谷、慈马等川,遂为沮水,至耀州华原县合漆水,至同州朝邑县东南入渭,二水相敌,故并言之。既从者,从于渭也。  朱氏曰:漆沮在西都畿内,泾渭之北,所谓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