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斯,足作后王之鉴,于是止矣。夷、厉已上,岁数不明。大史《年表》自共和始,历宣、幽、平王而得春秋次第,以立斯《谱》。欲知源流清浊之所处,则循其上下而省之;欲知风化芳臭气泽之所及,则傍行而观之,此《诗》大纲也。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于力则鲜,于思则寡,其诸君子亦有乐于是与。

  文中子曰:诸侯不贡诗,天子不采风,乐官不达雅,国史不明变,斯则久矣。诗者,民之情性也,情性能亡乎?非民无诗,职诗者之罪也。
 
卷一

  周南召南

  《郑氏谱》曰:周、召者,《禹贡》雍州岐山之阳地名。今属右扶风美阳县,地形险阻而原田肥美。周之先公曰大王者,避狄难,自豳始迁焉,而修德建王业。商王帝乙之初,命其子王季为西伯。至纣,又命文王典治南国江、汉、汝旁之诸侯。于时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故雍、梁、荆、豫、徐、扬之人,咸被其德而从之。文王受命,作邑于丰,乃分岐邦。周、召之地,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地,施先公之教于己所职之国。武王伐纣,定天下,巡守述职,陈诵诸国之诗,以观民风俗。六州者得二公之德化尤纯,故独录之,属之大师,分而国之。其得圣人之化者,谓之《周南》;得贤人之化者,谓之《召南》,言二公之德教,自岐而行于南国也。乃弃其余,谓此为风之正经。初,古公亶父聿来胥宇,爰及姜女。其后,大任思媚周姜,大姒嗣徽音,历世有贤妃之助,以致其治。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是故二国之诗,以后妃夫人之德为首,终以《麟趾》、《驺虞》,言后妃夫人有斯德,兴助其君子,皆可以成功,至于获嘉瑞。风之始,所以风化天下而正夫妇焉。故周公作乐,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或谓之房中之乐者,后妃夫人侍御于其君子,女史歌之,以节义序故耳。射礼,天子以《驺虞》,诸侯以《狸首》,大夫以《采蘋》,士以《采蘩》为节。今无《狸首》,周衰,诸侯并僭而去之,孔子录诗不得也。为礼乐之记者,从后存之,遂不得其次序。周公封鲁,谥曰文公;召公封燕,谥曰康公。元子世之,其次子亦世守采地,在王官,春秋时周公、召公是也。问者曰:《周南》、《召南》之诗,为风之正经则然矣。自此之后,南国诸侯政之兴衰,何以无变风?答曰:陈诸国之诗者,将以知其缺失,省方设教为黜陟。时徐及吴、楚僭号称王,不承天子之风,今弃其诗,夷狄之也。其余江、黄、六、蓼之属,既驱陷于彼俗,又亦小国,犹邾、滕、纪、莒之等,夷其诗,蔑而不得列于此。黄氏曰:二《南》皆文王之化,而附之二公,岂容有圣、贤之辨?

  孔氏曰:或以为东谓之周,西谓之召,事无所出,未可明也。陈氏曰:周公、召公为天子之二老,分治岐之东西。自岐以东,周公主之。然岐东之地宗周在焉,故虽周公所治之国,其实王者之风也。  朱氏曰:周国名南,南方诸侯之国也。文王使周公为政于国中,而召公宣布于诸侯,于是德化大成于内。而南方诸侯之国,江、沱、汝、汉之间,莫不从化。成王立,周公相之,制礼作乐,乃采文王之世风化所及民俗之诗。其得之国中者,杂以南国之诗,而谓之《周南》,言自天子之国而被于诸侯,不但国中而已也。其得之南国者,则直谓之《召南》,言自方伯之国被于南方而不敢系于天子也。岐周,在今凤翔府岐山县。《括地志》:周公故城在岐山县北九里,召公故城在岐山县西南十里,此周、召之采邑也。  《史记正义》:太王居周原,因号曰周。  《通鉴外纪》:古公邑于岐山之阳,始改国曰周。  《郡国志》:美阳有周城。  《括地志》:周城一名美阳城,在雍州武功县西北二十五里,即太王城也。今京兆府。  《左传》周桓公注:周,采地。扶风雍县东北有周城。  《史记自序》:太史公留滞周南。挚虞曰:古之周南,今之洛阳。张晏曰:洛阳而谓周南者,自陕以东皆周南之地。  《补传》曰:武王克商,又分二公为左右成王,时复分陕以东周公主之,分陕以西召公主之。周公居东为洛阳,召公居西即雍县召亭。雍与洛皆周之中土,其化行于南国。孔子论先王之道,必及周、召;述三王之迹,亦必及周、召,见圣人属意于此。《国风》终于美周公,《二雅》终于思召公,圣人删《诗》,盖伤衰乱之极,非周、召不能救也。  《公羊传》: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注》:陕盖今弘农陕县是也。《水经》“陕县故城”注云:周、召分伯,以此城为东西之别。孔氏曰:《公羊传》汉世之书,陕县汉弘农郡所治,其地居二京之中,故以为二伯分掌之界,周之所分亦当然也。朱氏曰:《公羊》分陕之说可疑,盖陕东地广,陕西只是关中雍州之地,恐不应分得如此不均。  黄氏曰:分陕当在武王得天下之后,而二《南》之系,当在二公既分陕之后。  《郡国志》:陕县有陕、陌二伯所分。  《括地志》:陕原在陕州陕县西南二十五里,分陕从原为界。《集古录》:陕州石柱,相传以为周召分陕所立,以别地里。  《吕氏春秋》:禹巡省南土,涂山氏之女候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