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当之,九月癸未,皇后王氏崩。安帝隆安三年五月辛未,辰星犯轩辕大星,四年七月,太皇后李氏崩也。)列大夫有放逐者,五官不治,色悴,为忧,为疾;其所中犯乘守者,若有罪。”石氏曰:“辰星在轩辕中,有以女子请人君者。”巫咸曰:“辰星行犯守轩辕,女主失势;一曰大人当之,若有黜者;期二年。”石氏曰:“入轩辕中犯乘守之,有逆贼;若火灾。”又曰:“犯守轩辕太民星,大流,太后宗有诛者,若有罪;中犯乘守小民星,小饥小流;皇后宗有诛者,若有罪。”
  
  辰星犯少微四十三
  石氏曰:“辰星入少微,君当求贤佐,不求贤佐,则失威夺势者矣。”又曰:“犯守少微,名士有忧,王者任用小人,忠臣被害,有死;又曰五官乱,宰相易,有兵忧矣。”石氏曰:“辰星入,中犯乘守少微,宰相易;一曰女主忧,不出其年。”《帝览嬉》曰:“行犯左右执法,为大臣有忧。”郗萌曰:“犯左右执法,执法者诛,若有罪;又曰犯天庭,臣为乱。”
  
  辰星犯太微四十四
  《荆州占》曰:“辰星道;从太微西藩北南方星间入,到南方东方星间南出道;中西藩直坐入者,非道也。”《春秋图》曰:“辰星若以立秋后七十二日得壬子,入太微朝见,当此之时,阴气隆盛,阳气潜藏,不欲穿池,决沟渠,犯之冬雷。”《荆州占》曰:“辰星以壬子日顺入太微,天子所使也;不以壬子日,非天子使也。”郗萌曰:“辰星当太微门,为受制;当左执法,为受事左执法;当右执法,为受事右执法守;太微门三日以下为受制,三日以上,为兵、为贼、为乱、为饥。”《荆州占》曰:“辰星出东掖门,为相受命;东南出德事也。出西掖门为将受事,西南出刑事也;期以春秋。”《黄帝占》曰:“辰星入天庭,色白润泽,为期百八十日,有赦。”巫咸曰:“辰星入太阴门西,出太阴门东,后宫破,右有大水,期百二十日。”《合诚图》曰:“辰星入华阙门,为臣弑之候也。”石氏曰:“辰星入太微中华东西门;若左右掖门,而南出端门,必有反臣;若入西门出东,为人君不安,欲求贤佐;有入中华西门,出中华东门,为臣出令;入太阳西,出太阴东门,为天下大乱,有丧,若大水。”郗萌曰:“入太微西门,犯天庭,出端门,为大臣伐主;入西门,折出右掖门,为大臣假主之威而不从主命;入西华门,南出端门,为臣诈称诏;入太微,若入端门出东门,贵者夺势。”《荆州占》曰:“辰星入太微宫,天下有圣女子出燕代;若有大水,伤人民,期三十日。”(《天文志》曰:“孝桓永寿元年七月巳未,辰星入太微中,八十日去,出左掖门,是岁洛水溢至津门,南阳大水。)《荆州占》曰:“辰星入太微天庭,出端门,臣不臣;入太微宫,为天下大惊;一曰有兵;又曰入天庭,国不安其宫;又曰辰星见太微,天子当之。”陈卓曰:“辰星入太微,天子之宫,群臣相杀。”(《宋书天文志》曰:“晋永宁元年七月,辰星入太微,初齐王冏定京都,因留辅政,遂专权无君,是月成都王颖,河间王显,长沙王乂讨之,冏乂交战,攻焚宫关,冏兵败,夷灭乂杀其兄,上将军寔以下二十余人,大安二年成都攻长沙,于是公私饥困,百姓力屈也。)齐伯曰:“辰星入左右掖门而东出,天下有忧,若入端门而守天庭,强臣夺主位。”《黄帝占》曰:“辰星东行,入太微庭,出东门,天下有急兵;若守,将相丞相御史大臣有死者;若入端门、守庭,大祸至;入南门出东门,国大旱;若入南门逆行出西门,国大乱;逆行入东门,出西门,大国破亡;若顺入西藩而不留去;楚国凶殃。”巫咸曰:“辰星逆行,入太微天庭中,为大臣有诛,若诸侯戮死,期二年。”石氏曰:“辰星逆行于太微中,及出左右掖门者,有逆谋,天子有命将征伐之事;一曰大赦可以解其患也。”
  
  辰星犯黄帝座四十五
  石氏曰:“辰星犯黄帝座,改政易王,天下乱,存亡半。”
  
  辰星犯四帝四十六
  甘氏曰:“辰星犯乘守四帝座,天下亡;又曰臣谋主,去之一尺,事不成。”
  
  辰星犯屏星四十七
  甘氏曰:“辰星犯守屏星,君臣失礼,下谋上。”
  
  辰星犯郎位四十八
  甘氏曰:“辰星犯守郎位,辅臣有谋,左右宿卫者为乱,王者宜备之。”
  
  开元占经卷五十九
  
  辰星占七
  
  辰星犯石氏外官一
  辰星犯库楼一
  郗萌曰:“辰星入库楼,以水起兵,亦大水。”《荆州占》曰:“入天库,鈇钺用,大臣诛。”
  
  辰星犯南门二
  石氏曰:“辰星犯守南门,边夷兵起,若道路不通。”
  
  辰星犯平星三
  石氏曰:“辰星犯平星,凶。”甘氏曰:“犯守平星,执政臣忧,若有罪诛者,期一年。”
  
  辰星犯骑官四
  甘氏曰:“辰星犯守骑官,有兵起,马多发,若多死。”
  
  辰星犯积卒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