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度,去之七寸,为犯;太白一尺以内,为犯。”韦昭曰:“自下往触之,为犯。”甘氏曰:“未当入度,经入为侵。”甘氏曰:“在下犯上,为陵。”石氏曰:“在上犯下,为陵。”郗萌曰:“星围宿,周廻一匝,为环。不周,曰绕。”石氏曰:“东西为勾。”甘氏曰:“去而复还,为勾。”郗萌曰:“星行如勾,为勾。”石氏曰:“南北为已。”甘氏曰:“再勾、为已。”郗萌曰:“星行如已字,为已。”石氏曰:“西入东出,为贯。”甘氏曰:“在下相侵,为贯。在傍,为刺。”郗萌曰:“直至为抵。星相触而止,为触。”甘氏曰:“相切为磨。”石氏曰:“相至为磨。”甘氏曰:“去之寸,为靡。星相灭,为抵。”巫咸曰:“两体相著,为薄。”甘氏曰:“不于晦朔者,为薄。”(虽非日月同宿,阴气隆奄者为薄日光也。)石氏曰:“不交而食,曰薄。”《帝鉴嬉》曰:“赤黄无光,为薄。”孟康曰:“日月无光,曰薄。”京房曰:“日月赤黄为薄。”韦昭曰:“气往迫之,为薄。”石氏曰:“相陵,为斗。”甘氏曰:“倚视,离而复合,合复离;为斗。”韦昭曰:“星相击,为斗。”郗萌曰:“边侵,为食。”京氏曰:“相侵之食,日体三毁三复,行异处,是为相侵食也;三分日取一也。”韦昭曰:“亏毁曰食。”石氏曰:“光五寸以内,为芒。”巫咸曰:“光一尺以内,为角;岁星七寸以上,谓之角。”郗萌曰:“色非其常,为变。光耀摇艳,为动。”甘氏曰:“润泽和顺,为喜。”石氏曰:“五星光芒隆,谓之怒。”郗萌曰:“壮大色强,为怒。”石氏曰:“超舍而前,谓之赢。”《七曜》曰:“超舍而前,过其所当舍之宿,以上一舍、二舍、三舍;谓之赢。”《易萌气枢》曰:“大进曰赢。”班固曰:“出为赢。”石氏曰:“退舍而复,为缩。”《七曜》曰:“退舍,以下一舍、二舍、三舍;谓之缩。”《易萌气枢》曰:“大退,曰缩。”班固曰:“晚出为缩。”甘氏曰:“相近,为就聚。”甘氏曰:“相远,为离徒。”石氏曰:“星月相近,俱隆明,为同光。”巫咸曰:“凡五星入月中,星不见,为月食星;星见,为星食月。”
  
  开元占经卷六十五
  
  石氏中官占上一
  
  摄提占一
  石氏曰:“摄提六星,夹大角;(入角八度少,去北极五十九度半,在黄帝道内三十二度太。)一名环枢,一名天枢,一名阙丘,一名致法,一名三老,一名天鈇,一名天狱,一名天楯;一名天武;一名天兵。星东西三三而居,形似鼎足,常东向,天子吉昌。若北向,即大人失位,圣人更制,天下有事,期三十日,兵出,复三十日,兵罢。若摄提北向,向格而治,十日而令出,其反故位,十日而兵罢。”《天官书》曰:“摄提者,直斗杓所指,以建时,故曰摄提格。”巫咸曰:“摄提三星,如鼎足,左右角,西南向,主易姓。”《乐纬叶图徵》曰:“摄提为楯,以其夹捧帝席也。”《合诚图》曰:“摄提主九卿。”《洛书》:“摄提移,政更权。”《帝览嬉》曰:“仁道不行,摄提失衡。”《含文嘉》曰:“王者敬师长,有尊,则摄提如列;无则反折。”(宋均注曰:师者所以教人为君也,长者所以教纳人为长也,大角为帝席,摄提六星携纪纲,以辅大角,师长象也,如列者,如鼎足,俱东向。)《春秋纬》曰:“摄提,斗携角,以接下化,而东向,令乖行,则天下更纪,王者灭。”《文曜钩》曰:“代提天下更纪,世有名师。”(宋均曰:主德不一,则摄提代移更纪,授有令名为天下师表者也。)《援神契》曰:“摄提远度,主接灵。”石氏曰:“摄提色欲黄而润泽,温温不明,天下安;明大者,三公恣,天子弱,鈇钺用。”《元命包》曰:“摄提反衡,天下大乱,易姓与。”(宋均曰:反衡,谓不东向也。)《春秋纬》曰:“摄提移向北,王者以过见灭;摄提疏润,大夫僣差。”焦延寿曰:“摄提星近大角,若不居其故,近戚有谋贼王者。”《石氏赞》曰:“摄提六星携纪纲;建时立节伺机祥。”
  
  大角占二
  石氏曰:“大角一星,在摄提间;(入亢二度半,去极五十八度,在黄道内三十四度少。)一名格;一名汉星。”《诗纬》曰:“大角,一曰帝筵,成统理。”《纪历枢》曰:“大角为天栋,以正纪纲;一曰大角为火,以其赤明也。”《春秋纬》曰:“大角为坐候;一曰大角为帝席,以布神厚德。”又曰:“大角者,天王帝筵也。”甘氏曰:“大角者,栋星也;其星光泽明大,扬芒奋角,强臣伏诛,天下安宁;芒之所指,兵所从往者,吉。”石氏曰:“大角,天栋也;明则天子威行。”《雒罪级》曰:“栋星亡,不吉,王失号。”《尚书纬》曰:“栋星亡,罪深重,诛。”《春秋纬》曰:“大角不见,苍帝失势。”《含文嘉》曰:“王者敬诸父有差,则大角光明以扬。”(宋均曰:诸父,伯仲叔季也;角坚刚而居帝前,帝敬诸父,感天,故应之也。)《钩命决》曰:“赤灭乱,栋星去。”《论识》曰:“栋星亡,主旷之。”石氏曰:“大角,贵人象也,主帝座;光润明大,则吉;光不明者,若有他色;青忧,赤兵,黑疾,白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