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不利于后。

  凡宫克门,谓之主克客,合吉格,利为主,行兵大胜,凡谋有成;合凶格,反招破败。

  凡八门九宫比和,为主客相投,如开加兑、伤加巽之类,乃金见金,木见木,若合吉格三奇,万事大吉;如合凶格,或干克支、支克干,刑冲合破德禄空等类,分利主客,各有善恶用法也。

  以上宫门,逢旺气相生,则受生之人大吉;逢衰受克,则受克之人招凶。又如衰墓时克人,则受克之人无咎;如在旺气时生人,则受生之人大吉,余可类推。

  论星生旺吉凶

  大成曰︰“凡用诸星,须详生合休旺克害刑冲胎墓死绝贵禄空亡,凡吉凶各得其用,活法变通,阐而用之。”

  如上克下者,利为客;下克上,利为主;上生下,利主;下生上,利客;上下比合,主客皆利。

  如金星在秋季庚辛申酉日时生水星,则水星吉;如克木星,则木星大凶,余仿此。

  又如我星在旺气被他星克我者,当忧不忧,终始皆吉;如逢衰墓受他克者,极凶而灾害不能免也。又曰旺而受克,美运渐衰。

  又如我逢衰墓之宫,受他来生者,生好事渐来,求谋无阻,凡事遂意,以小而成大也。

  又如我逢衰墓之时,又去生他,主破败招非,诸事退耗,求而不遇。

  又如我在旺气生他者,凡事不求而得,好事兴发,日日增新,所图远大,虽小有阻,终能成就也。

  又如诸星比和,凡谋为皆遂。

  论天地盘动静占法

  奇门大全曰︰“凡占事以静用地盘,以动用天盘。天盘是客,利为客;地盘是主,利为主,则趋避之,更看格局之美恶,细查入墓与休囚,大抵时干不可克日干,时干不可冲日支也,盖以地盘不可克天盘,直细占之。如地盘诸星克天盘,是为有势,凡事强为,恐后无益,谓我克者休,诸事有始无终,推求名官事得吉,或战为主百胜。”

  论克应

  奇门一得曰︰“凡取克应,此一时一宫,有八神、九星、三奇、六仪、八门,俱有克应,不之以何星等类为定,一时之应耳。盖一时有一星得令为主,余星若失令为用,俱取为克,应之准也。如此时和吉,有明堂贵人青龙长生禄旺五符等吉星,门宫相生者,在人为显达、贵、善、公正之人,在物为美、为新、为贵、美味佳品,若会凶格,门宫相克,干支冲犯,在人为平常人、僧道、不正人,为奸邪、为疾病、为废人或盗贼,在物为破损、旧物,为缺器、无用,闲气为苦酸腥臭之味,此大概言之耳,然万事类无穷,凡用以本日时详看生旺休囚,以变通详察也。”

  论三盘占法

  又论三盘占法,出行趋避首重八门,八门,人盘也,吉凶由自取也,凡门克宫者,吉;宫克门者,凶。

  修造者,首重九宫,九宫即地盘也,凡事皆由地盘而起者,故门生宫,吉;宫生门亦吉,不宜相克。

  论卦气体用

  凡时日方位得卦气者,为上吉;和卦气者为次吉。生体者为利主,生用者利客;在内者事近,在外者事远;已往者,为去事,将来者,为未到事;对待者,为遥望事,外应者,为远涉事,所以先见日时方位,断其事之本体,谓之先天,复以来占正时,加于所立方位,上逐十二宫,轮去看本卦干支落在何宫、何卦,或生、或克、或在内、或在外、或以往、或将来、或对待、或外应、或遇卦气之财宫、父母、兄弟、妻财、子孙,以断其一事之成败可否,谓之后天。凡断神乎先后二天,其验异常。

  论动静占法

  大全曰︰“凡奇门占法,动而端看方向,静则只查直符、直使,时下看其生克旺相,以定休咎。”

  论节候成败占验

  大全曰︰“节后占验,凡万物之成在于何时,则具败坏之期,即定于其成之时也,物之败坏,当在世爻破空绝之时而埋碑,记文书则须看何时提出世下所伏之父母爻,及何旬空去其世爻,是其时也。又须合内外两卦之数,以定其年分日子之多少,假如阳遁八局乙未时演成雷地豫,豫卦世爻未土败于酉,绝于巳,破于辰,受克于寅卯,定于甲申旬,凡此甲申旬中,寅卯巳酉年月合败也,若定开拆文书、发掘碑记,当在甲申旬中,子午年月日时也,盖以文书子水伏在世爻乙未之下,赖子来提起,午来冲起,而甲申旬中又能空去飞爻未土故也。”

  论三奇衰旺

  大成曰︰“要得天上三奇到均可解,然三奇有衰旺墓不一。统一岁言之,乙旺于春,丙丁旺于夏;统一日言之,乙旺于昼,丙旺于夜,丁昼夜皆明,而尤旺于星夜,故曰惟丁奇最灵。”

  统八方言之,乙旺于卯,制于酉,墓于戌;丙旺于午,制于子,墓于戌;丁旺于巳,制于子,墓于丑,三奇同救甲,而衰旺墓制不一,不可不知。

  论三墓

  大成曰︰“又有日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