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如其度不足,退相一,置为三十度而减之;如其相不足减,加十二相而减之。)置上虚驷,恒日出相,依羖首、秤首次第,(假令日出相定,即得羖首也,谓即用羖首第二段乘也,他皆仿此。)以其段乘之,以一千八百除之,所得者,(谓所除得数也)以减刻分位,成减,为一相,即以一相加日出相位,(其日出位所有度及分并弃之)又即以次段减刻分位,(假令用羖首第一段乘上虚驷讫,即用以第二段二百三十二减之,他皆仿此。)成减,又以一相加日出相位,又以次段分减刻位,成减,又以一相加日出相位;每视刻分位数,堪更减段者,恒教此法,减而加之,至不成减止,余以三千乘,以所至段除之,日得度,不尽,六十乘,依前除之,得分,以此度及分并加日出位,(其日出位度分先并弃之,令以此度加及分,置之。)加讫,即是节断著也。其节断著恒减三相,减讫,(得羖首,为北行;得秤首,为南行。)置为日间量府。如其有三相已上,(谓日间量府有三相已上也)准减相例(其例在定日术后者是也)为之;如其三相已下,总通作分,(谓三十乘相内度,六十乘度内分也。)如推月间量命法为之,置为日间量命,以一百四十六除之,得度;余以六十乘之,依前除之,得分;恒视日间量府,若得羖首,即以此度分数内减却随方;(其随方眼,中国用三十五分。)若得秤首,即以此度分数内更并随方眼,置为中命;置中命,又再更一如前命法为之,置为后命;置后命,以月城乘之,以五万一千五百六十六除之,得度,余以六十乘,依前除之,得分;恒视间量府,(得均分,减阿修讫,间量府也。)得羖首,以此度分损之;(谓损其减阿修讫,间量府也。)得秤首,以此度分益之;(谓其减益阿修讫,间量府也。)如此损益讫,置为日间量位。其间量数,有十一度已下,日即占蚀;十一度已上,又并日月二量为全位,又半之,占无蚀;为半位,置半位自相乘,又置日间量亦自相乘,即以半位数,谓有相乘讫数也。内减却日间量数,谓自相讫数也。成减,有蚀;不成减,无蚀。自余术理咸悉,一如月蚀中术。
  
  开元占经卷一百零五
  
  古今历积年及章率:古今历上元已来,至今开元二年甲寅岁积。
  《黄帝历》上元辛卯,至今二百七十六万八百六十三算外。章岁十九,章闰七,章月二百三十五,蔀岁七十九,蔀月九百四十,蔀日二万七千七百五十九,元法四千五百六十,纪法一千五百二十,蚀月一百三十五,蚀法二十三,蚀岁五百一十三,蚀数一千八十一。
  《颛顼历》上元乙卯,至今二百七十六万一千一十九算外。章岁十九,章闰七。
  《夏历》上元乙丑,至今二百七十六万五百八十九算外。章岁十九,章闰七。
  《殷历》上元甲寅,至今二百七十六万一千八十算外。章岁十九,章闰七。
  《周历》上元丁巳,至今二百七十六万一千一百三十算外。章岁十九,章闰七。
  《鲁历》上元庚子,至今二百七十六万一千三百三十四算外。章岁十九,章闰七。
  前汉刘歆《三统历》上元庚戌,至今一十四万三千九百三十四算外。章岁十九,章闰七,日法八十一,统法一千五百三十九,朔望会一百三十五,元法四千六百一十七。冬至牛初,岁星一百四十四年起一次,岁数一百四十四,周数一百四十五。
  后汉《四分历》上元庚辰,至今九千九百九十五算外。元法四千五百六十,纪法一千五百二十,纪月一万八千八百,蔀法七十六,蔀月九百四十,章法十九,章月二百四十五,周天一千四百六十一,日法四,蔀日二万七千七百五十九,没数二十一,通法四百八十七,没法七,(亦为章闰)日余一百六十八,中法三十三,大周三十四万三千三百三十五,月周一千一十六。
  吴刘洪《乾象历》上元己丑,至今七千八百八十五算外。乾法一千一百七十八岁,会通七千一百七十一,纪法五百八十九,周天二十一万五千一百三十,通法四万三千二十六,通数三十一,日法一千四百五十七,岁中十二,余数三千九十,章岁十九,没法一百三,章闰七,会数四十七,会岁八百九十三,章月二百三十五,会率一千八百八十三,朔望合数九百四十一,会月一万四千四十五,纪月七千二百八十五,元月一万四千五百七十,月周七千八百七十四,小周二百五十四。
  魏韩诩《黄初历》上元壬午,至今三万二千七十二算外。章岁一十九,章闰七,纪法二千八百八十三,斗分一千二百五,周天一百七十八万三千五百,日法一万二千七十九,经六千四百九,月法三十五万六千七百。
  魏杨伟《景初历》上元壬辰,至今四千五百二十三算上。元法一万一千五十八,纪法一千八百四十三,纪月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五,章岁十九,章月二百三十五,章闰七,通数一十三万四千六百三十,日法四千五百五十九,余数九千六百七十,周天六十七万三千一百五十纪日,岁中一十二,气法一十二,没分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没法九百六十七,月周二万四千六百三十八,通法四十七,会通七十九万一百一十,朔望合数六万七千三百一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