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子
羊刃、九丑
平头
癸丑
华盖、福星、八专
破字、阙字、羊刃
甲寅
正禄马、福星、八专、平头
破字、悬针、聋哑
乙卯
建禄、喜神、八专
九丑、曲脚、悬针
丙辰
禄库、正印、华盖
截路、平头、聋哑
丁巳
禄库、平头
阙字、曲脚
戊午
伏神、羊刃、九丑
捧杖、悬针
已未
福星、华盖、羊刃
阙字、曲脚、破字
庚申
建禄马、八专、杖刑
破字、悬针
辛酉
建禄、交神、九丑、八专
悬针,破字、聋哑
壬戌
华盖、退神、平头
聋哑、杖刑
癸亥
伏马、大败、破字、截路
并金书命决
丙戌之土,为福隆厚,火锺于此故也。己未庚辰戊辰丁丑,与此同义。
己未火也,未中有墓木。庚辰金也,辰中有墓土。戊辰木也,辰中有墓水。丁丑水也,丑中有墓金。皆父母之气,各有所养也。
三命纂局云:此五者福壮禄厚,何也?辰水库木借成气,四者倣此。以上有鬼所伤,不为害,气盛故也。李虚中云:丙戌尤异,以戌又为土之本位而尤旺盛也。
乙巳戊午乃盛炎之火也,秋冬作德吉,春夏作刑凶,若仲夏暴炎一发,旋即归燥,竟焚火而为咎。
乙巳临官之火,上有一木生之,其气炎盛,戊午自旺之火,若生秋冬,为温燠之气,为济物之德,若生春夏,旺火复德,阳位则作凶,生仲夏为暴戾剋刃,凶夭之流也。
乙卯癸巳丁酉乙亥,水火虽绝,却清明而妙佳。
火死绝而内明外晦,返照回光;水死绝而湛然清澈,可烛鬚眉,故却清明而妙佳。
李虚中云:四位水火虽绝,却清明妙佳,观天乙贵人自可见矣。
壬寅之金,事君不逆,庚申之木,为臣不强。
五行属五音宫土者君也。商金者臣也。角木者民也。商太过则臣强,角太过则君弱。故五音之中,常用四清宫以杀商角庚申者,角木自绝也。壬寅者商金自绝也。皆使得忠顺之道,故事君不逆,为臣不强,所以自紫微鸾台凤阁以上官,切忌金木生旺之命,如是必不为之,为之必不能久,独台谏则可,若金木生旺而剋破则不然。(烛神经)
庚申木,乙巳火,土金生而还不生,丙午水癸卯金,木水死而还不死。
土生于申,而不生庚申;水生申,而不生于戊申;火生寅,而不生于甲寅;金生巳,而不生于乙巳;木生亥,而不生于辛亥,盖生处而反受制故也。得之者夭寿。水死卯,而不死于癸卯;土死卯,而不死于丁卯;木死午,而不死于丙午;金死子,而不死于庚子,火死酉,而不死于辛酉;盖死处反得生也。得之则长寿。
戊子之火,非神龙则无,丙午之水,惟天河则有。
戊子支干旺于北方,乃水之位,纳音属火,乃水中之火,非神龙不能有之,丙午支干旺于南方,乃火之位,纳音属水,乃火中之水,非天河不能有之。戊子人得丙午,或丙午人得戊子,无不贵。盖火中出水,水中藏火,水火既全,精神运动必灵,异于人矣。(壶中子)
李虚中云:丙午天上之水,银汉有之,即十二辰之天后也,得之者,高朋豁达,颖异不凡。戊子水中之火,神龙有之,即六气之君火也,得之者自神而明,沉几先物,二气兼得尤妙绝,其余诸气准此详之。辛丑之土,不嫌于木;戊戌之木,不怕于金,何以辨之?丑中金库木不为鬼,戌中有火,金反受其殃,若戊戌之木,二土在上,一木在下,埋在二土之下,尚未萌芽,不见其形,是土盛木弱,余皆彷此。
庚寅木,丁巳土,不嫌金木之鬼,金至寅宫虽为鬼,而金绝在寅,故不为鬼。木至巳宫,而巳有生气克木,故不为鬼。若庚寅逢壬申,金相冲受克也。余皆彷此。
庚午之土,乘南方旺火以养其行,戊申之土自生,庚子土自盈,不忌鬼,盖木至午死申绝子败,又自强之土何伤,余皆彷此。
壬申癸酉庚戌辛亥四金气壮而不嫌于鬼,戊子之火,不畏其鬼,水中霹雳之火,神龙有之,盖有谁则雷方鸣,若逢丙午丁未天上之水,则有所忌,有相战之功,大凡本命支干受伤,则主六根不足,有始无终,如丁巳见癸亥,壬子见戊午,余彷此(《三命纂局》)
戊午庚申彼我得之超异。
庚申石榴木,夏旺,故喜戊午,盖天官旺而石榴木性得时,戊午乃旺极之火,喜于申见天马相资也。
其神头禄者(即十干专位禄)乃阴阳专位,天地神会也。列八卦之真源,演五行之成败,刚柔相推,有无合化,故壬子之水,应北方之坎,丙午之火,实南宫之离,所以丙午得壬子不为破,丁巳得癸亥不为冲,是水火相济之源,有夫妇配合之理。
坎离为男女精神之用也,壬子得丙午,癸亥得丁巳,则先水后火,有未济之象,不如丁巳见壬子,丙午得癸亥也。
庚申辛酉之金,应西方之兑,甲寅乙卯之木,象东方之震,所以甲寅得庚申不为刑,乙卯得辛酉不为鬼,是木女金夫之正体,明左右之神化也。
木主魂,金主魄,二者左右相间不合,若能全合,则神之化生以无