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占》曰:“填星乘南河戍,若出南河南,为中国。”石氏曰:“填星守南河,蛮夷兵起,边城有忧;若旱灾,人民饥。”《黄帝占》曰:“填星行南河戍中,若留止守之,为有丧。”《黄帝占》曰:“填星行南河戍中,若留止守之,为旱;一曰为有疾在民。”郗萌曰:“填星行南河戍中,若留止守之,为有丧。”《黄帝占》曰:“填星出北河戍北,若乘之,为王死。”郗萌曰:“填星出河戍北,若乘之,为有女丧。”又占曰:“填星守北河戍西,五谷无实。”又占曰:“填星失度,守阴门若阳门,皆为诸侯奸。”《玄冥占》曰:“北主死,天下大水,人民饥,期不出二年之内。”郗萌曰:“填星经南河戍之南,刑法峻暴,诛伐不当;经北河戍之北,以女子、金钱、贪色、奢侈,失治道,期三年。”又占曰:“填星守南北河戍,赐爵禄,不出六十日,有赦;一曰有土功事。”《黄帝占》曰:“填星出北河戍间,若留守北戍;若居南河戍间,若守南戍;为天下有难起,道路不通。”
  
  填星犯五诸侯三十八
  
  石氏曰:“填星犯五诸侯,若守之,兵大起,将士出,诸侯有死者。”巫咸曰:“填星入五诸侯,伺其出日而数之,二十日,兵发;伺其入处之率,一日期十日,军罢。”石氏曰:“填星中犯乘守五诸侯,兵死,期三年。”郗萌曰:“填星中犯乘守五诸侯,为所中乘守者,诸侯有殃;期三年,兵发。”
  
  填星犯积水三十九
  
  巫咸曰:“填星犯守积水,其国有水灾,万物不成,鱼盐贵,一曰以水为败,籴大贵,人民饥,期二年。”
  
  填星犯积薪四十
  
  甘氏曰:“填星守积薪,天下旱,五谷不登,人民饥亡。”
  
  填星犯水位四十一
  
  石氏曰:“填星守犯水位,天下水为害,津关不通;一曰大水入城郭,伤人民,不出二年。”
  
  填星犯轩辕四十二
  
  《黄帝占》曰:“填星行轩辕中,犯女主,女主失势;(失势者,忧丧也。)列大夫有放逐者;五官有治者。色悴,为忧,为疾;其所中犯乘守者诛;若有罪。”石氏曰:“填星在轩辕中,有以女子谋人君者。”又占曰:“填星守轩辕,天下大赦。”甘氏曰:“填星守轩辕,天下大乱,后宫破散,改政易王;人主以赦除咎,期三年。”《黄帝占》曰:“填星守犯女主,女主当之;中犯女,主女主忧。”巫咸曰:“填星行犯守轩辕,女主失政,若失贼;一曰大臣当之,若出黜者,期二年。”(《宋书天文志》曰:晋穆帝升平二年十二月辛卯,填星犯轩辕大星,三年十月,豫州刺史谢万入朝,众溃而归,除名为民,十一月,司徒会稽王以二镇败,求自贬三等也。)石氏曰:“填星中犯乘守轩辕大民星,大饥大流,太后宗有诛者,若有罪;中犯乘守少民星,小饥小流,皇后宗有诛者,若有罪。”石氏曰:“填星入轩辕中,犯乘守之,有逆贼,若火灾。”
  
  填星犯少微四十三
  
  石氏曰:“填星入少微,君当求贤佐;不求贤佐,则失威夺势矣。”石氏曰:“填星犯守少微,名士有忧;王者任用小人,忠臣被害,有死者。”《黄帝占》曰:“填星入中犯乘守少微,为宰相易;又曰为女主有忧。”石氏曰:“填星入中犯乘守少微,为五官乱,宰相有忧。”
  
  填星犯太微四十四
  
  陈卓曰:“填星犯太微,女主持政,大夫执纲。”《荆州占》曰:“填星入太轨道,吉;轻道者,入西门,出东门;若左右掖门,行不留也;不执道者,谓有所犯守也。”石氏曰:“填星出东掖门,为相受命,东南出德事也;出西掖门,为将受命,西南出刑事也。期以春夏。”《荆州占》曰:“填星入太微宫,皆为天子大惊;一曰有兵;又曰入天庭,不安。”《黄帝占》曰:“填星入天庭,色白润泽,为期百八十日,有赦。”《荆州占》曰:“填星道西番,入留止南门者,皆为大臣有忧。”石氏曰:“填星入太微中华东西门,若左右掖门,而南出端门者,为有大臣叛。”郗萌曰:“填星入太微,有德令。”石氏曰:“填星入西门,出东门,皆为人君不安,欲求贤佐;入中华西门,出中华门间,为臣出令;入太阴西门,出太阴东门,皆为天下大乱;有丧,若大水。”《春秋纬合诚图》曰:“填星入中华阙门者,为臣杀主之候。”《黄帝占》曰:“填星东行入太微廷,出东门,天下有兵,急;若守将、相丞、御史、大臣有死者;若入端门守廷,大祸至;入南门,出东门,国大旱;若入南门,南行出西门,国有大水;逆行入东门,出西门,大国破亡;若顺入西蕃,而留不去,楚国凶殃。”郗萌曰:“填星入西门,犯天庭,出端门,皆为大臣伐主;入西门,西折出右掖门,皆为大臣假主之威,而不从主命。”石氏曰:“填星逆行太微之中,及出门左右掖门者,有逆谋;天子有命将征伐之事;一曰大赦可以解其患也。”郗萌曰:“填星当左右执法,为受事;守太微门三日以下,为受制;三日以上,为兵、为贼、为乱、为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